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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件公开发布)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2023-1重庆市梁平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编制: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审核:批准:颁布:二。二二年一月1总则61.2 编制目的61.3 编制依据61.4 适用范围71571.6 现状81.7 灾害分级82主要任务82.1 组织灭火行动82.2 解救疏散人员82.3 保护重要目标82.4 转移重要物资83组织指挥体系63.1 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93.2 指挥部成员单位任务分工103.3 才卜103.4 专家组114处置力量114.1 力量编成14.2 力量调动12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125.1 监测12135.3 信息报告155.4 早期处置156应急
2、响应166.2 响应措施166.3 区级层面应对工作197综合保障247.1 彳j彳1-17.2 输送保障257.3 后备力量保障257.4 技术保障257.5 257.6 资金保障268后期处置268.1 火灾评估268.2 火因火案查处268.3 约谈整改268.4 责任追究278.5 工作总结278.6 表彰奖励279附则279.1 灾害分级标准279.2 预案培训与演练249.3 预案管理与更新289.4 以上、以内、一下的含义289.5 敏感地区、敏感时段的含义289.6 预案解释289.7 预案实施时间29130附件235附件338附件439Ti539附件6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7
3、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8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1.2 编制目的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按照“打早、打小、打了“原则,进一步加强森林
4、防灭火工作,促进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小灾害损失。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梁平区行政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坚持把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最基本原则,周密组织,科学扑救,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2)统一领导,联动协调,分级负责。在区政府党委
5、、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分组负责相关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联动机制。(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防患于未然,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大森林防扑火业务知识宣传,做到常备不懈,不断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4)快速反应,安全高效应对。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联动机制,快速反应、协同有序、安全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实现有火不成灾。1.6 现状我区森林资源较丰富,有百里竹海和东山国家森林公园。全区林地面积579.77km2,占土地资源总面积的30.7%,其
6、中森林面积481.10k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3.1%o全区活立木总蓄积208.8万m3,立竹量60682.5万株,森林覆盖率29.8%o森林多分布在东山、西山、中山,多是人工林,天然林较少,其中竹林的绝大多数分布在西山百里槽一带。1.7 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2主要任务2.1 组织灭火行动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2.2 解救疏散人员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2.3 保护重要目
7、标保护民生和重要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2.4 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2.5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3组织指挥体系3.1 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森防指”涣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应急局、区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
8、森防办”)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区林业局共同派员组成,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区林业局可以按程序以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置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工作。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根据需要成立应急工作机构,承担本地区、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3.2 指挥部成员单位任务分工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
9、境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人武部、武警三支队梁平中队、梁平供电分公司。成员单位任务分工:详见附件Io3.3 扑救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和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同一火场跨两个区县行政区域的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跨省(市)界且预判为一般森林火灾,由当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市)界且预判为较大森林火灾,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指导下,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市)界且预判为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发
10、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时,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由区政府及应急、林业、公安等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扑救力量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组成如下:现场总指挥: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现场副总指挥:区森防指副指挥长、属地镇街主要领导。现场指挥部成员:区森防指成员单位和主要参战队伍负责人。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火灾监测组、治安交通组、专家支持组、后勤保障组、调查评估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置组等工作组。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或需要启动级以上响应时,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况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领
11、导、组织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武警部队遂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对应接受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统一领导,部队行动按照军队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组织实施。3.4 专家组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专家组,主要职责是掌握森林火情动态,根据森林火灾扑救需要,赴火场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指导工作,对森林火灾的预防、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等提出咨询意见。4处置力量4.1 力量编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区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区消防救援支队、各镇街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为辅,必要时可调集区民兵应
12、急队伍、武警队伍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4.2 力量调动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优先调动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区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和火灾事发镇属地扑火力量,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民兵应急队伍、武警队伍、临近镇街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如果需要调动市和临近区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扑火时,报请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筹协调。需要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扑火任务时,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4.3 预警和信息报告5.1 监测5.1.1 各乡镇(街道办)及应急、林业和气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空中巡护、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传统手段,及时掌握火情动态。5.1.2 区林业局组织区林场、各乡镇街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
13、灭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灭火意识;设卡守护,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性、生活性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5.2 预警5.2.1 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及响应措施见附件3)0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划分火险预警等级预警信号颜色危险程度易燃程度蔓延程度红色极度危险极易燃烧极易蔓延橙色高度危险容易燃烧容易蔓延黄色中度危险较易燃烧较易蔓延四蓝色低度危险可以燃烧可以蔓延5.2.2预警发布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应急、林业和气象等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并通过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号由区政府及授权相关单位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