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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兴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3-2024年度会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征集文件项目编号:CXCG征集人: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05月目录第一章征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框架协议及合同文本10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19第一章征集公告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 38号)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现按开放式框架协议规定公 开征集政府采购服务定点供应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框
2、架协议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征集人: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2、项目编号:CXCG3、项目名称:长兴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3-2024年度会计服务 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4、征集内容:服务内容详本采购项目征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服务对象范围:长兴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6、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征集公告规定的条件;6. 2其他资格要求:须熟悉国家财政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会计服务专业技术能力;须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的代理记帐机构或经省级以上财
3、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要求提供总所的授权)。6.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 (2009) 28号),入围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供 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8、特别提示:本项目申请供应商名称必须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一致。二、审核原则1、征集人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在线审核;2、申请资料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3、申请资料不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征集人将
4、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供应商可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提交的, 视为审核不通过。4、审核不通过条款:4.1 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4.2 申请资料未按照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4. 3申请资料组成漏项的;4.4申请资料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4. 5申请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5. 6申请资料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6. 7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7. 8申请资料中含有采购人或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 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结果公告、框架协议签订和采购合同文本
5、1、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9. 本次征集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视为已签订框架协议, 具体协议条款详见本征集文件第三章附件1;3、采购合同文本详见见本征集文件第三章附件2。四、信用信息查询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渠道查询本公司的信 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经确认后将与响应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6、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框架协议申请。五、定义1、“征集人”系指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次采购,负责发布本项目征集信 息相关通知公告、审核本项目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商品信息,协调采购事务等工 作。2、“采购人”系指长兴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采购监管部门”系指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4、“供应商”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的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符合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按规定向征集人提交申请资料的 法人、其他组织。5、“入围供应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本项目协议 即生效,同时该供应商即为入围供应商。6、“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六、质疑投诉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 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 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
8、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 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称: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邹振利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人:姚国强质疑联系方式: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长兴县建设商务楼五楼联系人:余志印监督投诉电话: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采购内容:本次征集项目为长兴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3-2024年度会计服 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会计服务指财务报表编制、记账等其他会计服务。二、服务对象:长兴县各行政机关、
9、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三、协议服务期限:自供应商在线申请通过审核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 口止。四、服务供应商相关要求(一)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 creditchina. gov. cn) s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其他资格要求: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征集公告规定的条件;2. 2其他资格要求:须熟悉国家财政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会计服务专业
10、技术能力;须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的代理记帐机构或经省级以上财 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要求提供总所的授权)。3.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 (2009) 28号),入围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供 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二)总协调人要求供应商必须设立总协调人,全权负责项目响应以及后继事宜。总协调人必须由响 应方的在职人员担当,提供总协调人职务、联系方式、社保证明(须提供最近一个月其 在本
11、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等信息,便于委托方和采购单位与其进行联络。总协调人在 协议期内有人事变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三)服务内容及要求L服务内容会计服务主要包括财务报表编制服务、记账服务、其他会计服务,会计鉴证除外。 其中财务报表编制服务包括总账汇总登记服务、填制会计报表服务和其他财务报表编 制服务;记账服务指在账本上按照款额或某种计量单位分类和记录业务交易的簿记服 务。2.服务要求2.1 入围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时应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确定服务内容、要 求、价格等。如入围供应商在服务合同中的承诺优于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 和本合同时,以服务合同为准。2. 2供应商提
12、供的会计服务必须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的 要求。2. 3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准则、规则,依法独立、 客观、公正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2. 4应当接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中文工作底稿及相 关资料,不得拒绝、延误、阻挠、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2. 5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 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2. 6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做好框架协议的服务,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2. 7供应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人经办人
13、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2. 8供应商协议服务期内,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和配合县政府采购、行业主管等监管 部门的监督检查。2. 9供应商应符合法律、法规等其他规定。五、结果公告、框架协议签订及采购合同(一)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二)本次征集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视为已签订框架协 议,具体协议条款详见本征集文件第三章附件1;(三)采购合同文本详见本征集文件第三章附件2。六、协议期内信息维护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 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七、交易规则7.1采购人按规定的采购程序可以直
14、接选定入围供应商为服务单位。采购人可以根 据实际需要选择任一入围供应商,并向其采购会计服务。7. 2入围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入围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不得高于供应商 响应文件标准),经采购人确认后,双方签订采购合同。7. 3签订合同之后,供应商应服从采购单位安排,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派专人对接并 开展服务事项。7.4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经财政批准,根据工作需要,费用标准按 需求单位与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规定执行。7. 5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须通过政 采云平台框架协议实行采购。八、报价与费用结算7.1 本项目按优惠率报价。7.2 费用结算方式。服
15、务完成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按双方采购合同的约定,采购单位向入围供应商 支付服务金额。按要求在结算时向采购人提供发票、会计服务合同等(签订合同菜单 路径:我的工作台一电子卖场一合同签订)。入围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起草会计服 务合同后报采购人审核,双方确认完成在系统电子备案后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进行结算。8. 3财政部门、集采机构可视情况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门市价格进行价格监测。第三章框架协议及合同文本附件L长兴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3-2024年度会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框架协议(此稿为框架协议样本、最终定稿待双方协商后商定)甲方:(征集人)乙方:(供应商)根据长兴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3-2024年度会计服务框架协议 采购征集项目(CXCG)要求和采购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 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 立本协议。一、定义本协议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L “协议”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载明甲方与乙方协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