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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咸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说明咸安区人民政府2017年4月咸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说明目录第1章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11.1 现行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11.2 现行规划实施过程存在问题21.3 规划完善建议2第2章本轮规划总则及基础数据采用42.1 规划指导思想42.2 规划指导原则42.3 基础数据采用说明5第3章规划工作流程与主要成果83.1 规划工作流程83.2 规划成果9第4章土地利用现状104.1 农用地现状104.2 建设用地现状1()4.3 其他用地现状10第5章规划目标确定说明115.1 规划目标确定的原则115.2
2、 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115.3 规划目标的确定12第6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146.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原则146.2 调整的方法146.3 主要用地调整优化说明14第7章“三线”管制、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167.1 “三线”控制划定167.2 土地用途分区187.3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217.4 限制建设区23第8章乡镇规划用地指标分解方案248.1 主要用地指标248.2 指标分解原则248.3 指标分解依据258.4 指标分解方法25(1)建设用地总规模26(2)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6(3)农村居民点用地26(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6(5)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7咸安
3、区土地利川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说明(6)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及耕地规模27第9章中心城区用地说明289.1 中心城区布局基本要求289.2 中心城区布局及规模说明28第10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010.1 建立领导责任目标考核3010.2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010.3 严格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3()10.4 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机制3110.5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监察制度31第11章 规划方案可行性分析和实施效益估计3311.1 可行性论证3311.2 规划实施效益估计34II咸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说明第1章现行规划实
4、施评价1.1 现行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以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出发点,以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为目标,自上而下逐级分解和下达指标,并与分区管制和空间管制相结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在促进咸宁市咸安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等方面也都取得了良好效果。111增强了按土地利用规划用地的意识随着土地利用规划龙头地位的确立,土地利用规划在群众中的影响也越来越深远,按规划用地已成为共识,这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土地利用管理部门按规划用地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土地使用者按规划用地的意识不断增强;三是通过对违法案件的查处
5、和宣传教育,社会各界按规划用地观念不断提高。1.1.2 保障大型基础设施的供给咸宁市咸安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和实施时均优先并合理安排了基础设施用地,保证了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各业之间、城乡之间协调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的总目标与经济发展目标相一致,土地利用的分目标充分保证了上位各项规划控制指标的落实,紧密结合了各业经济发展的要求,能基本满足城镇建设和各大产业对用地的需求。1.1.3 积极实践新制度,努力发挥了制度创新作用规划实施期间,咸宁市咸安区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本着既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又在法律框架下探求增强规划可实施性、保障规
6、划目标实现的原则,咸宁市咸安区政府根据省政府指示积极实践空间管制等制度,形成了保证规划实施的有效运行机制,有效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对咸宁市咸安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1.1.4 实现了耕地的有效保护,稳定了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采取耕地占补平衡机制,有效保护了咸宁市咸安区有限的耕地资源,保障了粮咸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说明食生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稳定: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任务;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进一步健全了建设用地审批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制
7、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等耕地保护的相关制度,使耕地保护做到有章可循。同时,规划在实施中,加大了农业科技和农业基本建设的投入,通过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了农用地的集约化程度,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经济效益。1.2 现行规划实施过程存在问题1.2.2 对土地生态安全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不够。现行规划注重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而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生产条件改善重视不够。随着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性发展、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新理念的倡导,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必然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1.2.3 规划弹性和权威性不高。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方案编制时以刚性为主,弹性不足,对土
8、地利用变化缺乏适应性,规划的用地位置与项目实际选址要求不符,造成规划修改比较频繁。同时因为社会对规划重要性缺乏认识,虽然规划在法律上的地位较高,但在实施管理中却随意性较大。1.3 规划完善建议鉴于现行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了提高本次规划完善的科学性、前瞻性、动态性和可实施性,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用地保障,对规划完善与实施管理提供下述建议。1.3.2 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本次咸宁市咸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在深入分析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的基础上,与咸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并以土地用途分区控制为主
9、,科学划定建设用地允许建设与有条件建设区,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1.3.3 搞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涉及到多部门、多行业,其政策性和前瞻性很强,必须协调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统筹协调各行各业用地及需求。同时,加强与现行规划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的衔接,加强上级规划与下级规划的衔接,加强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使规划方案切合实际需求1.3.4 加强规划的公众参与力度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完善规划的编制、听证、审批和公示制度。尽快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增强公众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支持力度和社会对规划的
10、可接受性。34第2章 本轮规划总则及基础数据采用2.1 规划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咸安区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和现实情况出发,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建设边界,遏制城市发展无形扩张,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强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咸安区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多规融合,促使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咸安区提供土地资源保障。2.
11、2 规划指导原则2.2.1 保护优先原则规划编制时,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出保护的“底线”。通过调整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确保把优质耕地和景观土地整治的耕地优先保护起来,提高耕地保护治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控制城镇规模。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线。2.2.2 节约集约原则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紧凑布局产业用地,统筹建设用地增量和存量,合理安排流量建设用地规模,有效盘活存量,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2.2.3 统筹兼顾原则以二调变更调查成果为“底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2、为“底盘”,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为“底线。推进咸宁市咸安区“多规合一”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在国土空间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统一。2.2.4 优化实施管理原则制定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政策措施,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管制要求,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利用创新政策,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制度,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作用。2.3 基础数据采用说明2.3.1 土地利用基础数据(1)数据采用说明根据湖北省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本轮
13、规划主要采用咸宁市咸安区以2014年末土地变更数据为基数进行基数转换后的结果作为土地利用规划基数。(2)数据转换说明编制规划时按照用途管制、依法核定、衔接可行、综合平衡的原则,在变更调查数据的基础上,重点对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地类进行了归并。将原建设用地中的建制镇、独立工矿和农村居民点归并为城乡建设用地,将交通用地和水利用地归并为交通水利用地,将特殊用地转换为其他建设用地。将原未利用地中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和冰川及永久积雪归并为水域,将苇地、滩涂和沼泽地归并为滩涂沼泽,将未利用地中的其他地类归并为自然保留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
14、 1096号文)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函(鄂土资函(2016) 1196号文)的相关要求,本次规划中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采用咸宁市咸安区2014年末土地变更数据经过数据转换后得到的2014年规划基础数据。得到转换后的2014年咸宁市咸安区土地利用现状表2-1 o表2-1 2014年咸宁市咸安区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地类评估时点(2014年)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土地总面积150308.32100.(X)%农用地耕地32573.4621.67%园地1178.180.78%林地78554.4452.26%牧草地/其他农用地13019.698.7%合计125325. 7783.38%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275.410.18%农村居民点5022.033.34%小计15549.9510.35%交通水利用地2104.881.40%其他建设用地52.570.03%合计17707. 4011.78%其他用地水域6234.154.15%自然保留地1041.000.69%合计7275.154.84%2.3.2 社会及经济数据大纲编制过程所采用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咸宁市咸安区统计年鉴。考虑数据的可比性和易获性,各项经济指标均采用当年价。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