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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分类1、按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2、按保险标的的分合及变动情况分类:特定式保险合同、总括式保险合同、流动式保险合同、预约式保险合同。3、按合同的性质分类: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4、按照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5、按合同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一切险合同。6、按保险人的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办理再保险;(二)限制业务范围;(三)限制向股东分红;(四)限制固定资产购置或者经营费用规模;(五)限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六)限制增设分支机构;(七)责令拍卖不良资产、转让保险业务;(八)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九)限制商业性广告;(十)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