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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05-10临政发2022 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临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邑县人民政府2022年5月9日临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依据1.2 适用范围13工作原则1.4 突发事件风险分析1.5 事件分类分级1.6 分级应对1.7 响应分级2应急预案体系2.1 应急预案2.2 应急预案支撑文件2.3 指挥体系3.1 县级领导机制3.2 县级专项应急指挥机制3.3 县级工作机构3.4 联合应急指挥部3.5 乡镇(街道)级组织指挥
2、机制3.6 现场指挥机构3.7 专家组4运行机制4.1 风险防控4.2 监测预警4.3 信息报告4.4 应急救援和处置4.5 恢复重建5资源保障5.1 人力资源5.2 财力支持5.3 物资装备5.4科技支撑6责任与奖惩7预案管理7.1 预案编制7.2 预案审批与衔接7.3 预案演练7.4 预案评估与修订7.5 宣传和培训8附则1总则1.1 编制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我县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维护全县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预3.4 联合应急指挥部3.5 乡镇(
3、街道)级组织指挥机制3.6 现场指挥机构3.7 专家组4运行机制4.1 风险防控4.2 监测预警4.3 信息报告4.4 应急救援和处置4.5 恢复重建5资源保障5.1 人力资源5.2 财力支持5.3 物资装备5.4科技支撑6责任与奖惩7预案管理7.1 预案编制7.2 预案审批与衔接7.3 预案演练7.4 预案评估与修订7.5 宣传和培训8附则1总则1.1 编制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我县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维护全县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预至宁津高速、德大铁路
4、穿境而过,毗邻京沪高铁、京福高速、青银高速等交通要道,三是核与辐射事件隐患不容忽视。一旦发生放射源丢失或其他意外暴露事件,一方面会对受照射者造成伤害甚至致残、致死,一方面也会造成群众恐慌,引发舆情。(3)公共卫生风险持续存在。一是多种传染病疫情风险并存。我县目前持续面临新冠疫情输入风险。其它感染性腹泻病、乙肝、流感等仍居我县法定传染病发病数前列,布病、炭疽、出血热、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疫情也有发生。二是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密切关注。三是职业中毒、化学中毒事件风险较高。我县涉及高毒、剧毒等危险化学品企业。容易导致急性中毒伤亡事故的液氨、液氯、光气、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涉有毒有害
5、危险化学品企业我县均有涉及;粮食生产、经营户不正确存储、使用杀虫剂、熏蒸药剂,也会造成中毒事件。(4 )社会安全事件风险依然存在。我县金融投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资纠纷、民族宗教矛盾等经济社会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聚集上访以及个人极端事件时有发生,各级各部门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工作量较大,舆情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以及重大案件、社会经济安全事件防范任务依然较重。1.5 事件分类分级1.5.1 突发事件分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2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
6、突发环境事件等。(3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较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较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严重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舆情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1.5.2 突发事件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属于本县主责的事件为一般级别,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在相应县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各类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及分类分级简要情况应当纳入相应专项应急预案。1.
7、6 分级应对突发事件应对一般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当突发事件超出属地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级政府负责应对。一般突发事件,由县政府负责应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报请市级人民政府应对,其中,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或超出县政府应对能力的,报请市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应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7 响应分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等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处置难度、自有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可适当提
8、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县级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指导或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县级层面应急响应依据突发事件处置难度、现实结果或预期后果等,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一级响应由县政府决定启动,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赴事发地组织指挥;二级响应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决定启动,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部门主要负责或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赴事发地组织指挥。响应分级标准在相关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中明确。对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易引发严重后果的一般突发事件,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应上报市政府
9、建议启动市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响应等级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初判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县级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报请市政府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2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应急工作手册和应急行动方案。2.1 应急预案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2.2 分级应对突发事件应对一般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当突发事件超出属地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级政府负责应对。一般突发事件,由县政府负责应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
10、报请市级人民政府应对,其中,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或超出县政府应对能力的,报请市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应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3 响应分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等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处置难度、自有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县级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指导或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县级层面应急响应依
11、据突发事件处置难度、现实结果或预期后果等,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一级响应由县政府决定启动,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赴事发地组织指挥;二级响应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决定启动,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部门主要负责或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赴事发地组织指挥。响应分级标准在相关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中明确。对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易引发严重后果的一般突发事件,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应上报市政府建议启动市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响应等级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初判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县级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报请市政府启动
12、市级层面应急响应。2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应急工作手册和应急行动方案。2.4 应急预案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3.2 县级专项指挥机制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由县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负责。县专项指挥机构(机制)总指挥由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承担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职责的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综合工作由主要牵头部门承担,并做好与相关专项指挥机构(机制)的衔接。对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突发事件,有关县专项指挥机构(机制)加强与市专项指挥机构(
13、机制)衔接,在市级安全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3.3 县级工作机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组织协调指导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机制)综合工作。3.4 联合应急指挥部需要与相邻县联合应对的突发事件,市级及其部门未启动响应机制时,由我县与相邻县联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双方(或多方)有关负责同志共同担任总指挥,共同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并及时报请市政府启动市级应急预案。3.5 乡镇(街道)级组织指挥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14、办事处应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本级应急管理体系规划、风险防控、应急准备、考核、奖惩等重大问题,组织防制口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事件。3.6 现场指挥机构突发事件发生后,设立由本级政府负责同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党组织对应急工作的领导。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报请市政府启动市级响应,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立
15、即调动所属有关人员和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到达突发事件现场的各方力量和社会组织,要及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各方信息共享。现场指挥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灾害监测、抢险救援、交通保障、医疗卫生、后勤保障、治安维护、善后处置、新闻工作、群众生活、专家支持等工作组(具体编组视工作需要确定),并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各工作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灾害监测组:负责组织灾害风险监测,指导防范次生衍生灾害;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等工作。抢险救援组: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