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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三大目录修订制度为全面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确保参保人得到优质服务,规范医保三大目录维护,加强医保三大目录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严格按*省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及*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有关规定,并贯彻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对三大目录进行管理、维护、修订。二、严格按申报审核程序上网匹配新增项目或删除项目,经*市医保局审核通过后方可为参保人提供服务,若申报项目未通过审核,需及时有效的与*市医保局及我院收费管理科、药药剂科、设备科、信息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联系沟通,必要时传真相关资料到*市医保局,并在系统上重新匹配项目。三、药剂科
2、、设备科定期对新增药品、医用材料进行医保项目对照,医保办认真复核,确保上传的数据准确无误。四、做好医保编码的比对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已审核通过的三大目录项目名称与编码的对应关系,不得自定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分解项目。五、三大目录维护负责人员工作必须认真细致、杜绝差错。六、药品目录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匹配对照、维护,医用材料目录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匹配对照、维护,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由医保办专人负责匹配对照、维护、修订。七、目录匹配维护负责人员对新增的药品、医用材诊疗及服务项目应及时完成匹配上传审核工作,以保证参保患者诊疗费用的即时结算。八、积极参加医疗保险有关三大目录维护的操作培训,熟悉掌握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及三大目录维护应用程序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