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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酒钢集团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技术规格书需方:甘肃酒钢集团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供方:供需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就供方所提供的相关产品和服务,保证其质量性能稳定,满足需方使用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规格书:1 .供货范围和名称:炼轧厂方坯中包1050mm塞棒。2 .需方使用条件和要求2.1连铸工艺条件2.1.1浇铸温度:15201620C2.1.2浇铸钢种:主要低合金普碳钢HRB400E系列、HRB300系列及中高碳钢70#、65#、60#、65#、82B、H08等。2.1.3工艺路线:60吨钢包一中间包一结晶器2.1.4铸机拉速:最小:0.6mmin;正常:2.6mmin;最大
2、:3.2mmin2.2工艺参数:(均为正常冶炼时的参数)2.2.1浇铸时间:普碳钢平均23min、中高碳钢平均38min02.3、 技术服务供应方可派专职人员做长期现场技术服务并跟踪其产品使用情况。供应方还将经常派技术专家来现场进行技术交流并同时提供国内国际相关的最新技术信息。2.4、 产品保证值2.4.1、 整体塞棒在快速升温时具有优良的热稳定性,不易产生掉头、断棒等现象,具有渣线部位和棒头较强的耐侵蚀、耐冲刷能力。2.4.2在正常的生产操作和正确的烘烤条件下,使所提供的塞棒最最高满足低合金普碳钢连浇40炉的使用目标。2.4.3外观表面光滑、无凸凹,色泽均匀,无裂纹及破损,无缺棱掉角,无修补
3、痕迹。2.4.4满足酒钢现场使用条件。2.4.5产品保质期:二年2.5、检验、验收标准2.5.1检测、检验、验收方法均执行GB/YB标准规定。2.5.2检验、验收结果判定,依据需方检验、检测结果或外观检查验收或使用结果为准。2.5.3检测、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品时,需方在5日内通知供方退货处理。2.5.4理化指标:符合YB/T007-2003连铸用铝碳质耐火制品要求。2.5.5包装、运输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T15545-1995o2.5.6外观尺寸按照双方确认图纸进行验收,并附探伤报告单。2. 5.7塞棒丝扣完好,棒头弧度均匀无弯曲,防氧化涂层颜色均匀无剥落。3.供需双方权利和义务3. 1.
4、需方权利和义务3. 1.1.供方所供产品不符合规格书第2.5条中任意一条时,需方有权均将其判定为不合格品。3. 1.2.供方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拒绝在违约考核上签字的,需方有权按规格书条款规定进行强制执行。3.1. 3.需方有义务将原料、产品检测检验结果和使用达标结果,及服务效果及时告知供方。3.1.4. 需方有权对供方不达标原料、产品和服务执行违约考核。3.1.5. 因供方供货发生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将产品全部作为不合格品处理,并有权将供方列为不合格供方。3.1.6.在连续3个月情况下,供方所供货物平均使用寿命均未达到规格书要求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3.2供方权利和义务3.2.
5、1.供方在不认可需方对所供产品的判定结果情况下,有权向需方提出申诉,并在3日内提出书面说明,提供分析证明材料,由需方组织双方技术人员,在原检测、检验单位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将作为终裁结果。3.2.2.需方向供方提出退货时,供方有义务在10日内无条件全部清退。3.2.3.供方有义务向需方提供每一批次原料、产品的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等。行标识、包装、储存和运输,对需方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有义务无条件执行。3. 2.5.供方有义务按时参加需方组织的技术质量指标不达标分析会议,及因原料、产品质量造成的生产、质量等事故分析会议。4.违约索赔4. 1.1供货标识、包装、储存、运输或质量保证书不符合标准要求,
6、索赔供方500元/次。4. 1.2供方提供的耐火材料理化指标、尺寸不能达到技术附件要求,判为不合格的,进行退货处理。索赔供方IoOo元/次。4 .1.3在正常的使用、操作条件下,经双方确认因供方产品质量问题未达到产品保证值,导致发生中包事故及给主线生产造成影响。由供方承担事故造成的中包包龄损失,需方按照事故报告责任认定对供方进行追责。5 .2.4供方要求指标复检时,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全额承担。4. 2.5供方所供货物没有按照需方要求及时到货的。所供货物低于安全库存的,每发生一次,每次索赔供方2000元;出现断货一次,索赔20000元。4. 2.6供方售后服务人员未需方要求按时参加现场分析会议,
7、并不积极配合需方技术质量要求整改,每次索赔供方5000元。4. 2.7供方不得在未经需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更改产品配比、生产工艺、物料等级以及产品性能,每发生一次索赔供方20000元。5 .规格书有效期限:与双方签订合同期限等同。6 .本规格书与对应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授权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正式生效,此前签订的相关规格书同时废止。7 .本规格书在执行期间发生异议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嘉峪关市人民法院起诉。8 .本规格书解释权归需方所有。需方:甘肃酒钢集团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需方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供方:青岛正望钢水控股有限公司供方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