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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2023年版)1总则1.0.1为规范和指导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高共有产权住房品质,依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1.0.3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建设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原则,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全装修成品交房,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倡导“互联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理念,打造智慧社区。1.0.4进一步提升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治理工程质量通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
2、感幸福感安全感。1.0.5本导则未涉及的部分,应按照国家及本市现行有关住宅的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及竣工验收标准执行。2规划布局2.1一般规定2.1.1中心城区共有产权住房以集约规划为主导,充分发挥公共服务配套的优势,倡导“小户大家”理念。适度放宽中心城区以外共有产权住房的面积、容积率等方面建设规划指标。2.1.2共有产权住房居住区规划建设应为老年人、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2.2 规划选址2.2 .1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首都城市功能分布和区域产业布局,结合各区申购家庭有效需求情况进行选址,促进职住平衡。2.3 .2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应优先选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条
3、件齐全的区域,应与公交系统或轨道交通网络紧密衔接。2.3 规划指标2. 3.1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其中,中心城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中心城区以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2.4 规划设计2.4.1 共有产权住房推行街区制,按照“大开放,小封闭”的模式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组织交通流线,封闭组团内应实现人车分流。2.4.2 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应当布局合理、空间紧凑、利用充分,根据需求确定合理的套型比例。2.4.3 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设计要求,重视建筑形体与空间的整体环境效果。可参照北京市
4、政策性住房建筑立面设计指导性图集设计。2.4.4 机动车停车位应合理布局,宜集中设置。停车位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中心城区不低于1O辆/户,中心城区以外地区不低于1I辆/户。当共有产权住房社区有成熟的移动互联网共享汽车出行平台支撑配套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调整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地下车库的人行出入口,应与住宅连通或设置在便于出行的部位;地下车库的人行出入口应设置电梯。采用机械停车方式的停车位,应充分考虑停车效率对停车和周边道路的影响,适当增大停车位间距。应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的要求配建电动车停车位,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置自用充电设施。2.4.5 自行车停车位
5、宜地面设置,充分考虑居民使用便利性和小区管理要求,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应满足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标准(DBI1/1624)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小区出入口空间设置共享自行车停车区域。2.4.6 结合总图布局及公共空间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和快件箱。配套设施中的垃圾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不得设置在住宅底层。2.5 绿化景观与公共空间2.5.1应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种植适应本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充分考虑植被的视觉层次、叶色质感、树形冠幅、四季色彩的搭配,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以大乔木为绿化骨架,绿地配植乔木不应少于3株/
6、100平方米。2.5.2住区环境应结合绿地、景观、微环境及无障碍设计,统筹室外活动场地、步行系统、休憩设施和景观小品设置。活动、休憩等室外设施,应满足老年人及儿童安全使用需要,宜设置在向阳避风处。2.5.3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在符合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要求下,鼓励在规划社区文化设施和室内体育设施配套指标内,因地制宜设置图书馆、健身房等公共交流、学习、健身等场所,按照不小于100平方米规模配置,与项目周边服务设施共同形成丰富的生活场景,并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3单体设计3.1一般规定3.1.1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导则的要求。3.1.2共有产权住房
7、设计应遵循标准化、模数化、一体化的原则,统筹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各专业,倡导主体结构大空间布置,通过轻质隔墙系统、家具设备设施等灵活划分套内功能空间,实现住宅使用的可变性,适应不同家庭结构、不同生活阶段的多样化需求。3.2面积标准3.2.1套型设计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充分考虑家庭代际及多孩、适老性等新需求,大力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适度设置紧凑型两居室套型。中心城区新建项目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十八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IoO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严格限制套型总建
8、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3.3层高和套内空间3. 3.1共有产权住房中心城区层高不应低于2.8米,其他区不应低于2.9米。4. 3.2各套型功能布局合理,各功能空间面积及交通面积应与套型总建筑面积相匹配。功能分区应明确合理,做到洁污分离、动静分离、干湿分离。5. 3.3套内日照、采光、通风、隔声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应避免采光通风凹口过于狭小,建筑平面中外墙凹口的深度与宽度之比不宜大于2。套与套之间应避免视线干扰。6. 3.4起居室、卧室等主要功能空间外窗洞口高度不应小于14米。7. 3.5共有产权住房应设阳台;对于放置洗衣机的阳台,应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阳台应选用适当的开窗形式及洞口
9、尺寸,争取良好的采光条件。8. 3.6共有产权住房套内应设置玄关柜、壁柜、吊柜等储藏空间,并宜充分利用建筑结构和构造,采用标准化、装配式成品柜体。9. 3.7共有产权住房套内应合理设计冰箱和洗衣机位置。宜设置新风系统并预留安装空调设施的条件。未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宜预留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3. 4电梯3.1.1 楼栋内公共交通布局应合理;电梯数量应与居住人数相协调,设置位置应便于居住者出行。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3.1.2 楼栋内门厅、电梯厅、走廊的楼(地)面应采用防滑地砖等硬质铺装;门厅、电梯厅墙面应采用贴砖墙面。4
10、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筑4. 0.1共有产权住房采用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B1M技术,应根据建筑高度和层数合理选型装配式建筑体系,并应符合我市关于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应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鼓励采用装配式装修。4.0.2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大力推广使用绿色节能环保材料及相关技术。4.0.3建设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中新建共有产权住房,按照建筑中水设计标准(GB50336-2018)安装中水设施,在科学论证、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可采用建筑物中水或建筑小区中水形式实现节水目标。4.0.4建设智慧社区,推广使用智能化建筑技术。倡导构建高带宽、广覆盖的网络体系,提升5G网络覆盖水平,积极打
11、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社区的应用场景。大力推广居民室内水、电、气、热的智能化调节,推广智能缴费,鼓励在地下仓储设置智能化小型公用仓库。5全装修设计5.0.1建筑设计方案应以全装修成品交房的完整产品为目标进行方案策划,严格执行一体化设计。5.0.2应按照标准化、模数化进行设计,控制套型种类,实施厨、卫标准化模块,室内模数和建筑模数应协调。5.0.3成品交房的最终状态应与结构、水、暖、电、信息等各专业配合协调,内装与管线综合以及设备应统筹协调配置。5.0.4倡导部品化,推广应用成熟、安全、适用的装配化技术。5.0.5装修样板间应按照“试错样板间”“工艺样板间”“成品样板间”进行策划实施。5.0.6
12、共有产权住房室内装修应不低于表5.0.6标准。表5.0.6共有产权住房室内最低装修标准项目装修部位装修标准(均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单元门钢制电控防盗门户门钢制保温防盗门公共走廊及楼梯间门钢制防火门户内门卧室实木复合门卫生间木质半玻百叶镶板门厨房木质半玻百叶镶板门阳台门塑钢门外窗及封F3台窗节能窗室内装修套内空间起居室、餐厅顶棚水性内墙耐擦洗环保涂料墙面水性内墙耐擦洗环保涂料或壁纸踢脚与楼地面饰面材配套踢脚楼地面瓷砖卧室顶棚水性内墙耐擦洗环保涂料墙面水性内墙耐擦洗环保涂料或壁纸踢脚与楼地面饰面材配套踢脚楼地面瓷砖厨房顶棚集成吊顶墙面带饰面装配式墙板或面砖饰面到顶楼地面防滑地砖部品设备整体橱柜、燃
13、气灶、抽油烟机、洗菜盆、节水型龙头室内装修套内空间卫生间顶棚集成吊顶墙面带饰面装配式墙板或面砖饰面到顶楼地面防滑地砖洁具洗面盆(含配件)、节水型坐便器五金节水型手持式带下出水淋浴龙头纸巾盒、毛巾架设备热水器收纳部品镜柜、盥洗柜阳台顶棚外墙耐擦洗环保涂料并配置晾衣杆墙面外墙耐擦洗环保涂料(或建筑外墙饰面延伸)楼地面瓷砖玄关等功能空间收纳空间定制玄关柜、壁柜、吊柜公共空间门厅顶棚水性内墙耐擦洗环保涂料墙面面砖饰面到顶踢脚与楼地面饰面材配套踢脚楼地面瓷砖信报箱成品不锈钢材质电梯厅顶棚水性内墙耐擦洗环保涂料墙面面砖饰面到顶含电梯门套踢脚与楼地面饰面材配套踢脚楼地面瓷砖走廊顶棚水性内墙耐擦洗环保涂料墙面普通耐擦洗涂料踢脚与楼地面饰面材配套踢脚楼地面瓷砖楼梯顶棚水性内墙耐擦洗环保涂料墙面普通耐擦洗涂料踢脚水泥踢脚楼地面水泥收光楼面其他部品部件卧室、起居室窗帘杆成品窗帘杆或依合同约定预留窗帘盒、杆的安装条件空调机机位统一设置,孔洞统一预留,冷凝水系统PVC管统一安装各功能空间灯具节能光源或依合同约定预留个性化灯具安装条件电器元件成品插座、开关面板等散热器成品高效散热器片等生活用水、热水管线PPR管其他达到现行住宅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