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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相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根据关于推进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帮扶特殊群体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一、总体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五年倍增目标,深入开展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扎实推进“扩中”“提低”。以“家庭”为单位,建立低收入家庭数据库,促进政策与“人”的高效精准对接,逐步形成智能匹配“一家一户”的“共性+个性”“输血+造血”“扶智+扶志”“增收+减支”政策包
2、。二、明确改革内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主要针对现阶段群众“急、难、愁、盼”四个目标,分别从加强生活保障、推进安居工程、强化医疗救助、共享均衡教育、生活支出减免、支持就业创业、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力量参与等八个方面共计76项内容进行政策归集改革,依托市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在线系统,精准认定帮扶对象,自动匹配相应的帮扶政策,实现一件事联办、一键提交需求、一目了然展示帮扶结果,逐步实现“政策找人”。主要内容为:(-)加强生活保障类(共22项)。主要涵盖最低生活保障金、低保边缘户帮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与护理、临时救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支宁返温人员基本生活价格补贴、
3、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情系国防百名特困优抚对象帮扶、困难退役军人(低保)生活补助、困难退役军人慰问、“情系慈善大病救助”项目、困难职工生活保障、生活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意外伤害综合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帮扶事项。(二)推进安居工程类(共5项)。主要涵盖“情系农房改造补助”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危房改造、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安居圆梦等帮扶事项。(三)强化医疗救助类(共14项)。主要涵盖困难职工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因病致贫医疗救助、医疗救助补发、资助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高
4、额医疗费用化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看护补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应急救助、人道救助、小天使基金、残疾人住院医疗康复救助、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及补贴等帮扶事项。(四)共享均衡教育类(共7项)。主要涵盖雨露计划、保障子女入学、生活补助和免学杂费及营养餐、儿童康复服务补贴、自费植入人工耳蜗和升级人工耳蜗体外处理机补贴、“圆梦大学”助学活动项目、残疾学生及低保低边子女助学等帮扶事项。(五)生活支出减免类(共5项)。主要涵盖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减免、骨灰接送里程补贴、公交乘车优惠、优惠用电、广播电视惠民服务工程等帮扶事项。(六)支持就业创业类(共13项)。主要涵
5、盖来料加工补助、公益性岗位(非全日制)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非全日制)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残疾人就业创业贷款贴息补贴等帮扶事项。(七)提供公共服务类(共3项)。主要涵盖法律援助、残疾人之家、政府购买优抚服务等帮扶事项。(八)社会力量参与类(共7项)。主要涵盖扶上马送一程助力共同富裕、媒体联动应急救助项目、“真情100”助学、情系老兵、“启航计划”助学项目、真爱到家情暖空巢、“守护不只是言语社工在行动”老人关爱项目等帮扶事项。各帮扶事项适用对象、
6、帮扶内容、帮扶方式和责任单位,及政策适用范围、对象认定、有效期等问题,具体参见文件附件及附则有关内容。三、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全县相对低收入家庭资格确定、救助体系建设、救助帮扶联合体实体运行、兜底保障政策的制定、解释、监督工作;其他各职责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综合帮扶政策举措解释和落实工作,加强政策业务指导,切实履行职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相对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审核、档案管理和综合帮扶资源统筹对接等工作,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相对低收入家庭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村(社)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困难需求排摸等工作
7、。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渠道,广泛收集低收入家庭综合改革成果的正面典型,适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附件:相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清单附件相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清单一、加强生活保障类序号帮扶事项适用对象帮扶内容帮扶方式责任单位1最低生活保障金第一类低收入家庭(以下简称“第一类”)的特定对象低保金的数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从作出认定之日的次月起,按现行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035元发放,适时动态调整标准。财政补助县民政局2低保边缘户帮扶第一类认定标准放宽至1594,每年动态调整,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享受相应
8、的医疗、社保、就业等帮扶措施。财政补助县民政局3特困人员供养与护理第一类的特定对象(特困)按照现行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547元,给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每年动态调整标准。此外,根据护理等级,享受相应的护理补贴。财政补助县民政局4临时救助第一、二类低收入家庭(以下简称“第一、二类”)的特定对象因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县户籍人口,在永持有省居住证、困难发生在县内的其他流动人口,符合救助条件的发放临时救助金。财政补助县民政局5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第一类享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根据省文件规定发放)。财政补助县民政局6支宁返温人员第一、二类的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财政县
9、民固定生活补助特定对象(支宁返温人员)补助政局7支宁返温人员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第一、二类的特定对象(支宁返温人员)享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根据省文件规定发放)。财政补助县民政局8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第一、二类的特定对象享受每月生活保障金补助、物价补贴(根据省文件规定发放)。财政补助县民政局9高龄津贴第一、二类的特定对象(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根据对象年龄享受高龄津贴、每月发放:(-)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60元;(二)90周岁至94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财政补助县民政局上)月200元;(三)95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兀;(四)100周
1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800元。补贴对象按照老年人家庭经第一、济状况和相应的政府保障责二类的任分为基本保障对象、适当特定对补助对象及其他补贴对象。象(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养老保、低服务补贴不重复享受。补贴财县边具有对象可按规定享受低保金等养老服政民10本县户救助帮扶。务补贴补政籍60周基本保障对象:1.城乡最低助局岁以上生活保障家庭60周岁以上失能、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失智及人。居家养老的“基本保障高龄老对象”,按照生活完全不能年人)自理(重度)、基本不能自理(中度)、部分不能自理(轻度)分为三档,对应参照我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执行,高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25元执行;2.
11、家庭不具备照料条件,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纳入机构养老的“基本保障对象”,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基本不能自理(中度)、部分不能自理(轻度)和高龄老年人(自理)分为四类对象,对应参照我县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费标准执行。适当补助对象: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分档发放标准按“基本保障对象”分档发放标准的80%执行;其他补贴对象:1.当地平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人。目前暂不向该类对象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待有条件时再纳入;个别因特殊情况确需纳入的,需经村(社)两委、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按照“一事一议”商议研究。2
12、.重点优抚对象。年满60周岁的无工作伤残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监管。3.百岁老人。年满100周岁的老人。发放标准,按每人每月100元执行。第-、类的特定对象(县每年对低保、低边、特困及民政部因遭遇灾害、交通事故等意县门认定外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退的低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财役保、低重困难的IOO名优抚对象个政军边、特情系国困退役人实行资金帮扶,每名对象补人防百军人及补助2000元,每年“八助事11名特困其他优一”节前完成。该帮扶活动+务优抚对抚对自2019年开始,有效期5慈局+象帮扶象县年,截止到2023年12月,善县后续是否继续开展待定。基慈退役军100名优抚对象由各乡镇金善:人事务(街道)上报,县退役军人总局建档事务局确定,优先选取低会卡人保、低边、特困对象。员9非低保、非低边、非特困但有如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县退困难退第-、困难退役军人(低保)每人财役役军人类的每月增发不低:于地方最低生政军12(低特定对活保障标准10%的生活补补人保)生象助。助事活补助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