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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规定一、总则1、进修、实习人员(以后简称“学员”)应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全程优质服务和首问负责制,岗位用语文明规范,着装整洁,佩带胸牌。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遵纪守法。2、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学员的一切医疗实践活动都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勤请示、勤汇报,严防事故差错发生。3、学员必须服从所在科室的领导,尊重带教老师,虚心向各位医护人员学习,工作中要勤问、勤看、勤动手、勤思考,善于提出疑难问题,认真完成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来院进修人员管理1、原则只接收乡镇级以上医院、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取得
2、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人员。无工作单位人员和个体开业者不予接收。每年二月和八月份接收,其余时间不予办理。2、只接收半年以上的进修人员。3、符合上述条件的进修人员,经分管院长批准,由科教科负责办理进院手续。各科不得私自接收进修人员,否则一经发现,除清退学习人员外,扣发接收科室主任或护士长13个月奖金。4、进修所需器具(听诊器、隔离衣、工作帽等)自带。5、进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有执业资格的进修人员,也必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工作,否则发生任何医疗纠纷事故涉及的经济赔偿等由进修人员派出单位负责。6、进修人员请假2天以内由科室批准,3天以上由科教科批准
3、,7天以上由分管院领导批准。无故旷工者取消进修资格。事假累计:15天/年、10天/半年不发结业证。7、进修人员向本院交纳进修费5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提前终止进修或被取消进修资格者,费用不予退还。进修费用由财务科统一收取,各种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入科学习。医院接收对口支农医院进修人员,免收有关费用。8、进修人员入科后,实行导师制,采取导师指导与科室集体带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得私自延长和缩短学习时间,不能随便改变学习科室和专业。9、进修结束后,由科教科会同有关科室,对进修人员进行考试考核,根据进修期间表现和考试成绩颁发进修结业证书。三、实习人员管理1、实习人员由科教科统一安排,其它科室
4、不得擅自接收安排实习人员。2、优先按计划安排教学医院(滨州医学院)的实习生。其它院校实习生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每年3月份、9月份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各安排一次,其它时间不予接收。3、各科必须设教学秘书,具体负责本科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科教科每月安排并组织全院性业务讲课一次,科室应每周安排一次小讲座。科教科及各科室均应按实习大纲要求,制定详实的教学计划及讲课安排表。在外科系统的实习生,还应安排一定数量的手术机会,切实保障教学大纲所规定内容的完成。4、实习人员必须遵守本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所在科室安排,按期转科,严禁乱转科室。实习人员要认真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实习任务。5、实习人员在实习
5、期间的一切诊疗行为必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专业学生无处方权和下达医嘱权,按上级医师的嘱咐开写的处方和各种检查申请单,实习生应先签名,经上级医师复核无误并签名后方生效。医技科室,如放射科,检验科,特检科的实习生不能擅自签发检查报告,必须经带教老师复核签名。否则后果自负并取消其实习资格,退回所在学校处理。6、临床专业实习生要具体分管6-8个病人.熟悉病情,仔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查房汇报病历,认真书写住院病历,由带教老师修改后,随病案存档,书写水平较好的学生可记录病程,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和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并由带教老师修改签名。7、实习人员除规定假期外,严格请销假制度。科室假期批准权限在2天
6、以内,3天以上须经科教科批准,7天以上须经所在学校临床教学部或教务处批准。请假须有书面假条,经实习队长、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教学秘书)签字同意、科教科备案。无假条者以旷工处理。请假逾期未归者,以旷工处理。旷工2天以上取消其实习资格,退回所在学校处理。8、实习人员必须尊重带教老师及工作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佩带实习胸牌。认真参加讲座,做好听课笔记。9、所有实习生需先交费、后实习。除本院固定院校计划内的实习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实习费外,其他来院的计划外实习生交实习费1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实习期满后必须及时离院。四、进修实习生宿舍管理1、进修、实习人员固定房间及床位,室内设施由总务
7、科负责每年进行检查维修。2、进修、实习人员的宿舍由科教科统一安排。3、宿舍卫生、公物等由各进修实习人员具体负责,各实习队长要全面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督促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节水节电,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各种电器,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玩麻将、打扑克和其他有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4、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一经查出,3次以上责令离院,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各实习队长定期组织好宿舍夜并认真做好记录。五、附则1、来院进修、实习人员,均需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的岗前培训教育,并与医院签订进修、实习协议书。2、进修、实习人员必须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3、为便于管理,每名进修、实习人员入院时交纳200元管理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