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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送法下乡读后感对于中国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司法情况调查,无疑能够深刻体现中国近现代的社会变革特别是司法与社会各方面的互动联系。在北大朱苏力教授看来,其中必然有历史演进的线索与定律,对于如今的法治国家建设更有积极的启发与参考意义。说到司法工作的开展,最直观的表现自然是现实的法庭审判和法官裁决,作者密切结合近几十年的社会变迁,对相关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经历背景等进行了调查与分析。这些因素无疑会对司法的结果乃至社会效力产生影响。随着近年来的各类体制改革,人员素质平均水平必然会得到不断提高,但是现阶段必然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参差不齐”,同时由于作者提及的司法机关“行政化”的一面,以及现实中的领导迁调等,
2、不同人员如何“携手”度过过渡期,是一个不能忽略的问题。一个直接的方式必然是“广开言路”,进行充分的交流研讨,避免“一言堂”的出现甚至扩张。而说到法院内部的集体讨论等,就不得不提及作者在书中较多着墨的一个制度设计-审判委员会。相关的学术研究也大多数联系源自西方的“司法独立”理念,认为其有悖于此。而作者从“存在即合理”的角度出发,认为其存在和实行必然有符合中国本土特征的一面。而讨论制度的优劣,对外应当是是否有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对内如何正确处理必然存在的不同意见分歧。两者之间存在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在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素质水平的同时,规范审判委员会发挥作用的具体情境、条件与程序,给予一般合议庭
3、行使权力的充分尊重与保障。同时在进行必要的集体讨论时,应当弱化行政级别式的“指令性”,甚至采取“秘密表决”式的形式,保障参与人员的意见发表,真正重视的是法律思维的体现,而非一概地确保表面的领导方式的维护。从自身的学术理念和调研感悟出发,揭露了基层司法运行的矛盾与难题。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司法中“化解纠纷”与“正确适法”存在的错位与争议,司法活动的一个基本功能必然是调整现实的争端,分配相关利益。而此类矛盾的出现必然原因复杂,从作者研究的主要对象以及具体环境看来,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对于法律法规可能都缺乏十分深刻的认知理解,时代的局限性在此体现。同时法律自身也难以达成完全的兼顾与百分百的涵盖,需要现实的自由裁量去补充。完整的法律与社会效果,是逐步成就的。从实际的本土实践环境入手,剖析了司法运行涉及的各方面,以辩证、历史的思维去思虑。从中展现的,是严密谨慎的思维,当代学人的责任与风范,值得学习、贯彻在日常的点点滴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