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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委员会建设中常见回题答疑第二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1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如何确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名。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报上级党组织审批。2 .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无党龄要求?党支部委员会要完成所担负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3 .党支部换届的党员大会要排“届”“次”吗?党支部召开的党员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一般不排列“届数”和
2、“次数”。4 .党员选举权如何确定?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5 .党员大会选举应到会人数如何计算?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央组织部在有关工作问答中提出,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3、(1)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被停止党籍的;(4)在留党察看期间的;(5)被依法留置、逮捕的;(6)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7)离退休已回原籍长期居住、工作调动、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者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8)流动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本人提出申请的。凡上述情况之外的党员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6 .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由谁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书记、副书
4、记,由上届委员会推荐1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7 .选举的监票人如何产生?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党员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者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8 .起草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应包含哪些内容?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一般应包括:(1)回顾和总结过去的工作。全面总结上次换届以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包括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2)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和各项具体任务,以及完成这些任务的举措。(3)号召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为完成本地区、本单位的奋斗目标
5、而努力。9 .党内选举能否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因为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进行选举时,凡有选举权的党员都应参加。只有直接参与酝酿提名候选人和投票选举,才能充分表达选举人的意愿,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神圣权利。选举人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10 .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是否可以留出委员空额?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时,不应留出委员空额。这是因为,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机构成员的名额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因此
6、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就应当按照批准的名额进行选举。在选举时,如果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只有在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才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11 .选举时如何确定当选人?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7、12 .当选人不足如何另行选举?选举时,当选的条件是得到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因此,在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时,也不得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补足,否则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应视为无效。对于当选人数不足,所缺名额可经过选举人进一步酝酿,在未超过半数的人选中另行选举。13 .当选人名单如何排序、由谁宣布?当选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其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其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14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应该怎么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
8、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补选程序为:党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委员会委员的请示;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委员会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被调到另一单位工作,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如果不久又调回原单位,不能自然恢复其党内职务。如因工作需要,重新出任党支部委员时,应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15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换届及届中调整如何实施?根据江苏省村党组织书记县乡共同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对村(社区)书记进行届中调整时,由县(区)级组织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