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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关于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手续的若干规定为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手续,加强民主管理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有限经费的效益,确保学校最基本的财政运转,特制定以下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以前相关规定与此“规定”相抵触的,以此“规定”为准):一、学校的一切收支工作都必须由财务科归口管理,校内任何部门都不得设小金库,学校领导班子及相关负责人必须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法令,严格审查各项收入和开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凡转帐或现金的支付,都必须由校长、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和经手人签字后,财务科方可受理。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开支需经集体研究,由校长和主管领导签字,才能生效。且做到开支先有预算,执行
2、有专人负责,开支后实行严密审计。二、学校领导班子和财务科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办公室主任、出纳共同购物不管物呆管管物不购物;校长和主管领导审批开支,但不购物、不用钱、不管钱。三、凡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制作,必须由校长、主管领导、专职采购人员和业务内行人员共同负责,然后在保管室作固定资产登记、验收,把好质量关。凡不合要求的,保管应拒绝接受。再经一定的审批手续由对口人员(或处室)借用(或领用)。四、低值易耗办公和教学用品的购置,可由使用者书面申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直接办理,但发票必须规范,且由领导人、证明人、经手人三人共同签字后方能报销。否则,出纳应当拒付。对出纳应该拒
3、付而未拒付的发票,会计不应接受。五、学校校舍或其它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必须要坚持“慎重决策、严格报批、选准业主、降低成本、管好附件、规范发票、严密审计”的原则,坚决杜绝粗放式管理;学校财务科对没有“附件”的发票、对没有校长和主管领导签字的发票,应当拒付;学校的任何维修事宜(包括业主选定、维修价款),都要由后勤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定,由后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报校长同意后,方可启动维修工作;在维修过程中,后勤领导应该严密监督材料的选购与价格,严密监督人工的数量与工程的进度与质量。六、学校领导、采购员或其他同志,在采购或订购生活物资、基建物资和教学办公用品时,严禁收受回扣费、好处费。若有这类事情发生
4、,必须报告主管领导并交公处理。否则,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专门执法部门依法依律处理。七、学校工作人员在采购物资、工程承包活动中,要回避亲友。八、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内、对外接待工作,学校一切公务接待所需的烟、酒、茶与“伙食”等生活招待”,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学校其它任何部门与个人无权办理“此业务”;学校各处室若有必须办理的“招待”,必须与办公室“交涉”,报校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学校在公务“招待”中,一般不提供到“茶楼”、歌舞厅”、“美容美发室”、“浴脚、保健室”等特殊场所消费;财务科对于未经办公室签字和校长审批的“招待”发票,应当拒付。九、学校各处、室、委需要打印的文件与资料或复印的文件与资料,
5、一律由办公室归口管理,不得擅自在校外的相关场所“打印或复印”;学校教师需要打印、复印的相关资料,需由教务处主任(鉴别其公私用途后)签字审批后才能到相关场所“打印或复印”;财务科对于未经办公室或教务处签字认可的相关资料发票应当拒付。十、教职工或学校领导出差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才能到财务科借钱,财会人员要根据有关文件和实际里程限制数额。出差人员在返校三天内必须到财会室报帐,如有拖延,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不予报销,二是按拖延公款罚收利息。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出差时,应该本着节约的原则,量入为出。在县外出差:(1)住宿费每晚不超过50-100元(市:50元,省:100元),严禁住宿费用超标;(2
6、)尽量节约伙食开支,一般情况下不要举行“酒会、宴会“,一般情况下不使用“云烟、中华”等中高档香烟;(3)为了安全和节约,要求出差时尽量乘坐公共汽车,禁止包车出差(特殊情况除外);(4)学校对出差时发生的“茶楼”、“歌舞厅”、“美容美发室”、浴脚、保健室、桑拿室”等特殊场所消费费用不予报销;(5)学校领导或教职工报销旅差时严格遵循下列审查和审批程序:填好旅差后,先到后勤处和财务科签字审查,再到后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处审批。1000元或1000元以上的旅差费用必须在校长处审批。十一、因工作需要使用周转金或过路经费的有关处室,必须做到勤报帐、勤周转,一清、一结,财会工作人员应该经常检查督促,控制数额,防止挪用公款的现象。十二、严禁财会工作人员将公款私借。教职工确有困难,经校长和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以少量借取。但必须做到,当月借款,下月扣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