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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3六、结论65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广西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品添加剂项目项目代码2305-451421-04-01-19997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五洲路7号桂民投标准厂房10-1#厂房地理坐标(107度58分15.055秒,22度36分0.44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H一、食品制造业1424.其他食品制造14
2、9中“无发酵工艺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建设性质E1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填)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备窠)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91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回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36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审批机关:崇左市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总体规划(201920
3、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崇环函(2023)3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内,根据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经济区的产业体系分为主导产业-培育发展产业-重点配套发展产业三个层次。主导产业由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构成,第二产业(临空制造)重点发展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第三产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科研教育;培育发展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建材;重点配套发展临空服务、休闲旅游。本项目产品为食品添加剂,选址位于经济区的食品加工区(详见附图4),用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详见附图
4、5),经济区的食品加工区具体产业定位是农副食品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食品制造业(焙烤食品制造、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饮料制造等,本项目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属于食品制造业的上游产业,可为经济区内食品制造业企业提供原辅材料,符合经济区产业链以及功能组团规划,本项目已取得入园证明(详见附件5),因此本项目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产业发展、用地布局相符。2、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制造项目,不属于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规定的限制入园项目及禁止入园项目,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
5、求相符。详情如下:表11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名称相关内容本项目内容符合性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入驻企业污染物排放应不造成区域环境质量降级。居住用地周边严控布局潜在污染扰民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降级。本项目属于轻工产业,项目选址周边2km内无居民区。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废水达到纳管标准后通过经济区西区污水管网,接入县城污水管网系统进入扶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再排入左江。符合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风险防控:
6、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需要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以安全生产许可作为其前置条件。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符合负面清单选址布局要求:按园区规划功能组团布局相应产业。生态红线范围内禁止开发建设活动。食品加工项目不应选在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如某地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且无法通过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应避免在该地址建厂。食品加工项目不应选在有需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食品加工项目周围不宜选择在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本项目产品为食品添加剂,选址位于经济区食品加工区,符合经济区功能组团规划
7、。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范围。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周边已入驻企业均为轻工企业。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区域。本项目位于园区内,周边为工业用地,不属于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符合禁止/限制引进的产业或项目:禁止建设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明令限制、禁止或淘汰的项目、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落后生产工艺或设备、落后生产能力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或与产业链条无关联的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明令限制、禁止或淘汰的项目、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落后生产工艺或设备、落后生产能力项目。本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制造项目,符合园
8、区规划符合项目。禁止建设高能耗、高污染、高资源、高环境风险的项目。禁止建设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禁止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3年修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产业定位。本项目为轻工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高资源、高环境风险的项目。本项目废水将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才排入经济区西区管网。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3年修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
9、订)、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审查意见不得占用禁止开发区域,优先避让其他生态环境敏感区域,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保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本项目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生态环境敏感区域,运营期间能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降级符合做好与崇左市“三线一单的对接,确保与城市发展、景观风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相协调。新建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等,不得布局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对水源保护的相关要求,提出保证水源水质及用水安全的管控要求。本项目与崇左市“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相符,不涉及生态红线,项目不涉及水源保护区,项目废水项目废水达到纳管
10、标准后通过经济区西区污水管网,接入县城污水管网系统进入扶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再排入左江。符合严格环境准入和产业“负面清单”,入驻企业须优化环境防护距离避免影响园区规划的居住区,应尽可能优化至产业区或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规划产业应合理布局,园区各具体建设项目布局必须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相关要求,建议靠近居住及文敦用地周围的工业用地布置污染类较轻企业,留出足够环境防护距离。项目污染物厂界浓度均能达标,因此可不设置防护距离,项目周边2km内无居民区分布。符合严禁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化学品存储及其罐区应采取废气回收等严格的无组织排放防治措施;本项目存在1
11、个6m3的盐酸储罐,储罐区会根据相关要求做好密闭及防渗符合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均按照要求处理,能做到处理率100%。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规划产业应配套固废处置工程,确保规划产业的工业固体I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i、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3年修改)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3年修改),该目录产业分为三大类,即: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食品添加剂(柠檬枝醇、大茴香酸),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3年修改)中第一类鼓励类“天然食品添加剂,天然香料新技术开发与生产”
12、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与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相符性分其他符合性分析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共包括十四个行业,分别是汽车产业、机械产业、电子信息、冶金工业、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产业、食品工业、生物医药、造纸与木材加工、纺织服装与皮革、电力工业、民爆产业、烟花爆竹产业,本项目产品为食品添加剂,不属于该目录中食品工业淘汰类、限制类、改造类项目,本项目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政策要求。(3)与崇左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崇左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5日通知)相符性分析根据崇左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13、”规划要求,“加快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铅锌、糖及食品加工、水泥、化工、建材、木材加工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精细化、绿色化发展”,本项目产品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能源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是促进食品加工产业向高端化、精细化、绿色化发展的利好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崇左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关要求。(4)其他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产品主要为柠檬桂醇、大茴香酸,产品均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3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拟租赁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桂民投标准厂房10-1#厂房建设,选址位于经济区的食品加工区(详见附图4),符合经济区的产业链和功能组
14、团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详见附图5),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产业发展、用地布局相符,项目选址不属于禁止建设区,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3、“三线一单”符合性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崇政规(2023)2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的通知(崇左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31日发布),崇左市扶绥县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根据附图6可知,本项目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农村级和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总体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详见下表。表1-2崇政规(2023)2号文件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控元别管单类相关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