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海上油气生产实施规范 AQ 2044—2012.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海上油气生产实施规范 AQ 2044—2012.doc(1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SY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2012-03-01实施2012-12-10发布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海上油气生产实施规范Standardization for work safety of petroleum industriesConduction rule of offshore oil and gas production(报批稿)AQ 20442012AQ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ICS 13.100E 09备案号:1AQ 20442012目 次前 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一般规定25 核心要求2 5.1 领导责任和承诺25.1.1 责任25
2、.1.2 承诺25.1.3 安全文化建设2 5.2 HSE方针2 5.3 策划35.3.1 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35.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35.3.3 目标和指标35.3.4 计划与方案3 5.4 组织机构、资源和文件35.4.1 组织机构和职责35.4.2 HSE管理者代表45.4.4 能力和培训45.4.5 沟通、参与和协商55.4.6 文件55.4.7 文件控制5 5.5 实施和运行5 5.5.1 设施完整性55.5.2 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65.5.3 社区和公共关系65.5.4 作业许可75.5.5 运行控制75.5.6 变更管理85.5.7 应急管理8 5.6 检查
3、95.6.1 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95.6.2 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95.6.3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95.6.4 记录控制95.6.5 内部审核10 5.7 管理评审10I前 言本标准第1、2、3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是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包括:1)AQ 2037-2012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导则;2)AQ 2038-2012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地球物理勘探实施规范;3)AQ 2039-2012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钻井实施规范;4)AQ 2040-2012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测录
4、井实施规范;5)AQ 2041-2012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井下作业实施规范;6)AQ 2042-2012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陆上采油实施规范;7)AQ 2043-2012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陆上采气实施规范;8)AQ 2044-2012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海上油气生产实施规范;9)AQ 2045-2012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管道储运实施规范;10)AQ 2046-2012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规范。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
5、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翔、刘怀增、郑珂、高瑞芝、王均、缪灿亮、支景波、崔伟珍、代永进、卢世红。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海上油气生产实施规范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的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海洋石油生产设施负有主体责任的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在内陆湖泊从事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的
6、油气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AQ 2037-2012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导则SY 5747 浅(滩)海钢质固定平台安全规则SY/T 6276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 6284 石油企业职业
7、病危害工作场所监测、评价规范SY 6346 浅海移动式平台拖带与系泊安全规范SY 6428 浅海移动式平台沉浮与升降安全规程SY 6502 浅海石油作业人员逃生和救生设备安全管理规定SY 6503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SY/T 6632 海洋石油警示标志SY/T 6634 滩海陆岸石油作业安全规程SY/T 6777 滩海人工岛安全规则SY/T 10037 海底管道系统规范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海上油气生产单位 offshore oil and gas production entity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海洋石
8、油天然气开发生产活动的组织。3.2 海洋石油生产设施 Offshore oil production facilities以开采海洋石油为目的的海上固定平台、单点系泊、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海底管线、海上输油码头、滩海陆岸、人工岛和陆岸终端等海上和陆岸结构物。4 一般规定4.1 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应遵照AQ20372012规定的核心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并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4.2 在海上油气生产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的基础上,由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机构对其进行评审。4.3 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应按照AQ20372012中4.4给出的方法进行计算,等级评定应符合AQ20372012
9、中4.3的规定。5 核心要求5.1 领导责任和承诺5.1.1 责任海上油气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5.1.2 承诺海上油气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有明确的HSE承诺。承诺的基本内容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尊重所在地的风俗习惯;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持续改进HSE管理体系。5.1.3 安全文化建设 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
10、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员工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安全价值观。5.2 HSE方针应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HSE方针,并传达到单位员工。5.3 策划5.3.1 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5.3.1.1 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应组织员工针对本单位生产活动涉及场所、设备设施与工具、物料、工艺方法、管理等方面开展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活动。5.3.1.2 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应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组织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5.3.1.3 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应对识别出的风险和隐患进行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进行备案。5.3.1.4 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对识别
11、出的风险、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3.1.5 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应对识别出的风险和隐患制定治理方案并采取控制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监控措施。5.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应对现行的HSE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识别,列出所采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目录,获取适用海上油气生产活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定期更新与公布。5.3.3 目标和指标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建立HSE目标和年度指标。年度指标中应包含人员伤亡事故控制指标、事故损失控制指标等内容。5.3.4 计划与方案5.3.4.1 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应根据制定的年度指标,
12、制定年度HSE工作计划或重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应制定实现年度目标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b) 风险辨识、隐患治理、教育培训、自然灾害防控等重点工作;c) 针对重点工作的组织保障和技术保障措施等。5.3.4.2 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a)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b)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d)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e)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f)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5.4 组织机构、资源和文件5.4.1 组织机构和职责5.4.1.1 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应成立HSE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13、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5.4.1.2 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应设置HSE管理部门或专职HSE管理人员,基层单位应设立专(兼)职HSE管理岗位,形成HSE管理网络。5.4.1.3 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应制定HSE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岗位的HSE职责。5.4.2 HSE管理者代表5.4.2.1 海上油气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管理层中任命一名成员作为HSE管理者代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海上油气田,设施负责人作为HSE管理者代表,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5.4.2.2 HSE管理者代表或设施负责人应取得安全资格证书。5.4.2.3 HSE管理者代表或设施负责人负责本单位HSE管理体系的运行与实施
14、工作,并报告HSE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5.4.3 资源5.4.3.1 人力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应提供以下人力资源,包括:HSE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HSE管理人员;基层单位或班组有专职或兼职HSE管理人员;30人以上(含30人)的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督或HSE管理人员驻岗。5.4.3.2 物力 海上油气生产单位应提供以下物力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在有人驻守的设施上,配备具有基础医疗抢救条件的医务室;医务室应配备常用药品、急救药品、氧气和医疗器械等。按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要求配备火灾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消防系统、逃生及救生装置、助航标志及信号、通信设备等,并经发证检验机构认可。按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备守护船。在设施的危险区内,应采用相应的防爆型设备。在已经出现(或可能产生)硫化氢的场所应配备固定、便携式探测仪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呼吸器瓶充气压缩机。浅海石油作业人员逃生和救生设备配备和管理按SY 6502执行。滩海陆岸应急避难房、值班车应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