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办法(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1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办法(修订).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办法(修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改革学生评价,发展素质教育,推动高校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切实加强研究生组织建设,提高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会的工作效率,激发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会成员的工作热情,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特制定本评比办法。第一章评比体系第一条奖项评选工作遵循民主公开、优中选优的原贝1力求公平客观、实事求是。第二条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
2、学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会。第三条评比内容包括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第四条日常考核包括会议出勤、活动出勤、比赛参与情况。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门负责考勤,校研究生会秘书处负责整理统计。第五条月度考核分为综合评分和部门评分,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门负责评分,各学院(中心)月度考核得分工月度考核综合评分+月度考核部门评分。考核细则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月度考核综合评分细则(2023年11月修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月度考核部门评分细则(2023年11月修订),由校研究生会秘书处负责汇总统计每两月的考核结果。第六条年度考核分为申报材料考核、风采展示考核和主席答辩考核。申报材料由
3、校研究生会考核小组负责评分,评分细则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分细则。风采展示考核由各学院(中心)通过学院研会公众号、学院官网等平台对所在学院(中心)研究生会进行简要介绍,校研究生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微信公众号”组织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计分。答辩考核由校研究生会组织各学院(中心)主席团成员集中答辩,由校研究生会秘书处负责汇总统计年度考核结果。第七条评比分数。实行百分制,各学院(中心)最终得分=30%*月度考核平均分得分+10%*申报材料得分+20%*风采展示得分+40%*答辩得分。第二章月度考核程序第八条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会月度考核为两月一次,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会于考核月6
4、日22:00前上交月度考核报告,电子版发至校研究生会秘书处邮箱Zue1msc(O)。第九条校研究生会考核小组于考核月11日22:00前完成月度考核综合评分表、月度考核部门评分表。第十条校研究生会秘书处于考核月13日22:00前完成月度考核统分工作。第十一条校研究生会秘书处于考核月14日10:00公布月度考核评分结果。第十二条月度考核评分结果公示及异议期为考核月14日-16日。公示期间,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会可提出异议申请,以书面形式发至校研究生会秘书处邮箱zue1msc。第十三条校研究生会考核小组于考核月17T8日进行异议讨论。校研究生会秘书处于每月19日统一对各学院(中心)进行异议反馈及分数
5、修订。第三章年度考核程序第十四条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会于5月19日17:00前上交电子版申报材料,材料压缩发送至校研究生会秘书处邮箱zue1msc。第十五条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会于5月19日前在本院官方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或学院官网)完成线上风采展示,并将推文链接发送校研究生会宣传部邮箱xyhxcb。第十六条校研究生会于5月20日-22日组织线上投票,根据投票人数,按照如下规则给予各学院(中心)风采展示得分。投票人数占学院(中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比例风采展示得分290%IOO力80%,90%9070%,80%8060%,70%70250%,60%6050%O第十七条校研究生会考核小组于
6、5月23日22:00前完成评分工作。第十八条校研究生会秘书处于5月23日22:00前完成申报材料统分及存档工作。第十九条校研究生会于5月26日下午(暂定)组织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进行集中答辩,并于答辩结束后收集整理答辩评分表并存档。第二十条校研究生会秘书处于5月27日17:00前完成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分的统计,并按照总分高低完成排序。第二十一条校研究生会于5月下旬于研工部网站公布本年度研究生综合表彰集体奖及个人奖评选结果。第四章材料要求第二十二条格式要求。各学院(中心)月度考核工作报告严格按照月度考核工作报告模板(2023年10月修订)要求制作。年度考核材料严格按照优秀研究生会申报模板(2023年5月修订)要求制作。各学院(中心)电子版材料使用Word2010排版,电子版最终提交材料需提供WOrd2010及PDF格式各一份。第二十三条字数要求。月度考核材料不设字数上限,年度考核材料不多于3000字(以字符总数计),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精简节约原则,可适当添加附件。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以上办法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制定,校研究生会秘书处予以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所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