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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是地测专业的分管负责人,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地测专业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第一条全面负责地测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第二条负责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等。第三条掌握地测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第四条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与考核工作。第五条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
2、作负直接管理责任。第六条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第七条汇总和审查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第八条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九条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教育档案,方可上岗作业。第十条定期进行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立即通知相关责任单位。第十一条 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检查,并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第十二条负责对涉及职业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第十三条 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按规定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和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第十四条 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第十五条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