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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袁少敏工作法:让群众的事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孝感市孝南区袁湖村是个典型的传统农业村,20年前是远近有名的“穷窝子”,现在是全国文明村、最美乡村,这些改变源自于该村党支部书记袁少敏和他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袁少敏工作法”,也称“二三四工作法”,即民主组建“两会”、规范三步议事,强化四重保障,凝聚群众壮大力量,发动群众自我服务,激发群众自我管理,让群众的事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X年12月该工作法入选全国“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法”100 例。被逼出来的创新“以前,村级事务主要是干部说群众听、干部逼群众干的行政命令式做法,群众对村集体事务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今年4月,袁少敏向人民日报记者介绍,“
2、我们的这个做法诞生源于税费改革后所遇到的实际问题”。那是X年,袁湖村需要自筹10万元修路款,不收农业税,强制收钱老模范)选进村务理事会,遇到具体的事情,由理事会指派1名副理事长牵头组建专项协会管理,协会重点吸收肯奉献、懂技术、有才艺的人员,骨干成员一般3到5名。在去年村“两委”换届总结会上,对同步选出的理事会和协会成员,袁少敏代表村“两委”现场为他们颁发了聘书,并表态说:“村两委将全力支持两会的工作,做到领办不包办、主导不主宰、放手不甩手,当好大家的靠山。”目前,袁湖村理事会成员有25名,其中党员15名。设有和事佬等9个常设协会,党员会长5名。对于村里环境卫生、养老服务、文明创建等公共社会事务
3、,按照村“两委”议事、村务理事会决事、专项协会办事“三步议事”程序进行,实现党组织引领与村民自治相结合。为了便于理事会和协会参与决策管理,袁少敏和村委会组织制定了乡规民约理事会章程理事会工作制度自来水管理制度路灯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评比制度,以及“文明户”“好婆婆” “好媳妇”“好丈夫”等各类精神文明的评比制度,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用制度来规范群众。多方共赢促和谐通过推行“袁少敏工作法”,为群众找到了 “代言人”、为无职党员找到了 “新舞台”,为村干部加装了 “助力臂”、干群之间架起了 “连心桥”,社会稳定有了 “减震器”。袁湖村矛盾少了,人气旺了,环境好了。近10年,该村无打架斗殴、无违法犯罪、无
4、群众上访,跻身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中央党校教授、博导梁妍慧到村里调研,她认为以“理事会+协会”为主要内容的袁少敏工作法,至少能给我们提供了以下一些启示:一是服务主体从一元到多元,体现了党的领导理念从包办代替向执政为民、执政靠民转变。二是服务方式从行政命令到引领、协调,体现了党的领导方式从行政化向社会化转变。三是服务内容从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到服务民权,体现了党的服务内容从给予向需求转变。四是关键在于党组织自身必须“转型升级”。点评:袁少敏工作法源于基层的鲜活实践,体现了群众的首创精神。其要义是围绕群众需求,在党组织的引领下,组建理事会和专项协会,广聚民智民力,三步理事让群众自管自治、自帮自助,四重保障保证方向正确,长效运行。该工作法构建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做了有益的探索,为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开辟了新路,是新形势下群众路线的新实践,值得总结深化、学习借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