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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例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经验,把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纪委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等重要成果制度化,有利于促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条例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职能职责、工作原则,突出强化政治监督,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和国家治理之中,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纪律保障。条例着力把纪检监察权关进制度笼子,对纪委的机构设置、组织运行、履职要求、自我监督作出具体规范,加强纪检工作的组织条例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上
2、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职能职责、工作原则,突出强化政治监督,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和国家治理之中,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纪律保障。条例着力把纪检监察权关进制度笼子,对纪委的机构设置、组织运行、履职要求、自我监督作出具体规范,加强纪检工作的组织化为法规制度,有利于更好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解决管党治党现实问题,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中发挥好职能作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宝贵经验,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坚决维护习近平
3、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履行好这一使命责任,必须严格遵守党章,从捍卫党和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建章立制,研究制定规范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指示,将党章关于纪委的领导体制、任务职责等基本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保证纪律检查机关坚决捍卫“两明确纪委政治定位。条例在党章规定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纪委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
4、量”,要求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的第一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根本目的都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条例牢牢把握这一根本目的,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在纪委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领导体制上,明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党的最高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最高监察机关职责;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及时向同
5、级党委汇报工作,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上级纪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督促指导和支持下级纪委开展同级监督,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在工作职责上,明确纪委应当强化政治监督,重点监督党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情况等。制定条例是更好履行新时代纪检机关职责使命的重要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在以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新的伟大
6、社会革命中更好发挥作用。(三)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是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在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是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必须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勇敢面对“四大考验”,坚决战胜“四种危险”,将反腐败作为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条例结合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职能职责、工作原则,有利于纪律检查机关深刻理解自身职责使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纪律严明是党的光
7、荣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自我革命的重要保证。条例明确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把自觉遵守纪律的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经常开展党章党规教育,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三)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是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在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是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必须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勇敢面对“四大考验”,坚决战胜“四种危险”,将反腐败作为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条例结合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
8、步明确了纪委的职能职责、工作原则,有利于纪律检查机关深刻理解自身职责使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自我革命的重要保证。条例明确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把自觉遵守纪律的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经常开展党章党规教育,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三)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是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在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是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
9、,必须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勇敢面对“四大考验”,坚决战胜“四种危险”,将反腐败作为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条例结合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职能职责、工作原则,有利于纪律检查机关深刻理解自身职责使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自我革命的重要保证。条例明确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把自觉遵守纪律的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经常开展党章党规教育,强化党的政治纪
10、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三)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是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在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是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必须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勇敢面对“四大考验”,坚决战胜“四种危险”,将反腐败作为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条例结合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职能职责、工作原则,有利于纪律检查机关深刻理解自身职责使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
11、、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自我革命的重要保证。条例明确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把自觉遵守纪律的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经常开展党章党规教育,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三)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是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在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是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必须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勇敢面对“四大考验”,坚决战胜“四种危险”,将反腐败作为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条例结合党的
12、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职能职责、工作原则,有利于纪律检查机关深刻理解自身职责使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自我革命的重要保证。条例明确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把自觉遵守纪律的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经常开展党章党规教育,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任务,涵盖制定规划计划、推动主体责任制度执行、加强对同级
13、党委领导班子监督、开展巡视巡察、参与管党治党专项工作等各方面,促进纪委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有机结合,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条例强调发挥纪检工作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三)细化工作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党章对各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和各项经常性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结合新的实践,条例将其细化为纪律教育、纪律监督、处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开展问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纪律检查建议等9项具体职责。具体而言,条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机制进行了规
14、范,明确了运用每一种形态的情形、处理处分的种类方式和衔接规则。以第一种形态为例,条例规定,党员、干部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或者有一般违纪问题但具备免予处分情形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按照规定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与此同时,条例还完善了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细化了纪律审查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纪律处分的程序,并把纪律检查建议纳入纪委工作职责。任务,涵盖制定规划计划、推动主体责任制度执行、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监督、开展巡视巡察、参与管党治党专项工作等各方面,促进纪委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有机结合,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条例强调发挥纪
15、检工作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三)细化工作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党章对各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和各项经常性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结合新的实践,条例将其细化为纪律教育、纪律监督、处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开展问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纪律检查建议等9项具体职责。具体而言,条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机制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运用每一种形态的情形、处理处分的种类方式和衔接规则。以第一种形态为例,条例规定,党员、干部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或者有一般违纪问题但具备免予处分情形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按照规定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与此同时,条例还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