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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表1:民航地区管理局对地区站年度业务考核评分表(20)年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所占分值考核得分备注1.监督人员基本条件(15分)1.1监督人员专业结构合理专业类别中,应当至少包含土建类相关专业(场道、航油等)和设备安装类相关专业(目视助航、空管、弱电等)的人员,少1个大类专业扣2分51.2数量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需要每长期缺编1人的,扣1分51.3质监机构未获得行政执法委托的,监督人员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质监机构已获得行政执法委托的,监督人员取得机场专业监察员执法证件并持续有效如质监机构未获得行政执法委托:未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的,每人扣0.5分;培训考核未通过的,每人扣0.5分
2、如质监机构已获得行政执法委托:未取得监察员证的,每人扣1分;监察员证未按规定进行审验的,每人扣0.5分52.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15分)2.1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1)监督手续办理程序;(2)监督检查制度;(3)监督项目联系人制度;(4)监督检测制度;(5)监督档案管理制度;(6)工程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制度;(7)质量安全事故报送制度;(8)监督数据统计、信息管理和报送制度;(9)监督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IO)竣工验收监督制度;(11)监督工作评价制度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一项扣1分112.2按照国家建设法律法规、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有关规定要求制定的其他制度未按要求制定和履行有关制度
3、的,每一项扣1分4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60分)3.1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及建立台账情况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每项扣2分;监督手续台账不全的,每项扣1分53.2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监督质量情况,质量安全问题台账建立及督促整改闭合情况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计划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的,每次扣1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不佳的,每次扣2分;问题未整改闭合或台账不全的,每项扣0.5分203.3监督档案建档情况监督档案不齐全的,扣1-3分;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扣1-2分53.4监督工作信息及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情况不按照规定报送的,每次扣1分53.5接到质量安全事故信
4、息后报送情况未及时报送或报送事故信息不全的,每次扣1-2分53.6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反馈情况投诉举报未及时调查处理反馈或调查结论有误的,每件扣1-3分103.7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情况报告内容缺失或不能满足备案要求或未及时提交的,每份扣1-2分53.8质监机构工作作风评价情况工作作风存在问题,影响监督业务开展的,扣1-3分;参建单位有不良反映,调查属实的,扣1-2分54.管理局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10分)4.1主要包括:(1)参与行政机关组织的检查、评审等工作情况;(2)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确定的其他任务完成情况;(3)临时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不执行任务的,每次扣2分;完成质量或时限不达标的,每次扣
5、1分10合计100民航地区管理局(公章):年月曰说明:1、民航地区管理局使用表1对辖区地区站进行考核。2、民航局机场司使用表2对总站进行考核;辖区内有总站监督项目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使用表3对总站进行考核;辖区内无总站监督项目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使用表4对总站进行考核。总站最终考核评分二民航局机场司评分x40%+(辖区有监督项目的管理局评分之和辖区有监督项目的管理局数量x70%+辖区无监督项目的管理局评分之和辖区无监督项目的管理局数量x30%)60%o3、出现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情况的,考核结果可以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不再使用评分表评分。4、表中各项扣分值不超过该项所占分值。附表2:民航局机场司对总站
6、年度业务考核评分表(20)年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所占分值考核得分备注1.监督人员基本条件(15分)1.1监督人员专业结构合理专业类别中,应当至少包含土建类相关专业(场道、航油等)和设备安装类相关专业(目视助航、空管、弱电等)的人员,少1个大类专业扣2分51.2数量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需要每长期缺编1人的,扣1分51.3质监机构未获得行政执法委托的,监督人员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质监机构已获得行政执法委托的,监督人员取得机场专业监察员执法证件并持续有效如质监机构未获得行政执法委托:未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的,每人扣0.5分;培训考核未通过的,每人扣0.5分如质监机构已获得行政执法委托:
7、未取得监察员证的,每人扣1分;监察员证未按规定进行审验的,每人扣0.5分52.制度建设情况(15分)2.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监督手续办理程序;(2)监督检查制度;(3)监督项目联系人制度;(4)监督检测制度;(5)监督档案管理制度;(6)工程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制度;(7)质量安全事故报送制度;(8)监督数据统计、信息管理和报送制度;(9)监督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IO)竣工验收监督制度;(11)监督工作评价制度;(12)民航专业工程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制度制度不健全的,每一项扣1分;制度质量不高或修订不及时的,每一项扣0.5-1分122.2按照国家建设法律法规、民航局有关规定要求制
8、定的其他制度未按要求制定和履行有关制度的,每一项扣1分3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60分)3.1所承担的民航专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情况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每个项目扣1-2分;不履职尽责的,每个项目扣5分103.2受委托组织全国民航专业工程质量安全的联合检查工作情况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计划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的,每次扣1分;问题未整改闭合或台账不全的,每项扣0.5分103.3对各地区站的业务支持、指导和督查工作情况业务督查工作存在问题的,扣1-2分;未对地区站开展业务督查的,扣5分53.4民航专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信息报送,以及对事故调查处理的参与情况未及时报送或报送事故信息不全的,每次扣1-2分;不积极参与
9、事故调查处理的,每次扣35分53.5监督工作信息及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情况,民航专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情况不按照规定报送的,每次扣2分;不对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的,每次扣1分103.6民航专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技术创新推广情况技术创新推广不力的,每次扣0.5分;未开展技术创新的,扣2分23.7民航专业工程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工作情况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存在问题的,扣1-2分;发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扣3-5分103.8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反馈情况投诉举报未及时调查处理反馈或调查结论有误的,每件扣1-2分33.9质监机构工作作风评价情况工作作风存在问题,影响监督业务开展的,扣1-2分;参建单
10、位有不良反映,调查属实的,扣1-2分54.机场司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10分)4.1主要包括:(1)参与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情况;(2)参与行政机关组织的检查、评审等工作情况;(3)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确定的其他任务完成情况;(4)临时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不执行任务的,每次扣23分;完成质量或时限不达标的,每次扣1分10合计100机场司(公章):年月日说明:1、民航地区管理局使用表1对辖区地区站进行考核。2、民航局机场司使用表2对总站进行考核;辖区内有总站监督项目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使用表3对总站进行考核;辖区内无总站监督项目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使用表4对总站进行考核。总站最终考核评分二民航局
11、机场司评分x40%+(辖区有监督项目的管理局评分之和辖区有监督项目的管理局数量x70%+辖区无监督项目的管理局评分之和;辖区无监督项目的管理局数量x30%)60%o3、出现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情况的,考核结果可以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不再使用评分表评分。4、表中各项扣分值不超过该项所占分值。1、民航地区管理局使用表1对辖区地区站进行考核。2、民航局机场司使用表2对总站进行考核;辖区内有总站监督项目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使用表3对总站进行考核;辖区内无总站监督项目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使用表4对总站进行考核。总站最终考核评分=民航局机场司评分x40%+(辖区有监督项目的管理局评分之和:辖区有监督项目的管理局数
12、量x70%+辖区无监督项目的管理局评分之和;辖区无监督项目的管理局数量x30%)60%o3、出现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情况的,考核结果可以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不再使用评分表评分。4、表中各项扣分值不超过该项所占分值。附表3: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总站年度业务考核评分表(辖区有监督项目)(20)年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所占分值考核得分备注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70分)1.1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及建立台账情况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每项扣2分;监督手续台账不全的,每项扣1分51.2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监督质量情况,质量安全问题台账建立及督促整改闭合情况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计划完成监
13、督检查工作的,每次扣1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不佳的,每次扣2分;问题未整改闭合或台账不全的,每项扣0.5分201.3监督档案建档情况监督档案不齐全的,扣13分;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扣1-2分514监督工作信息及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情况不按照规定报送的,每次扣1分51.5接到质量安全事故信息后报送情况未及时报送或报送事故信息不全的,每次扣1-2分51.6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反馈情况投诉举报未及时调查处理反馈或调查结论有误的,每件扣1-3分101.7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情况报告内容缺失或不能满足备案要求或未及时提交的,每份扣1-2分518质监机构工作作风评价情况工作作风存在问题,影响监督
14、业务开展的,扣1-3分;参建单位有不良反映,调查属实的,扣1-2分51.9民航专业工程评标专家抽取及专家管理情况未按要求、按时抽取评标专家的,扣1-2分;导致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扣3-5分;未按要求对受处罚专家扣分或做信用记录的,扣1-2分102.对地区站的业务支特、指导和督查情况(20分)2.1对日常监督工作的业务支持、指导和督查情况未对地区站日常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支持、指导和督查的,扣10分;支持、指导、督查不到位的,扣3-5分;对地区站提出的支持需求未响应或响应不到位的,扣1-2分102.2对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的业务支持、指导和督查情况发现风险隐患未支持、指导、督查的,每次扣1分;支持、指导、督查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52.3对质量安全问题或事故调查的业务支持、指导和督查情况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事故后,未支持、指导、督查的,扣3分;支持、指导、督查不到位的,扣1-2分53.管理局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10分)3.1主要包括:(1)参与行政机关组织的检查、评审等工作情况;(2)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确定的其他任务完成情况;(3)临时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不执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