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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怎样进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方式:(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及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了解情况,调查取证;(二)查阅、复制被检查单位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文件、资料,采集有关样品;(三)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四)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五)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控制措施。(六)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
2、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和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哪些内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三)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报告和公布情况;(七)
3、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情况,以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劳动者佩戴使用情况;(八)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警示、告知情况;(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十)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情况;(十一)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的情况;(十二)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三、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时会采取哪些措施?(一)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的;(2)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
4、业卫生培训(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2)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或者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3)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4)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5)未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的;(6)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7)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体防护采取有效的指导、督促措施的
5、.(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2)未实施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3)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4)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5)未按照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四)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6、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2)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3)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4)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现状评价的;(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五)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7、,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1)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2)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3)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或者放射工作场所不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4)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5)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6)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六)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8、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八)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