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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引第020512号(共1册,第1册)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日目录声明-3-摘要-5-正文-7-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7-二、评估目的-14-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4-四、价值类型-22-五、评估基准日-22-六、评估依据-23-七、评估方法-27-八、收益法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28-九、市场法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31-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32-十二、评估结论-37
2、-十三、特别事项说明-40-十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44-十五、资产评估报告日-45-资产评估报告附件-47-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
3、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五、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
4、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八、我们已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
5、23第020512号摘要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一、评估目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股权,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上述经济行为涉及的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作为该经济行为的价值参考。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经过审计后宁波捷力克
6、化工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企业资产总额账面价值34,246.94万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32,267.71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979.23万元。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四、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Bo五、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测算结果。六、评估结论: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3,500.00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亿叁仟伍佰万元整。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根据有关规定,本报告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原则上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2023年6月30
7、日至2024年6月29日。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报告正文中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使用本报告时给予充分考虑。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20512号正文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按
8、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股权之经济行为涉及的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委托人概况公司名称: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96.SZ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747735048A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法定代表人:陈峰注册资本:20,063.4929万元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立日期:2003年03月31日经营
9、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被评估单位概况1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力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662097307M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冷静街8号10-6室法定代表人:胡勇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07月17日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批发(在许可证核准范围和
10、有效期内经营)。农药、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体用品、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批发;生物产品及微生物产品的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 .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捷力克于评估基准日的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股东认缴出资额认缴比例(%)实缴出资额实徽比例(%)1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0.0048.00480.0048.002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0.0032.00320.0032.003绍
11、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020.0020.0020.00合计1,000.00100.001,000.00100.003.被评估单位历史沿革2007年7月6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编号为“(甬工商)名称预核内2007第075965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由胡勇、汪飞飞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名称为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2007年7月16日,股东胡勇、汪飞飞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决定以货币出资200万元设立捷力克。同日,宁波海曙友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友益验字(2007)第419号),经审验,截至20
12、07年7月16日,捷力克已收到胡勇、汪飞飞缴纳的出资合计200万元,此次缴纳出资后捷力克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实收资本为200万元。2007年7月17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捷力克的设立登记,并向捷力克核发注册号为330200000002339的营业执照。捷力克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姓名认缴出资(万元)实徽出资(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1胡勇180.00180.0090.00货币2汪飞飞20.0020.0010.00货币合计200.00200.00100.002008年12月1日,捷力克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胡勇将其在持有的捷力克40%股权(共计80万元出资额)以80万
13、元的价格转让给章辉,并同意修改章程。同日,捷力克全体股东签署捷力克章程修正案。同日,胡勇与章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胡勇将其持有的捷力克40%股权以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章辉。2008年12月29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捷力克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1胡勇Ioo.00100.0050.00货币2章辉80.0080.0040.00货币3汪飞飞20.0020.0010.00货币合计200.00200.00100.002023年9月15日,捷力克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加至1,
14、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股东依据其出资额享有的未分配利润转增,其中胡勇转增400万元、章辉转增320万元、汪飞飞转增80万元,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日,捷力克全体股东签署修订后的捷力克章程。2023年9月23日,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并向捷力克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662097307M)。本次增资后,捷力克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1胡勇500.00500.0050.00货币2章辉400.00400.0040.00货币3汪飞飞100.00100.0010.00货币合计1,000.
15、001,000.00100.002023年10月28日,捷力克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胡勇将其持有的捷力克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00万元)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俸通;同意股东章辉将其持有的捷力克4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400万元)以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楚通捷,同意股东汪飞飞将其持有的捷力克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00万元)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俸通,公司其他股东放弃对上述各部分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日,捷力克全体股东签署修订后的捷力克章程。同日,胡勇、章辉、汪飞飞分别与上海俸通、上海楚通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胡勇将其持有的捷力克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00万元)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