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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同工同酬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引进培养工作,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为推进“双高”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根据省上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学院同工同酬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一、同工同酬人员范围同工同酬办法适用于引进、校内培养的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二、同工同酬人员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师德高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三)具有
2、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有履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能力。(四)学历学位等要求:引进同工同酬教师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三年以上企业经历的全日制本科生。企业经历者报名须提供个人档案、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中的一种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书,并须满足以下6项中的3项及以上:专业一致或相近;企业工作经历与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且从事本专业技术一线工作,并取得较大突破或成果;获1项及以上国家知识产权专利;获市级及以上劳模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获市级及以上行业技术能手称号;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中有3次及以上优秀结果。校内申请同工同酬的院聘教师和专职辅导
3、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 .在工作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或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5 .存在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的。三、同工同酬人员聘用程序(一)引进同工同酬院聘教师1制订部门人才引进计划。各二级学院(含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本科部,下同)根据专业与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于每年10月中旬制订下一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教务处审核计划后报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批。1
4、 确定学院人才引进计划。人事处汇总各二级学院用人计划,经分管人事院领导审批后报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引进计划。3 .发布招聘公告。各二级学院按照学院急需专业教师引进计划的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制订好本部门急需专业教师招聘公告,明确招聘的条件、程序、联系方式及工资待遇等。人事处审核后,在校园网人事处网页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专业及数量、学历学位要求等不随意变更。4 .汇总面试人选。各二级学院汇总报名人选,向联系领导、分管教学领导汇报报名情况后,向人事处提交面试申请表(附后)。面试人选原则上不低于3:1,确因人才短缺而不足3:1的,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提交情况说明,学院同意面试后由教务处商人事处、
5、招聘二级学院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人事处备案。5 .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提交面试申请时,一并提交面试人员汇总表及面试者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学籍相关材料)、个人研究成果等。由人事处将面试资格审查后商教务处组织面试。6 .组织面试。教务处安排面试时间、地点等,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实际面试人员不足3:1的,现场划定最低控制线;面试时间每位考生控制在20分钟以内;七名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求五个有效成绩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内容由教务处商招聘二级学院确定,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同一面试专
6、业面试试讲内容应相同。7 .成绩公布。教务处将面试成绩报人事处后,由人事处负责将成绩在校园网人事处网页公布。对面试成绩及格以上者或达到最低控制线者进行排名后进入考察环节。8 .考察。拟聘人员向有关二级学院如实提供本人在学术道德、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说明;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对拟聘人员在原学习或工作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考察,人事处对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提交的考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9 .确定拟聘人选。人事处、教务处按计划择优拟定人选,并报分管人事、教学的院领导审核。10 .审定拟聘人选。学院党委会会议对拟聘人选进行研究,审定拟聘人员。11 .办理
7、聘用手续。人事处调取拟聘人员人事档案,审查后按程序组织办理聘用手续(硕士研究生暂未毕业业者,先提供在校期间表现证明,可签订三方协议,待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12 .公示。对拟聘人员在校园网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13 .岗前谈话。人事处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谈话,对师德师风、教师资格认定等提出明确要求。(二)校内转聘同工同酬院聘教师校内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院聘专任教师,工作满1年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申报,参照引进同工同酬院聘教师资格审查、面试、审批等程序进行同工同酬转聘。校内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非教师岗位院聘人员,工作满1年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根据学院专业
8、需要,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并组织教学能力测试等程序转为院聘专任教师之后,可再按院聘专任教师转聘程序进行同工同酬转聘。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转聘:近三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发生教学事故的;存在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信用不良的;所在二级学院认定为不符合条件的。(三)校内竞聘上岗同工同酬院聘教师1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2)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教师资格证;(3)担任院聘教师满8年及以上,急需的思政课教师可适当放宽任教年限。2 .同工同酬竞聘上岗程序:(1)个人申请。本人提出申
9、请,填写职业技术学院同工同酬人员竞聘上岗申请表。(2)资格初审。由人事处和教务处组织。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近三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发生教学事故的;存在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信用不良的;所在二级学院认定为不符合条件的。(3)启动竞聘工作。人事处将调研摸底、资格初审情况向学院党委会会议汇报,会议研究同意后启动竞聘工作。(4)学生满意度测评。由教务处随机抽取申报者曾代课2个及以上班级学生进行测评(不少于60人)。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5)面试。由人事处和教务处组织。面试时间每人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七名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
10、求五个有效成绩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内容由招聘二级学院确定,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6)附加成绩。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申请者任教满8年以上的,每超过一年加0.5分。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教科研项目、技能大赛奖项的,地厅级一等每项加1.5分,二等每项加1分,三等每项加0.5分;省级一等每项加2.5分,二等每项加2分,三等每项加15分;国家级一等每项加4分,二等每项加3分,三等每项加2.5分。本人排名第一按100%计算,排名第二按80%计算。非教科研项目、技能大赛获奖的,不属于加分项。各类竞赛、技能比武、比赛等以各级党政部门或各级党政部门委托相关部门组织的竞
11、赛、比赛为准。(7)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二学生满意度测评X50%+面试成绩X50%+附加成绩。对综合成绩及格以上者进行排名后进入考察环节。(8)考察。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考察,人事处对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提交的考察材料进行审核。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考察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资格条件等情况。(9)确定拟聘人选。人事处、教务处确定拟聘人选后报分管人事、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审核。(10)审定聘用人员。将拟聘人选提交学院党委会会议审定。(11)公示。(12)聘用。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13)岗前谈话。人事处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谈话,对师
12、德师风、教师资格认定等提出明确要求。(四)校内竞聘上岗同工同酬专职辅导员1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2)政治面貌为党员;(3)学历为本科的在学院担任专职辅导员满8年及以;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在学院担任专职辅导员满1年及以上。具备本科学历的新转入专职辅导员序列人员,转入专职辅导员岗位满两年后方可按相关条件进行同工同酬转聘,其原工作岗位每担任1个班级辅导员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经历(担任3个以上班级辅导员工作按3个班级对待),可折算为专职辅导员年工作经历的三分之一,由学生处向人事处提供折算后的具体工作经历。2 .同工同酬竞聘上岗程序:(1)个人申请。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职业
13、技术学院“同工同酬”人员竞聘上岗申请表。(2)资格初审。由人事处和学生处组织。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近三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出现学生管理事故的;在学生奖学金评定等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存在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信用不良的;所在部门认定为不符合条件的,或被学生举报有违规行为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且被查实的。(3)启动竞聘工作。人事处将调研摸底、资格初审情况向学院党委会会议汇报,会议研究同意后启动竞聘工作。(4)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学生处随机抽取申报者所在二级学院2个及以上班级学生进行测评(不少于80人)。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5)面试。由人事处和
14、学生处组织。面试时间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七名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求五个有效成绩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附加成绩。由学生处组织实施。本科学历的,担任专职辅导员满8年以上,每超过一年加0.5分。近三年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每次加0.5分(学生处出具证明)。本人获得政府部门学生管理工作奖励的,地厅级每项加1分,省级每项加2分,国家级每项加4分。本人排名第一按100%计算,排名第二按80%计算。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思想政治、学生管理、创新创业教科研项目、技能大赛奖项的,地厅级一等每项加1.5分,二等每项加1分,三等每项加0.5分;省级一等每项加2
15、.5分,二等每项加2分,三等每项加15分;国家级一等每项加4分,二等每项加3分,三等每项加2.5分。本人排名第一按100%计算,排名第二按80%计算。思想政治、学生工作、创新创业方面的竞赛、技能比武、比赛等以各级党政部门或各级党政部门委托相关部门组织的竞赛、比赛为准。其它教科研项目、技能大赛获奖的,不属于加分项。(7)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二学生满意度测评X50%+面试成绩义50%+附加成绩。对综合成绩及格以上者进行排名后进入考察环节。(8)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考察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岗位总得分从高分
16、到低分进行递补。(9)确定拟聘人选。人事处、学生处确定拟聘人选后,报分管人事、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核。(10)审定聘用人员。将拟聘人选提交学院党委会会议审定。(11)公示。(12)聘用。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13)岗前谈话。人事处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谈话,对师德师风等提出明确要求。四、工资待遇及聘用管理(一)同工同酬人员按学院在编在岗人员工资标准对待。(二)同工同酬人员与学院直接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约定相关事宜(签订服务合同时限为3年)。(三)学院通过人事代理方式为同工同酬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四)对于竞聘上岗的同工同酬人员,实行能上能下的用人管理机制。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对竞聘上岗的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