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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法律事务工作思路5篇2022年法律事务工作思路(一)2022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智治理念,着力彰显服务大局的贡献度、法治建设的显示度、社会稳定的保障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全面开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聚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平安维稳、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改革创新发展,奋力推动我市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努力巩固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成果,为我市高水平打造“青春都市幸福*”、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
2、示范区先行标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聚力推动法治*建设再提升。一是深化依法治市实践。迭代升级法治*建设“八大抓手”,在原有“六大抓手”的基础上新增“法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共同富裕制度体系建设”两大抓手。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培育,打造本地特色法治建设项目。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完善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加强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联动,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堵点、难点问题。二是深化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大力推进政府法律事务规范化建设,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合法性审核标准。切实服务市领导依法决策,认真做好各类涉法议题的
3、审核把关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的审核管理。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服务新模式,积极培育第三方深度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部门与乡镇结对审查机制,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有效落实。三是深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培训制度,深化“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强化高败诉风险案件化解,加大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监督考核与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力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诉讼“双下降”。四是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协同联动的行政执法监
4、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评议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重点突出征迁拆改、食药环卫等领域以及综合执法事项执行情况,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聚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再提升。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完善普法宣传考核评价办法,强化普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工作,推动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二是全面提升普法实效。认真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深化“宪法十进”。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紧扣党的二十大、打造未来乡村及共同富裕示范
5、区建设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用好各种普法手段载体,持续开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度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积极发动各级各类普法组织、普法志愿者讲好法治文化故事,运用各类自媒体平台传播法治文化。三是全面建设法治阵地。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强化部门合作,开发普及行业知识与法律知识的“双普”教育阵地和“多普”法治文化活动。深入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 “学法守法示范户”培育,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深入挖掘*本土优秀法治文化资源,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展等活动,持续推动法治文化阵地
6、建设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三)聚力推动平安维稳工作再提升。一是抓实人民调解。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做大做强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大力推进人民调解“5+1”模式,强化乡镇(街道)和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矛盾纠纷化解互联互通。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调解,深化调解特色品牌建设,继续开展省级金牌调解室创建。二是抓严社区矫正。加强社区矫正分析研判,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全力做好社区矫正维稳安保工作,突出重点人员排摸管控,全面加强信息化核查。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社会化水平,
7、积极探索教育矫治新模式,优化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安排,推进村镇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创建。三是抓细安置帮教。进一步加强监地衔接,抓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落实“必接必送”,加强协调联动,推进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一体化。突出分类管理、重点管控,对重点人员、重要情况落实“风险评估”、“定人包案”制度。持续优化线上线下贯通融合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构建“云会见”新模式。(四)聚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再提升。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认真贯彻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提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服务水平,加快形成高质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
8、培育环境优、服务优、品质优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促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档升级、均衡发展。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司法行政各个工作环节。二是提升法律服务供给水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延伸扩面,持续推进赋强公证、法律援助跨区域受理、容缺受理等便民举措。积极开拓在线公证业务,扩大公证“全球通”服务覆盖面。推广法律援助在线申请渠道,提升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和网办率。进一步落实全域通办、经济困难承诺办理等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即办制工作要求,加强“一卷一评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群
9、众满意度。三是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发展。高水平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积极落实律师扶持政策,持续深化“三名”培育工程和“扬帆行动”,鼓励规模律师事务所加强律师人才引进。贯彻落实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公证服务“一件事”改革,推动公证深度参与司法辅助业务。巩固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加强执业道德纪律教育,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五)聚力推动改革创新发展再提升。一是全面提升数字赋能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按照省司法厅和温州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推进司法行政数字化改革。加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场景应用项目建设和运用,预防和减少企业法律风险。全面
10、推广应用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体化”(涉公合同精密智控)平台,促进行政合同监管规范化。继续推进“智慧矫正”体系建设,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争取创成部级“智慧矫正中心”。二是全面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全面提升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整体成效,认真总结马屿镇试点阶段性改革成果经验,梳理形成法治化改革最佳实践案例和典型经验做法,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适时全面铺开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推动乡镇(街道)党的领导、权力运行、营商环境、社会治理和信访事项处置法治化,全面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深入推进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围绕司法所赋权扩能开展先行先试。积极开展“枫桥式”司法所、“文明规范公正”司
11、法所和智慧司法所创建。(六)聚力推动铁军队伍建设再提升。一是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落实,加强党员日常监督管理。持续用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日活动、“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开展全员政治轮训。二是巩固
12、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纪律作风。深化“清廉司法”建设,不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紧扣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完善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健全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威慑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顽疾,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巩固深化专业能力提升成果,增强履职本领。深入推进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加强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鼓励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历教育和系统外其他专业的学习培训,改进队伍知识结构。组织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健
13、全干部动态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强关键岗位轮岗交流。进一步优化队伍人才结构,加强年轻干部锻炼培养选拔,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活力。某区2022年法律事务工作思路(二)202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司法行政和法治工作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重大机遇,深入对接市委市政府“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紧紧围绕区第七次党代会和区两会工作部署,紧扣司法主线、对标法治先行,持续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在统筹协调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
14、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面聚焦发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加快建设“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和奋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任务:(一)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
15、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讲话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苦功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 .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和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牢牢把握党组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和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司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3 .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机关支部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活动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制度,制定全局党员培训计划,重点推进机关党支部和党建阵地标准化建设。开展党支部和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