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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储存5年。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储存5年。九、对
2、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为强化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使命:1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状况。2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3 .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4 .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5
3、 .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6 .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储存。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医疗废物运送管理责任状为强化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按要求做好运送、交接、登记。遵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运送管理
4、人员必须遵守以下条款:1、定期接受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该科室负责人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或考核。2、按要求遵照规按时间上午8-9点、下午4-5点)和路线(在运送途中不得携带医疗废物到其它科室或场所,如供应室、敷料室等)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贮间。3、必须将医疗废物放置在专用容器内进行运送,防止泄漏或伤及工作人员。4、按要求做好科室与护士交接、暂贮间与管理人员的交接工作,登记必须签全名。5、医疗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箱内,如发现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罚款50元)。6、禁止将医疗废物(尤其是输液器、针管等)带出医院进行交易,如发现后对当事人进行严正处理:上报院领导、终止劳作合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遵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给予法律制裁。7、做好个人防护,如因违规操作出现任何后果,皆由当事人自己承当。以上管理条例向相关人员进行说明,签字为证,如在各项工作检查中发现违规者,严惩不怠!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报告制度一、应在48小时内向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二、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健康损害必须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要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用相应紧急处理措施。三、调查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