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媒体建设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新媒体建设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医院新媒体建设管理办法为规范我院新媒体的运行管理,整合院内新媒体资源,构建上下联动的新媒体宣传格局,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提供信息服务、展示我院形象、传播医院文化、正确引导舆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新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安全的网络舆论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学院附属*人民医院或院内组织名义注册,并使用真实组织信息运行的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微视频、今日头条、QQ群、微信交流群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开发和使用的各种移动客户端。任何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医院及其他院内组织名义申报、运营各类公众号
2、或开发移动客户端。第二条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放在首位,提倡院内各科室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及建设必要的官方新媒体平台。宣传科统一归口对各类新媒体的指导和管理。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院内新媒体实行分级管理。各新媒体平台主办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医院微信服务号为*,订阅号为*,都属于一级平台,由院党委主管,信息中心和宣传科分别负责服务号、订阅号的后台维护、版面调整、日常管理,对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平台的安全、正常运行。以各科室名义主办的新媒
3、体为二级平台,由宣传科主管。以各科室下属组织名义主办的新媒体为三级平台,由其所属科室主管。第四条各级新媒体实行审批和备案制。二级平台由宣传科负责审批,如有名称、管理员等运营信息变更情况或停办的,须向宣传科报备。第五条以院内职工个人名义建立,主要用于工作交流,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医院工作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如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实行创建人负责、全员实名制,纳入创建人所在科室管理。第三章内容发布第六条各级新媒体内容发布应致力于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领正确舆论导向。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遵守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原则,要严格把关,严禁发布涉密信息,避免泄密事件发生。第七条各相关科室二级、
4、三级新媒体平台要与我院官方新媒体平台互联互通、协同协作,发布重要信息及时反馈院内官方新媒体平台,形成院内新媒体矩阵,提升舆论引导能力。第八条建立新闻通稿制度,涉及医院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等内容,由宣传科拟定通稿,各科室各级新媒体须按医院通稿统一发布。未经允许,各类新媒体不得擅自发布任何相关信息内容。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各相关科室按照监管有力、反应迅速的原则,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监控等工作。第十条各相关科室二级、三级新媒体平台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负面信息,应第一时间向宣传科汇报,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新媒体,医院有权责令其关闭,并对主办科室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经审核备案开通运营新媒体的科室(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