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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字智睨t会人的主体,蜷展的伦理困境及应对方略摘要:数字智能社会是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赋能作用下,物理实在和虚拟存在高度结合的社会形态。人的认识、实践、交往能力在数字智能社会获得前所未有的提升,但同时也衍生出意志被限制、隐私被侵犯、劳动被忽略、治理被裹挟和责任弱化、信任消解、幸福缺失等主体性发展的伦理风险样态。为此,在主体能力维度上,要全力摆脱技术理性沼泽、加强隐私保护技术、限定技术治理边界:在主体交往维度上,要着力展现潜在本真自我、培养个人自律意识、注重人文关怀,进而形成规避数字智能社会中主体性伦理风险的合力,最终实现数字技术服务人类、数字智能社会造福人类的理想图景。
2、关键词:数字智能社会;主体性:伦理困境;技术治理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等数字智能技术的出现推动了万物互联、万物互通、万物重构的数字智能社会的形成,对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产生深刻影响,它“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1o习近平强调“我们要乘势而上,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各领域数字化优化升级2,要“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3o这意味着速设数字智能社会不仅是我国重要的发展战
3、珞,也关乎人民美好生活愿景的实现。在关注数字智能社会为人们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要看到其中潜藏的伦理困境与风险。由于人在数字智能社会中以“数字符号”或是“数字代码”的形式存在,而现实中这些数字符号似乎想要取而代之成为真正的主体,导致人的主体地位受到威胁,对人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剖析数字智能社会中人的主体性发展的伦理问题对构定有温度的数字智能社会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双重现实价值。在探讨数字智能社会人的主体性发展问题之前,要先明确何为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性是“人获得应有自然权利和社会权利的伸张,社会特性和社会关系属性得到体现,人的自然、政治、社会和精神属性得到全面发展”4,因此,人的主
4、体性主要表现为人们能够意识到自身为人的能力属性和交往属性。本文在探讨数字智能社会主体发展面临的现实伦理困境时,主要从主体能力发展伦理困境和人际交往关系伦理困境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旨在实现对数字的,祛糖”,帮助人们在数字智能社会中找准自我、回归自身,进而实现“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5一、问题的提出(一)人的主体性思想的历史回溯人的问题是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与所处时代息息相关,这一问题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其中人的主体性发展问题始终是哲学家和思想家研究的核心问题。从整体来看,人类对自我的认识经历了从抽象到具体、从局部到全面、从低皴到
5、高皴的发展过程。在人类文明初期,人与自然的矛盾是决定性矛盾,关乎人们的生存,因此在古希腊时期,哲学家们将关注点集中于自然界这一客体,将万榭的本源概括为自然界中某种具体析质形态,提出“气本原”火本原M水本源“四根说等。旗着哲学家的不断探索,其逐渐将人从自然状态中分离出来,开始从人类的角度看待自然界。普罗泰戈拉提出划时代性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苏格拉底将哲学的任务归纳为认识你自己,伊壁烟鲁认为人的本性就是追求幸福和快乐,等等。从这些古希胳哲学思想中不难看出,人们的关注点实现从自然界到人、从物到心的转变,将人的主体性力量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播下了主体性思想的萌芽。中世纪,宗教神学主宰一切,人的主体性
6、思想开始沉沦,进入至暗期。直至文艺里兴时期,人重新成为世界的中心。这一时期人权从受神权和教权压抑的状杰中逃离出来,复原了欲望、自由、平等、博爱等人的本来面目,主张人是世界的主人,掌控着自己的命运,人的独立意识在这一时期觉醒和强化,对人的主体性、人的力量给予崇高的赞美,主体性思想得到了突破性发展。到了近代,马克思对人的主体性思想进一步丰富,着更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自我创造性,指出人的发展才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准。时至今日,关于人的主体性思想问题仍在深入探讨。总体来说,人们是在认识自然和改迨自然的过程中发现并确立了自身的主体性,同时实盗活动的不断深入,推动人的主体性继续向前发展。(二)人的主体性发展
7、是数字智能社会的重要议题当前,以人工智能为引领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推进,人们在厘清与自然界关系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己改迨客观世界的能力,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推进科技革命。随着以通信、计算机、控制为代表的“3C革命”及以工厂自动化、办公室自动化和家庭自动化为代表的3A革命”的蓬勃发展,区块链、物联网、5G技术、大数据、ChatGPT人工智能等相关数字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人类步入前所未有的数字化社会,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治理、智慧城市等新的生产形式、治理模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在数字智能社会中,浓缩的信息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很大程度上节省了传送的成本和时间,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8、使人们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关注自身,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此同时,我们需要注意,当前数字智能社会还产生了异化现象,表现为数字信息不断侵蚀人的主体性,人类与数字技术、数字信息之间的主客关系正在发生反转性变化。人是社会的主体,但由人的具体行为所形成的数字信息却反过耒奴役人,产生信息异化现象,人由一个客观的实体变为一种数字符号7数字智能社会中的信息多是零散、碎片化地涕浮在社会之中,人们游离在获得各种信息的细节之中,在数字化社会中传播越来越多的比特和越耒越少的原子,生活在比特之中,并逐渐被比特所淹没,越来越成为孤独的个体。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主体的个人没有认真思索过是否真的想要或者需要这么多比特,
9、这些信息造成了主体的人的横向性、一维性、破碎性发展,使之丧失主体性、批判性、反思性,此时的异化成为更难以察觉且更为深层的异化。息的来说,数字智能社会既是科技高度发达、信息快速涌流、网络广度覆盖、媒体种类多元的现代社会,也是更加注重人自身发展的社会,尽管每一个单独个人在这个社会中逐渐成为一个“数字符号或是“数字代码”,但人仍然是构成我们社会的主体.因此,人的主体性发展问题构成数字智能社会的重要议题之一。(三)数字智能社会对人的主体性发展的现实价值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的主体性发展的终极目标,也是人类社会的最高理想。数字智能社会呈现出的独特性为实现人的主体性发展创造了可供实施的空间,人的主体性发展在
10、数字智能社会条件下注定会实现较大突破。具体来说,数字智能社会对人的主体性发展的现实价值主要体现为以下两点。第一,它赋予人们更多自由生活时间和虚拟生存空间,助推人的自由发展。数字智能社会不仅是信息的快速传播扩散,也是技术的广泛深刻运用。一方面,时间和空间对于人们来说是最宝贵的资源,是人们主体性发展的客观基础。就时间耒说,阅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生产工具也发生巨大变革,社会生产力得到大幅提高,工厂自动化、办公自动化逐渐普及,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劳动强度,这使得人们有更多的时间关注自身,发展兴趣爱好,促进自我发展。另一方面,在数字智能社会中,每个人都是以透明的数据虚拟人身份存在,实践活动不再局限于当下
11、的现实世界和人际关系,人们的生存空间得以扩大。如在隐蔽的网络交往中,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突破身份等级、利益关系、地理区域、知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个人不再被淹没在普遍性中,或作为人口院计学中的一个子集,网络空间的发展所寻求的是给普通人以表达自己需要和希望的声音”6,人们在网络虚拟空间能够实现情绪释放,获得精神抚慰,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的自我发展。第二,它赋予人们更先进的科学技术,提升人们的认识和实践能力。科学技术与人的发展具有一致的逻辑指向。人的发展最终追求的是全面自由,而科学技术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有力杠杆,在一定程度上,如果没有科学技术存在,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就无从谈起。7因此,科学技术的
12、进步对人的主体性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数字智能社会,区块链、互联网、5G技术、大数据等快速发展,万物互联,万物重构,相较于以前人们可接触的认识范围极大拓宽了。在数字智能社会中,人们可以跨越历史洪流、商山湖泊,忽略外部客观条件的局限,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喜好认识和了解世界。同时由于算法技术的加持,大数据能够对人们日常生活所产生的零散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形成“数据画像,更加精准反映人们内心的真实需要,甚至比人自己更了解自己。总而言之,数字智能社会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重大进步,它不仅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同时使人的主体性得到很大程度的彰显,但也不能唯数字论,沉溺在数字之中。数字符号、人工智能从表面上看似乎逐渐代
13、替人类本身,成为第二主体,但实质上它们只是人类计算能力、推理能力、逻辑能力的推演及人们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工具,始终由人类创造、受人类指挥、为人类股务。因此,要科学合理看待数字智能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伦理问题、文化问题等。数字智能社会由人类创造,出现危机和风险时人们也始终能够找到新的解决手段和控制方法,作为主体的人在面临主体性消解和异化风险的同时,也仍然拥有满足自我、超越自我和实现自我发展的能力。二、数字智能社会人的主体性发展面临的现实伦理困境当前,数字化社会生存已然成为常态,数字智能社会在为人的发展提供极大的便利的同时,也暗藏着深刻的伦理风险。通过深刻剖析当下社会现实不难发现,随着人们对
14、数字依赖程度的不断加深,数字智能社会中人的主体性正在逐渐弱化,人类被边缘化风险急速加剧。一方面,人的数字化生存和现实生存之问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符号自我与现实自我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角色符号的意志正在超越真实的自我意志,人的主体能力受到压抑。另一方面,数字智能社会中万事万物皆被数字化,感性存在皆化焉理性存在,造成人们以量化思维来衡量和处理与他人、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之间的关系,是非善恶、良心道篌、诚信正义等人际交往伦理在数字智能社会受到了冲击和挑战。(一)人的自由意志被限制数字智能社会人们逐渐沉溺于自身的数字身份,陷入“数字拜物教.之中,符号化主体无限衍生,反过来企图统治现实主体,进而造成真实自
15、我的自由意志受限。表面上看,人们在数字智能社会中似乎可以操控自我意志,进出自由、选择自由、言论自由,实质上,这种自由是虚幻的自由,是背后操纵者所赋予的相对自由,游戏规则完全由数字技术设计者和利益操控者所掌控。在数字智能社会时空中,数字主体逐渐吞噬现实主体,人们逐渐丧失主体意识,成为异化的存在,把握自由意志的不再是主体自我,而是镜像自我,人的主体性受到消解。如在全民网购时代,大数据通过广泛搜集人们购物的数据痕迹,结合消费习惯,经由推荐算法计算,推荐给人们需要以及与此相关的商品,这似乎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节省了人们做选择的时间。但深入分析后不难发现,人们此时已由消费的选择者转变为被动选择者,出
16、现消费主体异化,自由选择意志受到压抑。除此之外,人们在海量的数字信息面前似乎没有决断和选择能力,越来越沉溺于碎片化信息中,不管是否需要、内容真假,这些信息都被人们所接收。同时随着推荐算法越来越精进,人们浏览的信息也越来越偏向于自己的喜好,陷入信息茧房,只能获得局部信息,从而造成主体单一化、碎片化、片面化发展。-)人的隐私权利被侵犯不论你是醒来或睡着,工作中或吃饭,在室内或室外,在浴室或床上一一句话,你选不了。除了你脑袋内那几个立方厘米的脑浆外,没有别的东西是属于你的。”8这是乔治奥威尔对恐怖极权主义世界的描逑,这句话在今天的数字智能社会也同样适用。在数字智能社会中,技术与隐私交集更加深入,人们时时刻刻处在庞大的数字硅笼中,受到多角度.广覆盖、深渗透的监视,信息泄露.隐私侵犯逐渐呈现高发态势,人们的隐私权遭到侵犯,日常生活中刷脸支付、指纹解锁等行为都极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人们看似在自己的私人领域活动,实际上是以透明人的身份在社会中“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