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电子邮箱使用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期货电子邮箱使用合同.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期货电子邮箱使用合同第八条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如甲方计算机系统无法完成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事项的发送业务时,应及时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其它通知方式通知乙方;如遇交易所系统故障等致使当日结算无法完成,甲方将以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使用电子邮箱及时了解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事项时,应及时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其它方式向甲方了解。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对某一邮件是否发送到乙方的期货电子邮箱或对某一邮件的发送时间和原始信息有异议,应向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提出书面申请。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在收到上海期货同业公会的书面举证要求时,提供其备份文件进行解密处理,同时提供该部分邮件的发送日志和接收记录,以及保存时间内的完整性和不可更改性的书面证明。第十条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签定期货经纪合同的附属合同,其未尽事宜,参照期货经纪合同执行。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修改和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终止,须由提出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甲、乙双方签定的期货经纪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终止,无须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或终止期货经纪合同时,乙方应同时填写销户确认书后,甲方可注销该邮箱。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受权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开户受权人(签字及/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