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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管理联系会议制度为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的畅通,逐步形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多部门质量管理协调机制,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及时研究、处理质量管理中的重大和复杂问题。按照医院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联席会议职责(一)统筹协调和指导医院质量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医院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建议和工作思路;.(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质量工作相关规定;(三)协调解决医院质量管理中的重大、复杂问题;(四)指导、督促、检查医院质量与安全考核方案的实施情况,拟定落实医院质量与安全考核的年度计划;(五)研究建立医院质量
2、与安全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六)研究建立医院质量信息共享机制;.(七)研究对突发质量事件的处理;(A)其他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内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质控科,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联席会议有关会议纪要或决议。、议题确定(一)会议议题由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提出,填写质量管理联席会议议题提报单,同其它议题汇报材料一并送质控科,质控科呈院长审阅后确定。未经院领导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联席会议议程(突发事件除外)。(二)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事项,原则上要提前2天通知参会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会前,参会人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针对议题做好发言提纲,发言要简
3、明扼要,不重复已有意见,提高会议效率。三、会议安排会议由质控科负责组织。根据需要确定会议时间。参会人员为院领导及相关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根据需要可邀请相关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参加。所有参会人员均需到会。参会人员必须超过2/3,才能开会。根据议题内容,会议由院长或分管院领导主持。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质控科向其通报有关会议情况和决议。四、议事程序(一)一事一议,提议人会上做出必要说明后,其他参会人员必须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二)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会议决定,并得到与会超过半数人员通过,方为有效。(三)意见基本一致时,可以口头表决,分
4、歧较大时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并当场宣布结果。(四)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重大问题,可以暂缓决定,进一步论证、协商后再开会讨论决定或由质控科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五、会议纪律凡经过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的,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对通过的决定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向医院逐级反映,但在医院未做出更改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不得在职工中随意发表消极观点。会议若涉及保密问题,严禁外传。六、检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质控科负责督查落实。对议定事项实行限时办结,统一编号管理,落实办理销号制,即办即销,不办不销;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不按决议落实各项工作的科室、部门,按医院奖惩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