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三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水产养殖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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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金秀县三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水产养殖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金秀县三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9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6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2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32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2七、结论44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附图3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现场照片附图5项目与来宾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6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的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7项目

2、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的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8项目与金秀县头排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附件: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项目宗地图附件4关于同意金秀县三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水产养殖项目使用设施农用地的批复(头政批复(2023)6号)附件5尾水消纳协议附件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金秀县三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水产养殖项目项目代码2304-451324-04-01-96242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来宾市金秀县头排镇二排村便村屯冲台水库下游果园地地理坐标(110度1分51.736秒,24度21分22.834秒)建设项目行

3、业类别三、渔业04-5内陆养殖0412-网箱、围网投饵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用地(用海)面积(Irf)/长度(km)10035.46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700环保投资(万元)57环保投资占比(%)8.14施工工期2023年7月2023年9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三线一

4、单”相符性分析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来政发(2023)14号)的规定:全市共划分69个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个类别。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7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26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6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金秀瑶族自治县共划分12个环境管控单元。表IT金秀瑶

5、族自治县环境管控单元名录行政区域单元总数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12个优先保护单元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广西大瑶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架桥岭-大瑶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柳江-黔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湘江-桂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公安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老山水库饮用水源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金秀瑶族自治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金秀瑶族自治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金秀瑶族自治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金秀瑶族自治县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来宾市金秀县头排镇二排村便村屯冲台水库下游果园

6、地,属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来宾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附图5。(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3)39号)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来政发(2023)14号)等的规定,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以下三大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重要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各类陆域和海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

7、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包括水土流失、石漠化各类陆域敏感区和脆弱区,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海域敏感区和脆弱区。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极小种群生境等。本项目位于来宾市金秀县头排镇二排村便村屯冲台水库下游果园地,属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水土流失、石漠化等敏感区和脆弱区,不属于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规定。(2)环境

8、质量底线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尾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3)旱地作物标准限值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经过分类收集处理,贮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3)。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破最高限制。项目运

9、营期生活用水源于自来水,养殖用水源于石榴河,项目运营过程占有一定的电能、新鲜水和一定的土地资源,但消耗的比重较小,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6)944号)和关于印发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7)1652号),本项目不属于准入负面清单的产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符合行业准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5132420003。根据来宾市

10、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的通知(来政发(2023)27号),项目与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2项目与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金秀瑶族自治县其他重点管1.居住用地周边严控布局环境风险突本项目属于内陆养殖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不会造成土壤污染,不涉及重金属。重点空间布局约出(高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管控单元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在人口聚居区域内新(改、扩)建涉重金属企业。控

11、单束2.临近生态保护红线的工业企业、矿项目不属于元产资源勘查开发,应采取有效措施,避临近生态保免产生不利影响。护红线的工业企业,项目拟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产生不利影响。污染物排放管控矿产资源勘查以及采选过程中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肝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须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要求。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项目为内陆养殖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及采选。1.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

12、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项目建设单位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项目不涉及土壤污染。环境风险防控2.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尾矿库管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危库、险库、病库以及其他需要重点监管的尾矿库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和定期评估,并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项目为内陆养殖项目,不涉及尾矿库-足百。3.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实施以

13、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本项目用地属于养殖设施农用地,用地备案已取得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同意。4.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减少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O2、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内陆养殖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3年版),本项目属于“三、渔业04-5内陆养殖0412-网箱、围网投饵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

14、的”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知道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建设不属于鼓励类、限值类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依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相关规定:“不属于鼓励、限值、淘汰类,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视为允许“,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已取得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04-451324-04-01-96242Io3、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县头排镇二排村便村屯冲台水库下游果园地,项目用地已取得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秀县三和现代农业

15、有限公司水产养殖项目使用设施农用地的批复(详见附件5)。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厂区西南面距离G323国道约590m,交通便利;项目东南面距离石榴河约2Km,河水经村内现有沟渠流经项目所在位置,养殖用水方便。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养殖废水经过“生态氧化塘+催促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次沉淀”工艺处理后尾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3)旱地作物标准限值,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噪声经过隔声减震后符合排放标准。不会改变周围环境功能,不会造成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功能区质量下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4、与来宾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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