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2022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2022年).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各市(区)教育局,各市(区)委宣传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各有关学校:现将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乡村振兴局2022年6月9日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
2、养重要指示精神,造就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落实新时代强师计划,建设高质量中小学教师队伍,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师计划”)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从2021年起,我省每年招收“优师计划国家专项”师范生80200人,“优师计划地方专项”师范生600800人,采取定向方式由部属师范大学与地方师范院校面向我省56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
3、作重点县,见附件)培养本科层次“优师计划”师范生,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须按定向就业协议约定,到脱贫县(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履约任教6年,从源头上改善脱贫县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二、计划编制“优师计划”由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年度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在高校年度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培养任务。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等地方师范院校承担“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培养任务。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商本级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
4、有关部门,根据市域内定向县(区)中小学教师中长期培养补充需求,在核定的编制内统计上报本市“优师计划”年度培养需求。省教育厅根据各地所需,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支持紧缺领域、紧缺学科教师补充需求,合理安排招生计划。三、招生录取报考“优师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志愿积极投身农村教育事业。“优师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可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等措施,完成招生任务。“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
5、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需与培养学校、定向就业县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学生入学前做好相关协议签订工作。“国家优师计划”和“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均须承诺从事中小学工作6年以上(从入职起薪之日开始计算)。拒签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培养高校视为放弃,取消其“优师计划”录取资格。优师专项计划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四、职前培养承担优师计划培养任务高校应针对“优师计划”师范生开设系列特色课程,加强学生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
6、,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振兴乡村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涵养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职业精神,建立长期在欠发达地区从教的职业情怀。要构建地方政府、中小学校与高校三方协同育人机制,集中优质资源支持“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建立健全贯穿培养全程、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全面落实高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强化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参照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政策,免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五、就业管理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定向就业县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加强“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工作
7、的管理与指导,落实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履约责任监管和违约处理。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岗位,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履约管理的具体工作,会同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的教师编制总量内,组织用人学校与优师计划师范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优师计划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优师计划师范生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管理,落实计划,确保做好师范生履约就业的各项入职条件保障。六、职后发展各地各校要重视并支持“优师计划”师范生职后专业发展工
8、作。优先安排履约任教的毕业生参加国培、省培等各级教师培训项目,以及访学交流、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优师计划”实施高校要建立跟踪指导机制,通过在线平台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学校举办的培养培训活动,持续支持毕业生提升教书育人本领,造就“四有”好老师。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优师计划”毕业生可在县域范围内中小学间流动。七、实施保障1 .组织管理。教育部门牵头负责“优师计划”招生、培养、就业指导、落实工作岗位、办理派遣、履约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优师计划”实施的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优师计划”专项人事政策等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到
9、中小学任教涉及的相关机构编制工作。乡村振兴局要将“优师计划”工作作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督促脱贫县用足用好“优师计划”政策,提升乡村振兴工作质量。2 .经费支持。“优师计划”国家专项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专项经费由省级财政根据实施高校每年招生录取优师计划师范生人数,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助标准,按年度拨付相关经费,并将优师专项培养情况作为高校有关专项资金分配参考因素。中央财政根据地方院校每年实际录取优师计划师范生人数,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对地方专项经费予以奖补。3 .政策保障。各地要加强履约就业的“优师计划”师范生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优师计
10、划”师范生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要切实关心“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工作、生活所需,为其履约就业和专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4.督导评价。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优师计划”实施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加强督导检查并通报督导情况,形成专项督导报告。要将“优师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等相关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实施高校要认真总结年度实施情况,建立实施高校动态准入、退出、激励机制,并积极发掘“优师计划”师范生从教典型,加强宣传。附件陕西省56个脱贫县(区)名单西安市(1个):周至县宝鸡市(5个):太白县、麟游县、陇县、千阳县、扶风县咸阳市(4个):永寿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铜川市(3个):耀州区、印台区、宜君县渭南市(5个):澄城县、合阳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延安市(3个):延川县、延长县、宜川县榆林市(8个):定边县、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清涧县、吴堡县、子洲县汉中市(10个):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南郑县、城固县安康市(10个):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平利县商洛市(7个):商州区、柞水县、镇安县、山阳县、商南县、丹凤县、洛南县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