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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合伙合作愤议书2022个人合伙合作愤议书正文内容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愤商、达成以下合作愤议:第一条合作项目名耦及主要经营地:O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O第三条合作期限,自年月一日起,至一年月日止,共一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二)乙方以方式出资,于年 月 日以前交齐。(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豺产, 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幺冬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僮务承担。合作各方共同经营
2、、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 盈亏。(一)盈余分配:每月按投资比例分配;由于甲方身兼工作,乙方每月要多给甲方 元人民币。(二)债务承担:合作僮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 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作熔议;除入伙愤议另有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 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僮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合作愤议余勺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第1页
3、,共4页合作愤议未条勺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 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僮能力;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 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 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愤议余勺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
4、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 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午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 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 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 修改合作愤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一)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财务会计。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
5、作人的权利: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 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条勺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 财产归合作人共有。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作人的义务:按照合作愤议的条勺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僮务;第2页,共4页为合作僮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 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作愤议另
6、有余勺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 易。(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耦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 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第十一条合作的止和清算。(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合作期限届满;全体合作人同意余止合作关系;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金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作的清算: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 合作人或委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
7、害关系人可 以申I青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愤议第五条第二款的辨法辨 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 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 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 损失。(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 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愤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 业
8、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第3页,共4页凡因本愤议或与本愤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愤商,如愤商不成,提 交宝鸡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一)经愤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愤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 容与本愤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入伙合同是本愤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一份。(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年月一日签约时间:年月日个人合伙合作愤议书.docx个人合伙合作愤议书正文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