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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租 商铺一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一)租赁房产的位置、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1坐落位置: 商铺 层 号房间。2租赁面积:(以使用面积计) 平方米。3交房标准: 。(二)租赁用途乙方之承租单位只作为 之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承租单位之用途。(三)租期租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租金、管理费、保证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1租金及管理费(1)双方同意承租单位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管理费为人民币
2、 元/月。承租单位年总价为人民币 元。首期租金及管理费为人民币(承租单位3个月的租金及管理费,不包括保证金)。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7日内以支票或现金方式向甲方全额支付,3个月满后,以每月为一期,乙方应于每期开始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全额支付当期租金及管理费和本条规定的其他款项。如果租期开始日不是当月首日,则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及管理费按当月的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并支付。(2)承租单位的管理费项目1)餐饮业管理费项目:公共设备、设施日常保养、维修、运行费;保安费;公共区域清洁费;绿化费;中央空调系统夏季和冬季温度调节费;保洁附加费。2)非餐饮业管理费项目:公共设备、设施日常保养、维修、运行费;保安费
3、;公共区域清洁费;绿化费;中央空调系统夏季和冬季温度调节费。(3)双方同意以上租金及管理费标准按第1、2年递增幅度为 ,第3年递增幅度为 (递增基数为上一年度租金及管理费数额)的方式递增。(4)合同期满再次续租时租金及管理费按每年 的幅度递增(递增基数为上一年度租金及管理费数额)。2保证金双方同意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及管理费的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在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且乙方未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将于合同期限满之日起5日内,将保证金本金(不含利息)全部退还乙方。3其他费用双方同意按商铺管理服务合同书之相关内容执行。4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拒绝交纳租金,也不得自
4、行抵扣。(五)免租期及续租优先权1免租期乙方于租期开始之日起计,享有一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计为租期的一部分,免租期内乙方免交房屋租金(不含管理费等其他费用),但需依本合同约定交付除租金外的其他一切费用。2续租优先权本合同租期届满时,在合同规定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不再享有免租期),但乙方应于合同期限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并于期满前一个月按双方商定的条件与甲方签署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权利,即使条件相同,甲方也有权将承租单位另行出租于第三方。3甲方保留权利甲方有权利在本合同期满之前3个月内,带领其他有意承租该单位的租户在乙方正常工作期间到乙方承租单位内观看,但
5、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六)交付期限及手续甲方应于收到保证金10日之内将承租单位向乙方交付,并向乙方说明承租单位之状况、设施、设备,经乙方确认后,双方签订确认书,完成交付手续。(七)装修管理乙方可根据其经营需要对承租单位进行二次装修、添加、拆改设施及设备,但不得对承租单位的结构造成损害,乙方二次装修应符合乙方与甲方所签订的商铺管理服务合同书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且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未经批准擅自实施上述行为的,乙方应承担恢复原状及损害赔偿责任。同时甲方保留单方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承租单位,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八)房屋修缮责任1对于甲方公共部位及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免费维修
6、,对于承租单位内部设施(不包括乙方自行装修部分及自备设施),在其承租之日起一年内甲方负责提供免费维修,一年后由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并按甲方的有关收费标准提供有偿维修。2甲方的公共部分、设施以及各个承租单位进行检查、维修,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扰。3甲方有权派工作人员进入乙方的承租单位对公共设施(不只仅限于水、电、气、通信等管道)进行有关检查和维修,但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但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不经乙方许可进入乙方承租单位实施紧急维修措施。4甲方有权在发出合理通知后,暂时停止承租单位任何设施的使用并进行维修,但在紧急情况,甲方有权无须通知实施上述行为,同时无须向乙方做任何补偿。(九)转租及转
7、让约定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与甲方签订书面转租合同,乙方不得转租该承租单位。若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乙方必须出具该承租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义务的保证书。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该承租单位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甲方应保证让人继续履行本租赁合同中有关甲方之规定。同等转让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也可终止本合同,但必须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或解约合同,方为有效。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收回承租单位,并依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利用承租单位从事违法活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与甲方签订书面转租合同将承租单位
8、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或与他人共用的;(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变承租单位用途的;(4)故意损坏承租单位或设施的;(5)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经劝阻不改超过3次的;(6)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纳费用延期超过30天的。3若因特殊原因甲方需收回承租单位,则甲方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承租单位3个月租金(不含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违约金,乙方已对承租单位进行装修的,甲方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的合理价格向乙方支付装修费用,同时该装修部分所有权转归该承租单位所有人所有;评估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承担。4若因特殊原因乙方要求退租,则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9、需交清所有应交纳费用,并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后,双方终止本合同,同时乙方已交纳之保证金甲方不予退回。5由于本合同第十五条所述不可抗力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可终止。(十一)甲方权利及义务1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承租单位交付乙方。2依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维修、保安、保洁、绿化等各项服务。3在可控制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维修水、电、空调、照明、电话等接口,但设备和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4在保证小区全体业主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对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提供支持和 便利。5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收取租金及各项费用、管理、监督以及合同赋予甲方的其他各项权利。(十二)乙方权利及义务1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2遵
10、守国家有关工商、卫生、税务、劳务等各项管理规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3按时与甲方签订商铺管理服务合同书,并严格遵守物业公司有关商铺的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交纳各项有关费用。4乙方有权合理地使用其承租单位及公用设施,不受任何人的非法干涉。(十三)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承租单位,则每延迟1日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不含管理费和其他费用)40的滞纳金,若甲方超过约定期限30日仍未向乙方交付承租单位,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款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数额。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之约定向甲方如期支付各项款项,则每延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应
11、付金额40的滞纳金,若乙方超过约定期限30日仍未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收回承租单位,同时乙方已付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索权。3若乙方有违反与甲方签订管理服务合同书的行为,甲方有权令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甲方有权停止提供相应服务,并可对乙方采取暂停水、停电直至单方宣布终止合同等必要性手段,且对乙方因甲方必要措施导致的损失(如有)不予赔偿,收回该承租单位,乙方已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十四)合同终止后房产的处理1租期届满双方不再续约,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于期满或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将承租单位内乙方所有的物品迁出,逾期未迁出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余物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12、余物。2乙方交还承租单位,应尽量恢复至甲方交付时的状态,除自然损耗之外,若发生承租单位本身及设备、设施的毁损,乙方应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或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无法拆除的二次装修部分,乙方同意无偿归甲方所有。(十五)不可抗力凡因发生地震、台风、大火、战争、暴乱、暴雨等人力不可预见、不可抗拒、无法避免的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上述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于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之有效证明,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违约责任。(十六)争议解决本合同订立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
13、法院提起诉讼。(十七)通知及送达1所有通知可用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送达至双方要签署本合同时注明有通信地址即为有效送达。2甲乙双方对其所有声明有通信地址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任何一方的地址、电话如有变化,应在14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任何用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当日为送达日(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电传机号码及接收代号时即被视为送达日),如用信件发出(非平信),以人手交递日为送达日,或在寄出后3日,视为送达日。(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合同、承诺以文字为准,一切口头承诺均无效。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交房标准(略)甲 方: 乙 方:地 址: 地 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