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951686 上传时间:2024-08-02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4.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应急救援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类别序号违法行为法律规定处罚依据裁t阶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应急救援类1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1【法律】安全生产法第八H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2.【行政法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第八条第二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

2、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1【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2.【行政法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3、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0万元以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B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且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5万元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4、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3.【部门规章】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条:粉尘涉爆企业应当制定有关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火灾或者粉尘爆炸事故后,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撤离疏散全部作业人员至安全场所,不得采用可能引起扬尘的应急处置措施。产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部门规章】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八T-:粉尘涉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制定有关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应急救援类2生产经营单位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备案1【行政法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七T-: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

6、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2.【部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1【行政法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备案、未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者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部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

7、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A超出规定时限10日以下未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B超出规定时限10日以上未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

8、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应急救援类3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者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行政法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四T-: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三)应急救援队伍。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行政法规】生产

9、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备案、未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者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A未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者未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B未建立应急值班制度且未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10、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位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应急救援类4矿山、金属冶炼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部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

11、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部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A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应急救援类5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部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部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

12、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A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

1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

14、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救援类6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部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

15、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部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A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B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部门规章】生产安全【部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事故应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