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龙河支流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五龙河支流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4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抚顺市新宾县五龙河支流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单位(盖章):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编制日期:2024年1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抚顺市新宾县五龙河支流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志国联系方式13770591660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地理坐标12432,44.857,41。52,12.806至12432,17.5,41。51/53.571;124341.514,4151,39.049至124334.175,41531.247。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其他用地面积
2、(n?)/线路长度(m)4126m2/2230m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40.99环保投资(万元)24.62环保投资占比()4.55%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3年修订)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二、水利类的第9类一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因此项目
3、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2、抚顺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辽宁、抚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绿色发展为主线布局产业优化和结构调整,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内生动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生活高品质提升、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美丽抚顺建设起好步开
4、好局,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生态环境基础。”由此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抚顺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3、2017年5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水规计2017)182号)。实施方案明确,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主要包括四项重点任务之一就是中小河流治理。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兼顾水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加快实施中小河流综合整治。争取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44条流域面积3000km2以上中小河流治理规划任务;在尽快完成流域面积2003000km2中小河流现有规划剩余的1.35万km治理任务基础上,以近年来特别是2016年受
5、灾严重且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段为重点,新增治理河长3.36万km,进一步提升中小河流防洪能力。由此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4、按照辽宁省江河主要支流、重点独流入海河流治理规划的要求,辽宁省江河主要支流治理规划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使江河主要支流得到系统治理,防洪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江河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因灾死亡人数大幅度降低,洪涝灾害损失进一步减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防洪安全保障得到显著增强。重点任务是:“以堤防加高加固、河道整治等为主要内容,完成防洪任务重的江河主要支流、重点独流入海河流重点河段的治理任务。”由此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辽宁省水利建设规划的要
6、求。5、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伙房水库准保护区内,位置关系见附图。根据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23年修订)关于准保护区内禁止活动规定如下,项目符合性见下表。表1本项目与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23年修正二)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第八条在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二)在水域内清洗装载过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船舶、机械和容器等;(三)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准保护区内水源的活动。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运营期无污染
7、物产生。符合第十一条准保护区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节水减污机制,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耗水、高排放行业发展,限期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对准保护区内的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审核结果应当报告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为核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依据。除污染防治项目外,在准保护区内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暂停审批该区域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
8、程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符合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属于防洪工程,因此与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不冲突。抚顺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见附图4o(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
9、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抚顺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23年),2023年抚新宾县So2、No2、CO、PM1o、03、PM*年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本项目属于防洪工程,运营期没有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没有影响
10、。地表水环境质量本工程护岸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对河流水体产生一定扰动,使河流水体暂时浑浊,水中SS浓度升高,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但是该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土壤环境本项目属于防洪工程,运营期不涉及土壤污染。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对现有河道进行防洪治理,各项资源量在区域的可承受范围内,不逾越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抚顺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抚环发【2023】78号),根据辽宁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查询结果,本项目位于新宾县一般管控区,管控单元为一般管控区,环境管控单元编号ZH21042230001o项目
11、与新宾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符合情况,见下表。表2本项目与抚顺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分类重点属性管控要求本项目一符合性新宾县一般生态空间般管控区污染物排放管控1 .推进实行特别排放限值和超低排放。2 .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3 .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O4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全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
12、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水源地及其生态红线水保护与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完成国家要求的受污染耕地治理和修复面积指标。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符合2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3 .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相应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4
13、.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禁止在农用地排放、倾倒、使用污泥、清淤底泥、尾矿(渣)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到2025年,新宾县生产总值能耗比2023年下降,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电煤占煤炭消费量比重提高,非石化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新生产燃煤工业锅炉效率和燃气锅炉效率提高。2.除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确需保留的供暖锅炉以外,县城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予以淘汰。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项目未使用淘汰类产品,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
14、。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一、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上夹河镇五龙村24。32,44.857,4152,12.806至12432,17.51,4553.571;124o341.514,4539.049至124。334.175,41。531.247。项目组成及规模二、项目组成及规模1、项目组成本项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现有排洪系统进行改造、建设防护工程、河道清理等工程建设,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完善五龙河支流防洪工程体系。具体内容如下:(1)北沟、西沟山洪沟治理工程。北沟排洪沟改造:将北沟排洪沟进行拆除改造,改为混凝土排洪涵,改造长度
15、48m;西沟排洪沟盖板改造:将破损盖板进行重建,长度为20m;汇合并改建:因北沟排洪沟改造扩宽,改建现有汇合井1座。(2)五龙河支流修建防护工程4处,长1.55km。桩号0+0000+481段,现状左岸有约370m长浆砌石护坡,对其进行拆除,两岸新建混凝土墙式护坡,墙高2.2m,地上部分1.2m,地下1.0m,顶宽0.3m,其中右岸临辽宁省电子档案备份中心一侧,墙顶加设3.5m二级平台兼做交通道路使用。桩号0+4810+736段,现状右岸为道路且已修建石笼护坡。左岸为耕地无防护,根据现状地形对左岸进行防护,采用绿滨垫护坡型式。桩号0+7360+942.8段,现状右岸为石笼护岸,左岸现状无防护,本次采用固滨笼挡墙护岸型式,河底以上挡墙高2.0m,河底以下基础深1.0m。桩号1+992.22+229段,现状右岸为道路且已修建石笼护坡。左岸为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