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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XXXXXXXXXX攵件XXXX20XX)XX号签发人:王某某药品运送工作指导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县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有效降低医疗服务中的药品价格,实现城乡药品同质同价,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着眼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药品“三统一”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着力推
2、进药品购销体制机制创新,建立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竞争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2、目标任务:按照“政府主导、三级联动、政企联手、部门协作、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实现“三个统一、三个确保、四个满意”的目标,即:乡(镇)、村医疗机构药品统一目录,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确保配送药品质量符合国家GMP认证标准,确保配送的药品价格低于现行药品采购价格,确保配送药品数量、规格、剂型等满足临床需要,做到患者满意、医疗机构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二、工作安排1、成立组织机构。县药品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安排全县药品统一配送工作,抽调县医院总支书记刘红全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同时下设综合协调组和价格评审组,由县卫生局党委书记王峰任综合协调组组长,县监察局副局长、纠风办主任严晓婷任价格评审组组长。2、确定药品统一配送公司。通过向省内具备资质、有一定规模、实力较强的医药公司发送邀请函,邀请符合条件的医药公司来石考察洽谈,从而确定药品统一配送公司。3、开展药品基线调查,制定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目录。按照满足临床,服务患者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临床基本药物基线调查,从而确定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目录。4、签订药品统一配送协议。按照“互惠互利、共同双赢”的原则,县药品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与药品统一配送公司进行进一步洽谈,签订县药品统一配送协议。-2-5、建立药房管理信息系统。药
4、品统一配送公司对统一配送医疗机构的药房进行标准化改造,并配备现代化药房管理系统,建立药品信息共享平台,对药剂人员进行技术培训I。6、确定药品最终价格。按照“同等药品价格最低、同等价格质量最好”的原则,由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统一配送药品价格确定办法,药品价格评审小组按价格核定办法,与配送中心进行议价,确定最终配送价格,确保配送药品价格低于同期全县药品市场价格。7、召开动员会,签订药品统一配送合同。及时召开乡(镇)、村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动员会,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确保药品统一配送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监督各医疗机构与药品统一配送公司签订药品配送合同。8、实施药品统一配送。全县乡(镇)、村医疗机构与药品配
5、送企业签订药品配送合同后,从7月1日开始实施药品统一配送,8月30日以前完成现库存药品的过渡,9月1日起,全县乡(镇)、村医疗机构开始实行药品同名、同剂型、同规格、同价格,并适时启动县级医疗机构的药品统一配送工作和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配送工作。三、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县药品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切实加强对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为:-3-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县乡(镇)、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协调解决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的问题和困难。同时,组织对医疗机构实行药品“三统一”情况的监督检查;药监部门负责药品配送企业的资质认定,对药品质量和配送过程进行监督检
6、查,建立辖区内配送企业的信用档案,评定信用等级,公示配送企业的配送情况。同时,受理“三统一”药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和查处,及时报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物价部门负责药品配送价格及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价格的审核备案,加强对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价格方面的投诉、举报和查处。监察、纠风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对配送企业确定工作进行监督。同时,认真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通过药品统一配送所签合同的行政监管,对药品统一配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购销双方的合同欺诈及其他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广电部门负责做好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宣传报道。k监督管理1、县药品统
7、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配送工作的监管。对配送企业和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诚信鼓励、失信惩戒公告制度;建立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医疗机构和-4-药品配送企业的不良记录公布制度;建立药品供应企业、配送企业的评价退出机制以及药品统一配送考核评估制度。2、全县村级卫生室药品统一配送由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全县乡镇、村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时,必须按照县药品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县乡(镇)、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进行采购,不得擅自采购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如确属临床需要而又无相关替代品的,需填写超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申报表,报县药品集中招标配送工作领导小
8、组同意后,方可采购。3、在药品统一配送工作中,如发现有意刁难,阻扰药品招标配送工作秩序的、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4、配送企业、医疗机构违反价格规定的,由物价部门依法查处。医疗机构违反药品采购、储存、使用有关规定的,由药监部门按照省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故意不使用中标药品,或者滥用中标药品、开大处方的,由卫生部门参照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5、药品统一配送的相关具体监督管理办法由县卫生、监察部门联合制定下发。药品统一配送采购管理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杜绝暗箱操作,杜绝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药品统一配送相关规定的行为,均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乱纪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