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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文件粤职技研(2019) 56号关于开展2019年我省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各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做好我省今年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对象我省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在职教师或聘任教师。二、评审条件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办公厅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条件(试行)(劳社厅发(2003)15号)和我室关于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
2、岗资格认定的通知(粤职技研(2005) 54号)规定执行。三、受理材料时间2019年5月1日至6月10日(工作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汇总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四、需报送的材料(一)各申请人须报送以下材料:1 .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T) 一式2份;2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附件1-2 );3 .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或网上打印证明(附件1-2);4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附件1-3);5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职业教育学职业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课程的教育理论培训结业证原件、复印件(附件
3、4 )和教学能力测评表(附件-5);6 .申请评审专业技术或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上岗资格人员需提供职业技能教学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7 .具备普通话教学能力的证明(附件1-6);8 .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1-7);9 .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10 .申请评审专业技术教师上岗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与任教科目相关的某一职业(工种)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评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上岗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本专业相关的某一职业(工种)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复印件(附件-8);1L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申请评审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的人员,可不提供以上5、7项材料,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评审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的人员,可不提供以上5、7项材料,但需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教育理论的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12 .对已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评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的人员,可不提供以上5、7项材料,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对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评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的人员,可不提供以上5、7项材料,但需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教育理论的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13 .对职业资格证书已取消的专业,申请评审专业技术
5、、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上岗资格的人员,由所在教学单位组织评审专家进行专业能力级别评定,并提供评定的材料。14 .认真填好教师上岗资格评审资料封面目录(附件2 ),放置于申报材料首页。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审核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3一(二)各教学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1 .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申报评审审核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提供电子版;2 .相片汇总页(附件4)(将所有申请人相片集中粘贴于汇总页内)。五、申报评审程序(一) 各教学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意见和出具有关证明,集中递交教学单
6、位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在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申报评审审核汇总表上签名和盖章。(三)经审核通过的材料送交我室统一交由省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四)评审合格者由省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颁发教师上岗资格证。六、注意事项(一)各申请人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填写内容应清晰、不得涂改。(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接受教学能力测评,并达到合格标准。申报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的人员可在所任教的技工院校接受测试;申报
7、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的人员由所在教学机构负责测试。(三) 各教学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 查工作,对于不属于评审范围的人员,不得受理申请。(四) 对丧失教师资格或弄虚作假骗取教师上岗资格证者,由省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委员会撤销其资格,并收缴资格证书,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评审。(五) 受理申报地址 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7楼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邮政编码:510115o联系人及电话:黄竟成,83319584;杨勇,83397442o电子邮箱:pxkQJgdjys. org. cn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在我室主页()- “最新通
8、知”- “上岗资格认定”栏目下载。附件(请上网自行下载):珂附件1T: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doc切附件1-2:身份证和社保凭证复印件.doc1附件13:学历、学位证及学历鉴定证明复印件.doc瓣附件1-4:教育理论结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doc M附件5:教学能力测评表.docl附件6:普通话教学能力证明.doc切附件1-7:思想品德鉴定表.doc切附件1-8: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doc11附件2:教师上岗资格评审资料封面目录.doc切附件3: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申报评审审核汇总表.xls切附件4:相片汇总页.doc-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