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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代美德伦理学的回顾与前瞻摘要:当代美德伦理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即批判时期、迎接挑战的时期和美德伦理学进路的确立时期。回顾当代美德伦理学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严格意义上的美德伦理学和关于美德的伦理学有着重要的区别,这一区别给美德伦理学的发展带来一系列后果与前景:情感主义的美德伦理学似乎比亚里士多德主义或幸福主义的美德伦理学更符合严格意义上的美德伦理学概念;儒家伦理学毫无疑问是有关于美德的伦理学,争议主要在于是否是严格意义上的美德伦理学;严格意义上的美德伦理学作为一种规范伦理学的研究进路与其他的规范伦理学的研究进路有可能互补与融合。关键词:美德;美德伦理学;关于美德的伦理学;规范伦理学
2、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西方百年元伦理学史研究” (19ZDA036)中图分类号:B82-0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22) 06-0066-08理解当代美德伦理学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方法之一是回顾当代美德伦理学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美德伦理学的复兴始于上世纪50年代末,这一复兴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早期的批判时期(上世纪5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迎接挑战的时期(上世纪80年代至上世纪末)和后期当代美德伦理学进路的确立时期(上世纪末至今)。本文将分为四个部分,前三个部分分别讨论这三个时期美德伦理学的发展状况,第四个部分则是对美德伦理学未来发展前景的展望
3、与分析。一、批判时期当代美德伦理学被公认始于安斯康姆(G. E. M. Anscombe)1958年发表的现代道德哲学一文,该文对当时西方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哲学展开了猛烈的抨击,由此开始了美德伦理学的当代复兴。安斯康姆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她对现代西方占统治地位的义务论和功利主义的不满。在文章的一开始,她就说明了她想阐明的三个论点:”第一个论点是:我们目前从事道德哲学研究不可能有任何成效;这一工作无论如何应当被放在一边,除非我们拥有一种充分的心理哲学,而这正是我们明显所欠缺的。第二个论点是:如果在心理上可能的话,责任和义务的概念一一即道德责任与道德义务的概念以及道德上对错的概念和应当之道德意义的概念
4、,都应当加以抛弃;因为它们是早先的伦理学概念的残留之物,或残留之物的派生物,而早先的伦理学概念已不再普遍留存于世,而没有早先的伦理学概念,这些残留的概念都是有害无益的。我的第三个论点是:自西季威克以降,一直到当前,道德哲学方面有些名靠的英语著作家之间的区别并不那么重要。”众所周知,西方现代道德哲学源于基督教神学的神旨论(divinecommandtheory),按照神旨论,道德法则不过是上帝意志的体现,上帝是道德法则的立法者(law-giver)o在安斯康姆看来,尽管今天许多人已经不再相信上帝,但源于神旨论的西方现代道德哲学以及这种哲学所包含的道德概念实际上依然假定了立法者的存在。以义务论和功
5、利主义为代表的西方现代道德哲学依然试图以立法的概念(如责任或义务)来阐述道德的基础。然而,如果没有立法者,这些概念就没有任何的意义。康德的“自我立法”(self-legislation)也不是一个合乎情理的概念。能够给道德提供最终的基础或规范性来源的,在西方的道德哲学资源中就只有美德概念了。美德概念作为人类兴盛(humanflourishing)概念的一部分,独立于责任或义务概念,对美德概念的研究涉及心理学,所以,安斯康姆认为除非我们有了充分的心理哲学,否则就不应当研究道德哲学,因为缺少心理哲学的道德哲学研究不会产生任何的成效。尽管安斯康姆所表达的观点未必没有争议,比如,是否只有美德才能取代道
6、德的立法者或提供道德规范性的来源,理性难道不可以?康德的“自我立法”是否真的不是一个合乎情理的概念?等等,她的文章总体上也并没有使西方哲学转向心理学的研究。然而,在她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西方哲学家开始了对西方现代道德哲学中占统治地位的义务论和功利主义的批判,不管他们批判的动机与成效如何,客观上却为美德伦理学的复兴开辟了道路,他们当中一部分人也转向了美德伦理学,这一 “美德转向”彻底改变了 20世纪下半叶,乃至于今天的西方道德哲学或伦理学的版图,尤其是规范伦理学的版图。早期对以义务论和功利主义为代表的西方现代道德哲学不满的哲学家主要有威廉斯(BernardWilliams ) 斯托克(Micha
7、elStocker) 麦金太尔(AlasdairMacIntyre)和女性主义哲学家。他们对西方现代道德哲学的批评被视为推动了美德伦理学的复兴与发展。与安斯康姆一样,威廉斯主要质疑西方现代道德中的“责任”(obligation)概念,主要是康德主义道德哲学的责任概念,但威廉斯质疑的理由与安斯康姆有所不同。威廉斯区别或暗示了两种伦理学的概念,一种是西方日常道德的概念或日“道德系统”,这种日常道德概念或道德系统集中反映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另一种则是更为广泛的伦理学概念。他所批评的是前者。他认为前者所包含的道德责任的概念在西方占据统治地位,意在排除或取代所有其他的伦理学的考量,而实际上应当还有“道德
8、责任”以外的其他考量,如有些不是“责任”所要求的行为伦理上依然值得去做、依然让人感到欣慰,而英雄的行为或美好的行为也超出了责任的考量。“道德责任”的道德系统处理这类问题的办法则是试图将一切都做成道德责任。设想一个人违背了道德的责任但有其违背的道理,比如,一个人违背了赴约的承诺,因为此人在赴约的路上看到一个溺水的人,而此人有能力拯救她并且采取了拯救她的行动。但此人救人的行动显然会违背他赴约的承诺,也就是违背道德责任,而这种违背有其显而易见的道理。我们通常不会因此而责备此人,但按照道德责任的道德系统,违背了责任是要受到责备的。为了避免这种违背责任但依然不应当责备的情形,道德责任的道德系统提出:那是
9、因为有另一项责任压倒了遵守承诺的责任。为了解释救人的行为,道德系统找出或构造出一项一般的责任来解释该情景下的具体责任,即我们有责任在突发危险之际上前援救之责任(或许可以加上种种限制性条件,如我们有能力救助或不至于冒过大风险之类)。威廉斯将这种构造一般责任以解释具体责任的情况称之为出亦责任入亦责任的原则。由于上述两条一般性的原则(即唯有一项责任可以压倒另一项责任和出亦责任入亦责任的原则),道德系统将人们的生活完全置于其统治之下,但这样做也会带来麻烦:无法为无关道德责任但依然有伦理价值的行为留下任何空间,如对恶毒、自私、自怜自恋、懒惰、贪婪等恶习的反应与评价就很难全部都纳入道德责任的评价体系。当然
10、,责任道德系统的问题远不止这些。威廉斯显然认为这种没有反映伦理生活全貌的虚构的道德系统应当为新的伦理学所取代。那么,走出责任道德系统的新伦理学应当是怎样的呢?威廉斯认为在新的伦理学中,道德责任只是伦理考量之一,而不是唯一的考量,道德责任的概念将为重要性(importance)概念(如重要、相对重要、无可争辩的重要等)所取代。1871D584-E341-44F1-BB17-D10A16EED972我们应当看到,威廉斯对西方现代道德或道德哲学的批判并不意味着对美德伦理学的推崇,他的“重要性”概念也不是美德概念,他的许多论证,也许如同克里斯普(RogerCrisp)和斯洛特(MichaelSlote
11、)所说的那样,不过是提供给“美德伦理学家磨坊里的谷物”罢了。斯托克则发展了安斯康姆的另一思想。按照安斯康姆的说法,伦理学应当建立在人类兴盛或良好生活的基础上。斯托克认为现代伦理学理论无法帮助我们获得这样的良好生活或幸福生活。一个良好生活的重要标志是一个人的行动理由(价值观、辩护的根据)与其行动动机之间保持和谐一致,然而现代伦理学理论无法使理由和动机之间保持和谐一致。相反,现代伦理学理论为道德所提供的辩护造成了理由与动机之间的道德精神分裂症,因而剥夺了获得良好生活的可能性。比如,爱与友情是使我们生活能够幸福的重要源泉,然而按照现代伦理学理论之一的功利主义,一个行为是正当的,当且仅当与其他选择相比
12、,它能够在相关的人和事中产生更好的快乐与痛苦的平衡。但由于这种快乐与痛苦的平衡与爱和友情并不是一回事,它们之间也并非总是一致的,因此,如果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真的将功利主义追求快乐与痛苦的平衡具体化为行动的动机,我们将无法真正地去在意、去爱、去珍惜一个人,无法获得真正的爱与友情,因而我们也无法攫得真正的、良好的幸福生活。然而,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出于爱和友情去行动,而不是出于道德为行动所做的辩护去行动,在我们的行为动机或感受与道德理由或辩护之间依然会产生不和谐或精神分裂症,处于这样精神分裂的不和谐状态依然难以获得良好的幸福生活。斯托克还指出了现代伦理学理论的另一个问题,即只谈论行动问题,几乎极少考虑
13、动机问题,即使考虑动机,它们对动机的评价也是错误的。比如,它们认为义务感或尽责的动机是最好的道德动机,然而,一个人如果仅仅只是出于尽责的动机而不是出于友情去看望医院住院的朋友,如果住院的朋友真正了解了他的动机,那么他将难以被住院的朋友视为是真正的朋友,相比出于友情而去医院看望朋友的人,此人在道德上也是有所欠缺的。出于这些理由,斯托克认为我们应当放弃现代伦理学理论。值得注意的是,斯托克批评现代伦理学理论的立场与古希腊的幸福主义的美德伦理学立场一致,他的批评如果能够成立,则可以视为对幸福主义美德伦理学的支持。麦金太尔则对整个西方近代启蒙时期以来的道德哲学进行了批判,代表作为追寻美德。他认为近现代西
14、方道德哲学所产生的分歧与争论已陷入一种毫无希望的无解之困。其“最显著的特征则在于其无休无止性。这类争论不仅没完没了(尽管它们的确如此),而且显然不可能得出任何结论。在我们的文化中似乎没有任何理性的方法可以确保我们在道德问题上意见一致”。他认为西方道德哲学现有的理性框架无法解决它们之间的根本的道德分歧。造成西方道德哲学无解之困的罪魁祸首就是西方近现代以来的“启蒙计划”(theEnlightenmentProject )o启蒙思想家力图通过诉诸任何充分反思的、理性的行为者都无法拒绝的理性原则来为道德进行辩护。然而,由于西方道德哲学争论的如下两个重要特征,启蒙思想家的计划失败了,西方道德哲学的无解之
15、困无可避免:第一,道德争论双方的根本立场或根本观点之间不可通约,每一方都声称取得了理性人的赞同,得到了理性人的辩护,但每一方的主张都受到对立的、同样声称得到理性人赞同和辩护的主张的反驳,这造成了他们之间争论的无解;第二,西方道德的理性原则或论证都是一种非个人的、脱离了具体的历史语境的纯逻辑的论证,然而,道德断言的力量或效力在历史上都是依赖于具体语境的,依赖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这是西方现代道德哲学论证缺少效力或说服力的重要原因。麦金太尔认为只有回到历史的、传统的语境当中,我们才有可能摆脱这种无解之困,这意味着我们应当回到亚里士多德主义的伦理学。12麦金太尔对西方“启蒙计划”的批判不无商榷之处,但他的批判以及他在追寻美德一书中对西方历史上美德概念演化的考察,客观上促进了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美德伦理学的兴起。批判西方现代道德哲学的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女性主义者。女性主义哲学家认为传统的主流道德理论(即义务论和功利主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