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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策划方案为切实做好我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根据宁乡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下达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及时发现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死亡病例,控制暴发和流行规模。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相关督导工作。二、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三、领导小组组长:黄新和副组长:易湘华姜太群陈小利成员:公卫办人员村卫生室负责人 各学校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理和督导工作。四、普通病例发现、报告和监测托幼机构及小学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制定专人或
2、校医落实晨检制度,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及时核实缺勤、缺课原因,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例或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时,要及时送医院救治。镇卫生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接诊手足口病例时,除了根据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诊断和救治病人,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报告疫情,报告疫情时要详细报告病例的现居住地、学习(工作)地点、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疫情管理员及时浏览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组织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定期到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进行督导管理。五、聚集性疫情报告和调查托幼机构和学校等单位
3、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以上,但不足10例手足口病病例;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3例及以上;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县疾控中心搞好相关资料收集、调查和督导工作。六、控制措施(一)病例管理。多数手足口病患者症状轻微,可以居家隔离治疗,领导小组组织村医对居家治疗病例每日访视。陈小利医师每日浏览疾病监测信息系统,将辖区内的患者基本情况告知相应村医,由其到患儿居住地进行面访。访视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居家患儿不应外出,避免与未发病儿童接触直至体温正常,皮疹消退及水泡结痂后1周。密切关注患
4、儿的病情变化,每4小时量一次体温,如果体温持续升高,或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相关症状时,应立即转诊至上级医院,管理时限为自患儿被发现起至症状消失后1周。(二)加强晨午检和健康观察。督导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单位应加强每日晨午检和健康观察,如发现发热或手、足、口等部位出现疱疹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带患儿到医院诊治。(三)加强消毒隔离措施。医疗机构应加强预检分诊,开设发热疱疹门诊接诊发热、出疹病例,增加候诊及就诊等区域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医务人员应加强洗手和双手消毒,在诊疗中使用的非一次性仪器、体温计及其他物品等要擦拭消毒。医疗机构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
5、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医疗机构的消毒由专人进行。督导学校、托幼机构每天进行全面消毒。(四)关班、关园措施。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建议病例所在班级停课10天;1周内累计出现10例及以上或3个班级分别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时;可建议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停课关园(校)10天,并出具书面预防控制指导意见书。七、加强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在发生聚集性疫情,暴发或者流行时,在疫情发生地和高发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印发手足口病防治宣传单,由专人发放至儿童家庭中,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和重症早期识别指针,培养正确的洗手方法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散居儿童的预防措施。预防手足口
6、病要广泛宣传十五字方针:“常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1、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2、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及儿童使用的餐具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消毒;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3、婴幼儿的尿布要及时清洗、暴晒或消毒;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二)医疗机构的预防措施。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医院门诊和病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消毒制度,重点加强儿科和感染科等科室门诊、病房和医院产房的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粪便排泄物及其污物等及时进行消毒处理。八、培训组织对全院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培训I,并做好培训效果考核,提高专业人员早期识别能力和早期急救能力。九、督导检查组织对全镇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逐一落实到位。并将督导情况上报镇卫生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