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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MW机组直流锅炉运行规程 SD1958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300MW机组直流锅炉 运行规程(SD19586)的通知 (86)水电电生字第87号 现颁发300MW机组直流锅炉运行规程,自即日起执行。在执行中提出 的问题,请及时告我部生产司。 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说 明 本规程适用于国产机组亚临界、UP型、双炉膛300MW直流锅炉,亦可供其 他直流锅炉编制运行规程时参考。 本规程是以SG-1000/170-555/555型燃油(燃煤)直流锅炉为主编制的,各电厂 应据此编制现场运行规程。凡本规程未包括部分,须根据实际运行经验和制造厂 家的规定,做必要的补充。 1 锅炉机组
2、的简要特性 1.1 设 备 简 况 本锅炉是与300MW汽轮发电机配套的亚临界、一次上升、二次混合、中间 再热直流锅炉。设备简况如下(按制造厂说明书编写): 1.1.1制造厂家(制造厂编号); 1.1.2制造年月; 1.1.3投产年月; 1.1.4锅炉型号; 1.1.5炉膛; 1.1.6燃烧器(包括煤粉燃烧器和燃油燃烧器); 1.1.7过热器; 1.1.8再热器; 1.1.9省煤器; 1.1.10空气预热器; 1.1.11构架; 1.1.12炉墙; 1.1.13除尘、除灰设备; 1.1.14煤粉系统和燃油设备; 1.1.15吸风机、送风机; 1.1.16再热蒸汽调温方式; 1.1.17旁路系统
3、; 1.1.18锅炉自动控制装置; 1.1.19锅炉程序控制装置; 1.1.20锅炉电气保护和热机保护装置; 1.2 设 计 规 范 1.2.1主要参数(表1) 表1 续表1 1.2.2主要承压部件及受热面(表2) 表2 续表2 1.2.3管道系统(表3) 表3 1.2.4燃烧设备(表4) 表4 1.2.5附属设备(表5) 表5 1.2.6安全阀(表6) 表6 1.2.7热工自动调节装置(表7) 表7 1.2.8给水及蒸汽品质(表8) 表8 1.2.9燃料特性(表9) 表9 2 锅炉机组的启动 2.1 检修后的验收 2.1.1锅炉机组大、小修后,应有设备变动报告。 2.1.2运行人员应参加验收
4、工作。在验收时,应对设备进行详细的检查,并进行必 要的试验和试转。验收项目应在现场规程中规定,并写入专用的检查、验收卡。 2.1.3在验收中若发现设备存在缺陷,不能确保机组安全运行时,除及时记录在有 关记录簿外,还必须在投运之前予以消除。 2.1.4检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2.1.4.1拆除或装复为检修工作而采取的临时设施,现场整齐、清洁,各通道畅通 无阻,保温及照明完整、良好。 2.1.4.2锅炉本体、辅机及风、烟道等设备完整,内部无杂物。 2.1.4.3管道、阀门连接良好,并有符合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所规定的漆色 标志。 2.1.4.4仪表操作盘上的仪表配置齐全、完整、好用,并有可靠的事
5、故照明,报警 信号声、光良好。 2.2 主要辅机的试运行 2.2.1主要辅机检修后,必须经过试运行。试运行良好、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 运行。吸风机、送风机的连续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4h,以验证其工作的可靠性。 转动机械试运行时,应遵守电业工作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2.2转动机械试运行前的检查 2.2.2.1确认锅炉风、烟系统和制粉系统的各风门、挡板及其传动机构都已校验, 且运行正常。 2.2.2.2确认转动机械及其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并具有各有关单位会签的试运行申 请单。 2.2.2.3转动机械以及与之有关的润滑油系统、冷却系统、液压油系统、控制系统 及各仪表均符合启动前的要求。 电动机符合
6、厂用电动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 详细检查内容,应在现场规程中规定。 2.2.2.4转动机械检查正常,方可送上该设备的电源及其操作电源、气源,投用巡 测装置、程控装置、保护装置以及连锁装置。 2.2.3转动机械的试运行 2.2.3.1转动机械试运行时,有关的检修负责人应到现场;运行应有人检查、验 收;仪表操作盘上也应有人监视启动电流和启动电流在最大值的持续时间。 2.2.3.2试运行程序、联锁装置试验的程序,均应在现场规程中规定。 2.2.3.3各辅机的启动,应在最小负荷下进行,以保证设备的安全。 2.2.3.4风机试运行时,应进行最大负荷的试验(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试运行中 保持正常炉膛负压
7、。 2.2.3.5制粉系统试运行时,应确认系统内无积粉、积煤。 2.2.4主要辅机试运行时的验收项目: 2.2.4.1风机 a.回转方向正确。 b.无异声、摩擦和撞击。 c.轴承温度与轴承振动符合本规程第3.9.5款的规定。 d.轴承无漏油及甩油,油管畅通,高、低油位线清楚,油位正常,油质良好。 e.检查各处无油垢、积灰、积粉、漏风、漏水等现象。 f.风门、挡板(包括机械限位)及连接机构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并能关闭严密, 不使停用中的风机倒转。 g.风门、挡板应有就地开度指示装置,并和控制室内的开度指示核对一致。 h.电动机的运行情况应符合厂用电动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 2.2.4.2回转式空气
8、预热器 a.空气预热器各处的门、孔均应关闭严密。上、下轴承处无人停留及工作。 b.启动前,先校验油泵低油压连锁能自启动;回转式空气预热器下轴承润滑 油泵已启动,运行正常。投用回转式空气预热器。 c.回转式空预热器启动后,特别是其电气部分检修后的启动,应注意其回转方 向。若转向相反,应立即停用,防止密封板损坏。 d.注意电动机电流,如有不正常晃动,应停止试运行,检查原因。 2.2.5锅炉检修后,应在冷态下进行漏风试验,以检查锅炉各部的严密性。其试 验、检查方法,应在现场规程中规定。 2.3 水 压 试 验 2.3.1锅炉大、小修后或局部受热面临修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再热器除外)。有 条件时,再
9、热器也应做水压试验。 锅炉的超压水压试验(包括再热器)应按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的规定进 行。 锅炉水压试验、超压水压试验的周期及试验压力,应在现场规程中明确规 定。在超压水压试验时,应有总工程师或其指定的专责人员在现场指挥。 2.3.2水压试验的给水必须经过除盐 锅炉上水应在承压部件周围空气温度高于5时进行。低于5时,必须有防 冻措施。锅炉上水的水温一般应为2070,过低易造成受热面表面结露,过 高易造成汽化。 2.3.3水压试验前应进行以下各项准备工作: 2.3.3.1检查与水压试验有关的汽、水系统,其检修工作已经结束,热力工作票已 注销,炉膛和尾部烟道内无人工作。 2.3.3.2汇报值长,
10、联系有关部门,准备好水压试验用水(除盐水、除氧水或凝结 水)。 2.3.3.3汽、水系统各隔绝门及调节门的执行机构试验正常。有关仪表、巡测装 置、程控装置都已投入运行。 2.3.3.4安全阀控制系统、电磁泄放门及其他防止超压的保护装置,经过试验正 常,并已投入运行。 2.3.3.5按本规程第2.5.7款的有关要求检查汽、水系统阀门,使锅炉符合上水状 态。 2.3.4水压试验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完毕后,即可按本规程第2.6.1.12.6.1.4项 的规定向锅炉上水。 2.3.5上水前和上水后,应有专人记录膨胀指示器指示值,并分析其膨胀工况是否 正常。 2.3.6在上水过程中,应检查各管系、阀门是否
11、有泄漏,如发现有泄漏,应停止上 水,待处理好后再重新上水。调节进水量应均匀、缓慢,阀门不可猛开猛关,以 防发生水冲击。 2.3.7锅炉承压部件的水压试验 2.3.7.1水压试验应有专人监视和调节压力。升压、降压速度均不应超过 0.6MPa/min。正常升压、降压应经检修负责人同意。 2.3.7.2过热器、再热器水压试验前,应确知管道的支、吊架允许承受管道充水后 的荷重。并有防止汽轮机进水的措施。 2.3.7.3升压时必须使用给水旁路门或包覆出口分调控制压力。当压力上升至水压 试验压力时,应维持压力2h,然后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待检查、试验完毕后 方可降压。 2.3.7.4在锅炉各部分分别进行
12、水压试验时,除正在进行试验的部分外,均应无压 力。如发现有压力,则应停止试验,待查明原因后再继续试验。 2.3.8锅炉承压部件的超压水压试验 2.3.8.1超压水压试验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2.3.8.2超压水压试验应在水压试验正常后进行。超压水压试验前由锅炉检修人员 负责做好防止安全阀起座、排汽门动作的措施。 2.3.8.3锅炉超压水压试验的检查,应在升压至规定压力,时间维持5min,再降 压到运行工作压力后,通知有关人员进行。 2.3.8.4在过热器、再热器压力降至运行工作压力后,应解除防止安全阀起座及向 空排汽门动作的措施。 2.3.9锅炉水压试验中,还应对主要阀门的漏流量进行
13、试验。 2.4 电气连锁及热机保护的试验 2.4.1电气连锁及热机保护的基本项目(制造厂另有规定的除外)见表10。 2.4.2所有电气连锁及热机保护在检修后,均应作一次试验,以确保机组投运后能 正常动作,起到保护作用。 有关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要求,应根据现场设备情况,在现场规程中规 定。 2.4.3严禁无故停用电气连锁及热机保护。如需停用时,应先得到总工程师批准。 2.5 启动前的检查 2.5.1锅炉大、小修后,启动前应检查热力工作票已注销,检修工作已结束,关经 验收合格。 2.5.2锅炉机组附属的冷却系统、控制压缩空气系统、除灰水系统已投入运行,工 况正常。 2.5.3锅炉机组的备用辅助汽
14、源,应处于热备用状态。 2.5.4按照制粉系统运行规程、燃油设备运行规程、除渣设备运行规 程及除尘器运行规程的规定做好各辅助设备、系统启动前的检查和准备工 作。 2.5.5检查点火设备处于备用状态。 2.5.6启动前及进水前的检查项目、要求应在现场规程中规定,并建立专用的操作 卡。 2.5.7检查汽、水系统,减温水系统及启动分离器系统等的阀门位置,应符合启动 前状态(具体阀门位置应在现场规程中规定)。 表10 2.5.8吸风机、送风机、烟道、风道等烟与风的调节挡板转动灵活、位置正确,符 合启动前要求。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的油泵、安全阀用的空气压缩机及其他燃油、 除灰、除尘、疏水用的辅助机械设备均正常、良好。 2.5.9炉膛内无焦渣杂物。炉膛、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等风、烟 道的各人孔门、看火门、打焦门、防爆门、检查门、放灰门等,在确认其内部无 人后关闭。 2.5.10过热器、再热器、启动分离器各安全阀完整、良好,无杂物卡住,压缩空 气系统严密、完整、可用。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