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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柔性引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中山发2017)2号)文件精神,建立使用弹性、管理软性、服务个性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吸引集聚市外专家人才到我市创新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所称柔性引才,是指打破国籍、户籍、身份、档案、人事或劳动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在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关系前提下,用人单位通过顾问指导、项目合作、短期兼职等方式,与专家人才签订短期工作协议的人才引进方式。第二条柔性引才生活补贴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专项用于符合柔性引才方式的专家人才生活补助资金。第三条本细则适用我市柔性引
2、才生活补贴资金的申报、受理、审核、拨付及监督管理。第二章资格范围第四条柔性引才用人单位:(一)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立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二)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卫生医疗、社会服务等各类型事业单位;(三)在我市设立的技术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柔性引才对象范围,按照关于加强柔性引才工作的通知(中人社发(2019)231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柔性引才方式:(一)顾问指导。专家人才通过担任顾问、名誉职务等,为用人单位提供战略咨询、业务拓展、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智力支持。(二)项目合作。专家人才自带项目或者技术,以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科研成果转
3、化、技术入股等方式,与用人单位开展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智力合作。(三)短期兼职。专家人才以短期兼职方式来我市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推广、工艺改造、人才培养、项目研发、课程讲授等方面的智力支持。第六条用人单位在开展柔性引才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专家人才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一)双方合作内容、预期效益目标;(二)柔性引才的方式、工作时长、相关待遇;(三)双方合作涉及的知识产权和保密等事宜;(四)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柔性引才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按自然年度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申请统一作受理审核。用人单位与专家人才所签订工作协议属跨年度合作的,工作协
4、议到期后再行申报。第八条柔性引进的专家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二)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每年实际在我市工作连续1个月(30天)以上但不满6个月(183天);跨年合作的,工作时长累计到次年计算。(三)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第三章申报程序及拨付方式第九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柔性引才生活补贴申报的受理、审核、评审和发放。第十条申报程序及拨付方式:(一)申请。柔性引才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申报:1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 .中山市柔性引才补贴申请表;3 .国内人才应提供居民身份证,
5、国外人才应提供有效护照,港澳台人才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佐证材料;4 .对照附件中山市柔性引才评价指标体系中山市柔性引才补贴定档及计算标准要求提供相应所需佐证材料;5 .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工作合同;6 .每年在中山连续工作1个月(30天)以上的佐证材料;7 .用人单位实际支付人才薪酬的佐证材料(银行流水等);8 .以劳动报酬额度为标准,年度内在我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记录;9 .人才银行卡(存折)复印件。用人单位校验所有资料原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外文材料须经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二)综合评审。市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按照柔性引才指标进行书面综合评审。(三)实地考察:组织实地考察用人单位与专家人才间的合作情况并填写考评意见。(四)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宜公示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五)拨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核发并划拨柔性引才生活补贴至所引进专家人才个人银行账户。第四章综合评审第十一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评审组织实施工作。专家评审小组评委人数须在5人以上且为奇数,设组长1名。第十二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
7、用人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的,提交中山市柔性引才工作专家评审小组审定。柔性引才生活补贴采取集中评审方式进行。第十三条专家评审小组根据人才类别、基本要素、需求匹配、人才薪酬、工作时长、工作成效等要素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中山市柔性引才评价指标体系。第五章补贴标准第十四条经综合评分,达60分及以上的,按以下方法计算补贴额度:(一)按照中山市柔性引才补贴定档及计算标准,确定补贴系数;(二)根据柔性引才对象对应的人才类别和工作时长,确定补贴档次;(三)补贴额度的计算方法:补贴档次X补贴系数;(四)核定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的人才薪酬金额;(五)年度补贴额度原则上不得高于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的人才薪
8、酬金额。经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不予补贴。第十五条柔性引进的每名专家人才,一个纳税年度只能通过1个单位申领1次柔性引才生活补贴,每个纳税年度申领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名专家人才累计申领生活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柔性引才补贴的监督管理。用人单位和柔性引进的专家人才应当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严禁签订虚假工作协议、谎报工作业绩等形式套取补贴资金。经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应当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终止或追回其生活补贴,3年内不再受理该用人单位柔性引才补贴申请。对拒不返还资金或骗取资金数额巨大的,依法追究用人单位及相关人员有关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细则与我市其他现行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第十八条本细则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日。原中山市柔性引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中人社发2023)98号)同时废止。附件:1中山市柔性引才评价指标体系2.中山市柔性引才补贴定档及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