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1178510 上传时间:2024-12-27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17.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亲,该文档总共2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2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评 审质量,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以下简称奖励规定),制定 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入实施科教兴 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贯彻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 攻关,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 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营造鼓励创新的环 境,努力造就和培养世界一流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一线科技创新创业人 才,加快建设具

2、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第三条奖励规定第一条中所称个人、组织(以下统称候选对 象)是指在本市的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化以及科 学技术普及等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第四条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 步和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做出创造性突出贡献的候选对象,并对同一项目授奖 的候选对象按照贡献大小排序。第五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是政府授予个人或者组织的荣誉,授奖证书不 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依据。第二章奖励范围、条件和评审标准第一节科技功臣奖第六条奖励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 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

3、技术发展中有卓著贡献的,是指科技功臣奖的候选对 象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 引起该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 进步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第七条奖励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 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 的,是指科技功臣奖的候选对象在所从事的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 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并以市场为导向,积 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对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特别重大的贡献。第八条科技功

4、臣奖候选对象应当是继续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 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工作者。第二节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第九条 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按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类、企业 创新创业类分类评审。第十条奖励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 面取得重大科学发现的,是指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候选对象在基础研究和 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发现重要科学现象、揭示重要科学规律、阐明重要科学理 论,得到国内外同行的高度评价,推动了相关学科的发展,对科技进步和经济 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第十一条奖励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应用技术研究和产 业化开发中取得重大发明创造或者关键技术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普及

5、中做出 突出贡献的,是指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候选对象在关键工艺、设备、技术 和产品等方面取得重大发明和创新,并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成果得到转化 和产业化,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具有重大作用,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或者在科学技术普及的内容、方法、手段和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其 成果得到广泛的普及和应用,对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产生显 著社会效益和重要社会影响。第十二条奖励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在本市高新技术领域 企业创新创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是指青 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候选对象作为企业的核心骨干,在高新技术领域企业的创 新创业中,取得技术创新、

6、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的重大突破,其技术或产品的 市场占有率高,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要作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第三节自然科学奖第十三条 奖励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所称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 未阐明,是指该项自然科学新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其科学理论在国 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奖励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所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是指该发 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或者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对于推动学 科发展有重大意义,或者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奖励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第三项所称得到国内外科学界公认,是指 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

7、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两年以 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 物,以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第十四条 自然科学奖候选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二)发现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学说;(三)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学术疑难问题或者实验技术难点, 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进行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等。第十五条 自然科学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对象所做出的科学发现进行综合 评定,评定等级标准如下:(一)在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 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广泛引用和应用,推动了

8、本学 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评为 一等奖(二)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 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大量引用和应用,推动了本学科或 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二等 奖。对于原始性创新特别突出、具有特别重大科学价值、在国内外科学界有重 大影响的,可以评为特等奖。第四节技术发明奖第十六条 奖励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所称的产品包括各种仪器、 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 疗卫生等各种技术、方法;材料包括适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等; 器件包括仪

9、器、器械上的主要零件;系统是指产品、工艺、材料和器 件的技术综合。奖励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所称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 开,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主要技术内 容尚未在国内外各种公开出版物上发表,也未曾在国内公开使用过。奖励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所称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 和重大技术价值,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 思路、技术原理或者技术方法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主要性能(性状)、经济技术指标、科学技术水平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 用和意义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奖励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所称经实施,创造了显著

10、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且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是指该项目技术 发明成熟,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 者生态环境效益,应用前景广泛。第十七条技术发明奖候选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项目的总体方案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二)在核心技术攻关中做出重要技术发明;(三)在成果转化和应用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第十八条 技术发明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对象所做出的技术发明进行综合 评定,评定等级标准如下:(-)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独特,技术上有重大的创 新,已获发明专利,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推动了相关领 域的技术进步,已产生了显著的

1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可 以评为一等奖。(二)属国内外首创或者国内外虽已有,但尚未公开的较大技术发明,技 术思路新颖,技术上有较大创新,已获发明专利,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 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已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可以评为二等奖。对于原始性创新特别突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显著优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 者产品,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可以评为特等 奖。第十九条 可以授予技术发明奖的重大技术发明,不包括仅依赖个人经 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第五节科技进步奖第二十条 奖励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所

12、称技术创新性突出, 技术经济指标先进,是指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 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 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 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 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的领先水平。奖励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所称经应用推广,经济效益、社会 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显著,是指所开发的项目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 施应用,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实现了技术创 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

13、贡献。奖励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称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改善民 生等方面有重大贡献,是指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 散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对行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 具有很大作用。第二十一条科技进步奖候选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二)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三)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四)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五)在科技管理、科技决策软科学研究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第二十二条 科技进步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对象所完成的项目进行综合评 定,评定等级标准如下:(-)面

14、向国家或者本市重大战略需求,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 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技术或者 产品的先进水平,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评为一等奖:L市场竞争力强,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高,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对行 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2 .在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取得了重大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社会进 步、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有重大意义的;3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效果十分突出,对本市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重大 贡献的。(二)面向国家或者本市战略需求,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 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接近国际同

15、类技术或者产 品的水平,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评为二等奖:L市场竞争力强,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高,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对行 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意义的;2 .在行业较大范围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社会进 步、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有较大意义的;3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效果突出,对本市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的。对于技术创新性特别突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特别明显、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特别显著的,可以评为特等奖。第六节科学技术普及奖第二十三条奖励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所称形成了具有创新 性和推广价值的表现形式、制作方法等,是指在揭示科学原理、科学方法、 技术知识和高科技产品的过程中,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设计和制作 技术,展示及表现手法直观形象、生动有趣、简明易懂,并得到了广泛推广。奖励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所称显著推动了前沿、热点或者其 他重要科技领域的成果普及,是指科普内容能够准确、完整、科学、直观、 生动有趣地表达当今国内外科学前沿、技术热点和高新技术领域的最新研究成 果和推广应用。奖励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所称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科学文 化素质,社会效益显著,是指介绍的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 科学精神等内容被广泛认识和接受,对科普活动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