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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5个煤矿安全重点县煤矿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工作方案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煤矿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的通知精神和XX省5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具体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本次专题培训是煤矿安全重点县实现安全攻坚目标的重要措施之一。培训要与谈心对话活动相结合,与“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与创建煤矿法制安监活动相结合,与深入推动遏制我省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相结合,切实取得实效。要做到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确保不走过场。通过培训I,使煤矿主要负责人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红线”意识进一步
2、增强,把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追求“零死亡”目标为最神圣的职责,对打好攻坚战的信心更足、措施更有力、行动更快捷,确保我省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目标的实现。二、范围对象国家煤监局第二批确定的XX市、XX县、XX县、XX市和XX市等5个重点县(市)属地所有煤矿(含省属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主要投资人、法人代表和矿长均应参加本次专题培训。5个重点县(市)和所在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省能源集团公司,要认真组织和督促所属煤矿企业参训,确保全覆盖。三、组织形式培训工作由省安监局组织,各相关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指导5个重点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具体实施,省属煤矿的培训由省能源集团公司具体实施。5个重点
3、县(市)的培训实行统一安排、统一教材、统一课程、统一师资、统一考核,由省安监局统一协调和安排。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照一县一期的要求负责参训人员组织和培训班的各项保障事宜。省能源集团公司应组织好省属煤矿企业所有参训人员的培训。四、时间安排培训从2015年6月开始,7月20日前完成,每期培训不得少于2天。各重点县(市)于6月10日前将办班时间、参训人数报省安监局,以便统筹安排师资和派人督导。省能源集团公司于开班前一周将办班时间、参训人数报省安监局,省安监局将派人督导。五、内容与课程培训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法、国办99号文件、省
4、府厅7号文件、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四最”要求(将追求“零死亡”作为煤矿最崇高的理念、作为矿长最神圣的职责、作为矿工最强烈的意识和自觉行为、作为地方党委政府最过硬的业绩);攻坚战工作方案部署;煤矿典型事故案例等。培训资料由省安监局组织人员收集整理后编印,于6月20日前完成。课程安排如下:日期课程内容D1上午中央领导讲话和文件宣讲(习近平、李克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国办99号文件、省府厅7号文件、攻坚战方案部署)下午安全法规宣讲(XX全生产法;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四最”要求)D2上午警示教育(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警示教育视频)下午小结、考核六、师资安排5个重点县(市)专题培训由省安监局统一安排师资,省能源集团公司专题培训的师资由集团公司安排。省安监局和省能源集团的领导要带头讲课,XX、XX、XX、XX、XX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领导要安排担任不少于2学时的授课任务。七、考试考核由省安监局统一组织命题并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卷面考试。对考核不合格人员由所在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于7月份组织补课,补课情况报省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