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运动会皮划艇竞赛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城市运动会皮划艇竞赛规程.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全国城市运动会皮划艇竞赛规程一、竞赛项目:(一)男子2000米单人皮艇、单人划艇、四人皮艇、四人划艇500米单人皮艇、单人划艇、四人皮艇(二)女子2000米单人皮艇、四人皮艇500米单人皮艇、单人划艇、四人皮艇二、运动员资格:按照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具有中国皮划艇协会会员资格。三、参加办法:(一)预赛1 .各单位参加每个项目不得超过2条艇。运动员不得在2000米和500米两个距离的项目上进行兼项,只能在同一个距离的单人艇和四人艇项目间兼项。2 .各单位男子皮艇2000米、男子皮艇500米、男子划艇2000米、男子划艇500米、女子皮艇和女子划艇可各报预备桨
2、手1名,工作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医生、木工、司机)按运动员人数1:4配备。(二)决赛1 .预赛阶段各项目取得前15名的艇获得参加决赛阶段比赛的资格;如果报名艇数(N)不超过15条时,录取N-1条艇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2 .获得决赛阶段比赛权的艇在决赛报名时可以更换运动员,替换上的运动员必须是已参加预赛的桨手或预备桨手。决赛阶段报名不设预备浆手。决赛报名结束后,在赛前领队会上各队可以根据竞赛规则在已报名的人员范围内对运动员参赛项目进行调整。3 .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4:1配备。超过比例数的工作人员,经组委会批准,列为超编人员参加工作。(三)各单位需对各自报名参赛的运动员的健康状况和水中自救能力
3、负责。各队在报到时需向大会提交有运动员本人与主管教练签名的200米游泳自救能力保证书、全体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单复印件和医疗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四)比赛艇、浆各单位自备。(五)各单位的比赛服装必须统一。各单位比赛服装的颜色和标志必须报中国皮划艇协会注册、批准,不得使用未经注册和批准的比赛服装参加比赛。四、竞赛办法:(一)执行中国皮划艇协会颁布的皮划艇静水竞赛手册及大会印发的竞赛指南。(二)比赛采用淘汰制,报名不超过9条艇的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三)比赛中的抗议和申诉程序按皮划艇静水竞赛手册执行,抗议和申诉费分别为500元人民币。五、录取名次与奖励:按照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有关规定执行。六、报名和报到:(一)报名:预、决赛以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具体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二)报到:各单位于比赛开始前3天(含报至1日)报到,竞委会必须于比赛开始前7天开放场地提供各运动队进行适应性训练,规定报到日前发生的费用各单位自理。七、裁判员:(一)预赛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选派,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决赛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提出建议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审定。(二)裁判员于比赛开始前4天报到,总裁判长级需要提前报到的时间见补充通知。八、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等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