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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T建设部备案号:预拌机制砂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Technica1specificationforproductionandconstructionofmanufactured-sandready-mixedconcrete2015-00-00发布2015-00-00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预拌机制砂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Technica1specificationforproductionandconstructionofmanufactured-sandready-mixedconcreteDBJT建设部备案号:主编单位:批准部门:
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年月日2015年福州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闽建科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月日关于同意福建省地方标准备案的函建标标备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月日前S根据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机制砂混凝土生产及施工技术规程等3项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闽建科函(2013)163号)的要求,本规程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开展了相关的试验,认真总结省内外有关预拌机制砂混凝土的生产施工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本规程共有9个章节和2个附录
3、,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原材料质量控制;5.机制砂混凝土基本性能;6.配合比设计;7.生产过程质量控制;8.混凝土生产质量检验;9.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等。本规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89号,邮编:3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1
4、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4原材料质量控制44.1 一般规定44.2 细骨料44.3 粗骨料54.4 水泥64.5 矿物掺合料64.6 外加剂74.7 水75机制砂混凝土基本性能85.1 拌合物性能85.2 力学性能95.3 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96配合比设计106.1 一般规定106.2 配合比设计106.3 配合比管理117生产过程质量控制127.1 一般规定127.2 配合比选用与调整127.3 计量与搅拌137.4 混凝土生产开盘鉴定147.5 运输147.6 生产控制水平158混凝土生产质量检验168.1 一般规定168.2 质量检验168.3 合格判定179施工过程质量控制199.1
5、 一般规定199.2 施工现场混凝土输送199.3 浇筑209.4 养护23附录A混凝土交货验收单25附录B混凝土开盘鉴定表26本规程用词说明27引用标准名录28条文说明30Contents1 Genera1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34 Qua1ityContro1ofRawMateria1s44.1 Genera1Requirements44.2FineAggregate44.3CoarseAggregate54.4Cement64.5Minera1Admixture64.6Chemica1Admixture74.7Water75Basic
6、Propertiesofmanufactured-sandConcrete85.1MixtureProperties85.2Mechanica1Properties95.31ong-termPropertiesandDurab1eProperties96DesignofMixProportion106. 1Genera1Requirements107. 2DesignofMixProportion108. 3ManagementofMixProportion117Qua1ityContro1ofProduction127.1 Genera1Requirements127. 2Chooseand
7、AdjustmentofMixProportion127. 3MeteringandMixing137. 4QuoteAppraiseofConcreteProduction147. 5Transportation149. 6ProductionContro11eve11510. Qua1ityInspectionofMixture1610.1 Genera1Requirements1610.2 Qua1ityInspection1610.3 Qua1ificationJudgment1711. Qua1ityContro1ofConstruction1911.1 Genera1Require
8、ments199.2ConstructionTransition199.3Pouring209.4Curing23Appendix A InvoiceofConcrete25Appendix B Tab1eforQuoteAppraise26Exp1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271istofQuotedStandards28Exp1anationofProvisions30.o.为适应福建省预拌机制砂混凝土行业发展的需要,规范、提高预拌机制砂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水平,加强预拌机制砂混凝土生产与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以花岗岩、石
9、灰岩作为母岩生产的机制砂所配制的普通混凝土的生产及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采用其它母岩生产的机制砂所配制的普通混凝土可参照本规程执行。1.0.3预拌机制砂混凝土生产、施工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0.1机制砂manufacturedsand经除土处理,由机械破碎、整形、筛分制成的,粒径小于4.75mm的岩石、矿山尾矿或工业废渣颗粒,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颗粒,俗称人工砂。2. 0.2预拌机制砂混凝土采用机制砂为主要细集料配制而成的预拌水泥混凝土。2.0.3粒型系数(Y)用于表征机制砂颗粒平均长径比的系数。3基本规定3. 0.1预拌机制砂混凝土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
10、质,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确保预拌机制砂混凝土生产质量。3. 0.2预拌机制砂混凝土企业应设置满足规定检测能力的试验室,并制定仪器设备、检测人员、作业指导等试验室管理制度,确保检测质量。3. 0.3预拌机制砂混凝土检验、施工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3.0.4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保存完整的检验资料和生产技术资料,分类整理,存档应在五年以上。4原材料质量控制4.1 一般规定4.1.1 机制砂混凝土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福建省现行标准的规定,原材料进厂必须根据国家、福建省有关标准的要求按批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使用。4.1.2 2机制砂
11、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材料质量管理体系,对原材料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进厂的原材料必须有相应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抽样型式检验报告和生产许可证等资料,不得使用上述资料不齐全的产品。同时建立原材料使用台帐和按一定批量留存样本,实现原材料质量的可追溯。4.1.3 预拌机制砂混凝土企业对其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单位不得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使用其指定的水泥、外加剂与掺合料等原材料产品。4.2 细骨料4.2.1 2.1机制砂按细度模数可分为粗、中、细三种规格,其细度模数分别为: 粗砂:f=3.73.1 中砂:=3.O2.3 细砂:f
12、=2.21.64.2.2 机制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4.1的规定。砂的实际颗粒级配除4.75mm和600Um筛档外,可略有超出,但各级累计筛余超出值总和应不大于5机表4.1机制砂的颗粒级配筛孔尺寸4.75mm2.36mm1.18mm600m300m150m累计1区10-03556535857195809785筛余2区10-02505010704192709480(%)3区10-0150250401685559475当机制砂实际颗粒级配不符合表4.1的规定时,宜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并应经过试验证明能确保混凝土质量后再使用。4.2.3 机制砂的石粉含量、泥块含量应符合表4.2的规定。表4.2机制砂中
13、石粉含量混凝土强度等级2C55C50-C30C25石粉含量(%)MB1.4(合格)5.07.O10.OMB1.4(不合格)2.03.05.0泥块含量()0.51.02.O4.2.4机制砂的压碎值指标及用于生产机制砂母岩的强度应符合表4.3的规定。表4.3机制砂压碎值指标及生产机制砂母岩的强度限值混凝土强度等级C60C55C30C25压碎值()W202530母岩强度(MPa)2802602404.2.5机制砂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钢筋混凝土用机制砂,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以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2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用机制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以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
14、4.2.6 机制砂吸水率不宜大于3%,进厂的机制砂含水率不宜大于8%。4.2.7 机制砂的坚固性、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4.2.8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混凝土,其使用细骨料应采用砂浆棒(快速法)或砂浆长度法进行细骨料的碱活性检验。经检验判断为有潜在危害的,应控制混凝土中的碱含量不超过3kgm3,或采用经论证能有效抑制碱-骨料反应的措施。4.2.9机制砂的粒型指数不宜大于4.0。4.2.10堆放场地要求清洁和硬化。细骨料应按产地、规格分类堆放,堆放场地应搭设雨棚并设置分隔板,不得混杂,并标志清楚,严禁影响混凝土性能的有害物质混入;干砂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粉尘飞扬、污染环境。4.2.11当机制砂与天然砂混合使用时,天然砂的性能应符合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和建设用砂GB/T14684的规定。4.3粗骨料4.3.1粗骨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和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的要求。4.3.2进厂的粗骨料应附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