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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概述1.1 建设项目背景11.2 评价工作过程11.3 建设项目的特点2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2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31.6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2总则52.1 编制依据52.2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82.3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02.4 评价标准162.5 环境保护目标242.6 评价技术路线27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83.1 工程概况283.2 主要建设内容293.3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373.4 污染源分析393.5 清洁生产533.6 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分析58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24.1 自然环境概况724.2 环境质量现
2、状调查与评价754.3 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概况81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35.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935.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75.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25.4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25.5 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96环境风险评价1176.1 风险识别1176.2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1216.3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1276.4 大气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286.5 事故废水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1296.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306.7 应急预案1376.8 小结139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42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427.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44
3、7.3 环保投资估算及运行成本170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728.1 经济效益分析1728.2 社会效益分析1728.3 环保投资及经济损益分析1728.4 小结173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749.1 环境管理体系1749.2 总量控制与污染物排放清单管理要求1809.3 环境监测185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8810.1 工程概况18810.2 环境质量现状18810.3 主要环境影响18910.4 环境保护措施19010.5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19210.6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9310.7 总量控制19310.8 企业自主验收要求19310.9 评价总结论19731概述.建设项目背景连江县可
4、门港经济开发区大官坂组团独特的交通区位优势及较好的外部配套条件吸引了福建申远集团、福建恒捷实业和福建合盛气体等企业投资兴业,共同打造国内一流的聚酰胺纤维一体化生产基地。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2020-2025年)规划在大官坂现有的百万吨级聚酰胺一体化项目的优势基础下,引入织染一体化企业,补齐产业链,2025年先进织造染整产值达100亿元。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规划建设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一期),发挥园区协同作用与规模效应,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由分散到集中、由中端到高端的发展跨越,带动区域纺织业上下游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己组织编制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规划(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专家组审查。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规划产业为先进织造染整,主要产品为用水量及排水量相对较小的高档化纤面料,主要工序为化纤面料圆机针织、经编机织造以及相应的印染、整理,为化纤纺织产业链中关键环节。产业园将集中供水、供热、供气,配套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内各企业废水并实现尾水湾外深海达标排放,并坚持“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以达成绿色纺织产业园的目标。可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福建申远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的环境管理机构。*纺织有限公司拟投资317
6、87.04万元在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规划范围内建设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33333m2,形成年织造0.5万吨针织坯布生产线,年染整1.6万吨针织坯布生产能力,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1.2 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四、纺织业17”类别中的“175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包含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染整工艺有前处理、染色工序,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纺织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于2
7、021年11月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此后,环评单位多次组织现场踏勘,经初步工程分析,制定了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方案,收集了相关资料;经工程深化分析、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分析等,于2021年12月完成了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由建设单位在政府公开网站上发布了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东南快报刊登了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征求意见稿公示期满后,我司按环评导则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供建设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1.3 建设项目的特点(1)本项目位于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内,建设内容符合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的产业定
8、位、功能布局,符合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规划环评的生态准入和污染防治要求。(2)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集中供水、供热、供气,并配套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内各企业废水并实现尾水湾外深海达标排放。本项目可充分利用园区的公共配套设施。(3)针织染整技术工艺已相对成熟,运行管理稳定,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技术规范推荐的可行性方案,环境风险可控。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主要从事高档针织面料的印染加工,采用数字化智能化印染技术装备、采用小浴比染色机,属于鼓励类项目,采用的染色设备和定型设备均不属于限制和淘汰
9、类设备。因此,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要求。本项目采取的前处理和后整理技术、节能减排染色和印花技术、污染物处理与资源综合利用均属于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技术指南中的适用技术,有利于印染行业向绿色方向发展,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高于40%,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和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技术指南(2019版)的要求。(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对照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规划(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条件及审查意见,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无规划环评禁止的工艺,建设冷却水、冷凝水及余热回收装置,清浊分流,水重复利用率达到55%,中水回用率达到45%;建设定型机废气净化和余
10、热回收,由园区集中供热。本项目与该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合。(3)选址合理性分析结果本项目位于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中的先进织造染整产业园,产业发展符合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2020-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产业园将集中供水、供热、供气,并配套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为项目入园提供便利条件。本项目不属于准入条件中禁止建设的行业,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装备、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等要求,选址合理。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主要为染整过程产
11、生的高浓度、低浓度废水,经分质分流收集后排入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对罗源湾海域的影响较小。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染整工艺定型工序有少量有机废气挥发,并产生油烟和颗粒物。拟采用废气余热回收设施及冷却+静电一体化装置对定型废气进行治理,将各台定型机的头、中、尾三处集气管道收集的废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所在车间屋顶排放。根据预测,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纺织、染整过程中产生的废丝、废布头及次品、一般化学品废包装。其中废丝、废布头及次品可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化学品废包装可以外售给回收企业。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物、定型废油、化验室废液等,
12、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开发区统一处理。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包括经编机、大圆机、风机、水泵、染色机、定型机、脱水机等,通过加装隔音罩、消声器、隔声垫、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对外环境影响小。1.6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纺织有限公司*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选址于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园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的要求。项目拟采用的各项环保措施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可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项目3
13、建成后的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总体可控。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232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环保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 口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 口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 口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6)中华
14、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 口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订);(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修订);(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12.1);(12)地下水管理条例(国令第748号,2021Jl09);(13)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3月29 口修订);(14)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月1 口);(15)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1月1 口)。2.1.2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 77号;(3)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4号令,2015年6月5;(5)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 78 号);(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 16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