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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主编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发布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前s本技术导则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46号)、关于印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63号),结合我省城乡居民自建房现状特点与安全隐患类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在
2、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技术导则主要内容:总则、基本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技术要点等。本技术导则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中路13号,联系电话:029-82201120)。1总则12基本规定23安全隐患排查技术要点4附表1陕西省城乡居民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表9附表2陕西省城乡居民自建房消防、燃气安全隐患排查表111总则1.0.1为及时指导各地做好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导则。1.0.2本
3、导则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城乡居民自建房的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燃气安全隐患排查。1.0.3按照本导则开展的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能代替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1.0.4城乡居民自建房应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学校医院周边、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1.0.5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包括以下两项内容:1逐栋(户)进行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并填写陕西省城乡居民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表、陕西省城乡居民自建房消防、燃气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表);2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初步判定结果应在陕西省城乡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进
4、行填报。1.0.6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中,如发现存在本导则未提及的其他情况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核查。2.0.1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县级复核”的方式。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应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实施。2.0.2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按基本信息、建设审批手续、改造与用途改变情况、场地、地基基础、上部结构、消防、燃气等八个方面进行。2.0.3房屋基本信息排查包括:1房屋属性信息。包括房屋名称、地址、产权人或使用人、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土地性质等情况;2房屋建造及使用历史。包括建造年代、建造方式等情况。
5、2.0.4建设审批手续排查包括:是否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竣工验收手续及经营审批手续等。2.0.5房屋改造与用途改变情况排查包括:是否存在加层、周边扩建、楼内夹层、改变承重结构;房屋是否由居住功能改为经营用途,具体经营用途。2.0.6场地排查包括:房屋周围是否存在人工切坡、自然斜坡、危岩、泥石流等灾害隐患,是否处于滑坡、崩塌、地陷、地裂、采空区等危险地段等。2.0.7地基基础排查包括:地基基础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室内外管网是否渗漏、排水是否通畅等。2.0.8上部结构排查包括:上部承重构件及其连接是否牢靠,结构构件与房屋整体是否存在明显变形(歪、扭、斜等)和开裂现象等。2.0.9消防排查包括:消防设
6、施设备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违规存贮易燃品、私拉乱接电线现象,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间距、消防疏散通道、2.0.1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县级复核”的方式。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应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实施。2.0.2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按基本信息、建设审批手续、改造与用途改变情况、场地、地基基础、上部结构、消防、燃气等八个方面进行。2.0.3房屋基本信息排查包括:1房屋属性信息。包括房屋名称、地址、产权人或使用人、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土地性质等情况;2房屋建造及使用历史。包括建造年代、建造方式等情况。2.0.4建设审批手续排查
7、包括:是否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竣工验收手续及经营审批手续等。2.0.5房屋改造与用途改变情况排查包括:是否存在加层、周边扩建、楼内夹层、改变承重结构;房屋是否由居住功能改为经营用途,具体经营用途。2.0.6场地排查包括:房屋周围是否存在人工切坡、自然斜坡、危岩、泥石流等灾害隐患,是否处于滑坡、崩塌、地陷、地裂、采空区等危险地段等。2.0.7地基基础排查包括:地基基础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室内外管网是否渗漏、排水是否通畅等。2.0.8上部结构排查包括:上部承重构件及其连接是否牢靠,结构构件与房屋整体是否存在明显变形(歪、扭、斜等)和开裂现象等。2.0.9消防排查包括: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
8、在违规存贮易燃品、私拉乱接电线现象,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间距、消防疏散通道、2.0.1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县级复核”的方式。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应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实施。2.0.2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按基本信息、建设审批手续、改造与用途改变情况、场地、地基基础、上部结构、消防、燃气等八个方面进行。2.0.3房屋基本信息排查包括:1房屋属性信息。包括房屋名称、地址、产权人或使用人、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土地性质等情况;2房屋建造及使用历史。包括建造年代、建造方式等情况。2.0.4建设审批手续排查包括:是否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9、、竣工验收手续及经营审批手续等。2.0.5房屋改造与用途改变情况排查包括:是否存在加层、周边扩建、楼内夹层、改变承重结构;房屋是否由居住功能改为经营用途,具体经营用途。2.0.6场地排查包括:房屋周围是否存在人工切坡、自然斜坡、危岩、泥石流等灾害隐患,是否处于滑坡、崩塌、地陷、地裂、采空区等危险地段等。2.0.7地基基础排查包括:地基基础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室内外管网是否渗漏、排水是否通畅等。2.0.8上部结构排查包括:上部承重构件及其连接是否牢靠,结构构件与房屋整体是否存在明显变形(歪、扭、斜等)和开裂现象等。2.0.9消防排查包括: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违规存贮易燃品、私拉乱接
10、电线现象,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间距、消防疏散通道、1.1.1 基础安全隐患排查1.1.2 地基基础安全隐患排查的严重安全隐患点如下:1因地基变形引起砌体结构房屋承重墙体产生单条宽度大于10mm的沉降裂缝,或产生最大裂缝宽度大于5mm的多条平行沉降裂缝;2因地基变形引起钢筋混凝土梁、柱及节点处出现明显裂缝;3两层及以下房屋整体倾斜率超过3%,三层及以上房屋整体倾斜率超过2%;4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且仍有继续滑动迹象;5房屋地面出现明显下陷或开裂现象;6基础距离边坡或坑道过近,基底局部被架空等可能引起房屋坍塌的情形。1.1.3 当地基基础存在不均匀沉降,且造成上部结构构件有一
11、定开裂,但裂缝宽度和倾斜率尚未达到3.3.1条规定值,或存在管网渗漏、室外排水不畅,可评定为一般安全隐患点。3.4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3.4.1 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中,结构布置和房屋整体情况的严重安全隐患点如下:1多层房屋结构布置混乱,上下层柱、承重墙竖向不连续,传力体系不明确;2采用砌体结构、跨度超过9m的房屋;3采用砌体结构、跨度在6m9m之间、人员密集且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房屋;4房屋出现明显整体倾斜或歪扭现象;5砌体结构房屋高度与宽度的比值超过3.0。3.4.2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中,砌体构件的严重安全隐患点如下:1两层及以上房屋采用厚度小于180mm的墙体承重;2采用独立砖柱承重,且
12、砖柱出现变形或裂缝;3承重墙受压产生缝宽大于1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4两层及以上房屋承重墙体采用泥浆、白灰砂浆(无水泥)砌筑;5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在支座部位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mm;6承重墙或砖柱出现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等现象,有效截面削弱达15%以上;7纵横承重墙体连接处出现通长竖向裂缝;8承重墙、柱已经产生明显倾斜;9砖过梁产生裂缝或下挠变形;10砖筒拱、扁壳、波形筒拱的拱顶沿纵向产生裂缝,或拱曲面变形,或拱脚位移,或拱体拉杆锈蚀严重,或拉杆体系失效等。3.4.3 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中,混凝土构件的严
13、重安全隐患点如下:1梁明显下挠,或梁跨中出现宽度不小于1mm的裂缝;2梁端出现明显斜裂缝;3预制板底部出现明显横向裂缝、下挠变形,或预制板支座处出现明显错动现象;4现浇板出现明显下挠变形,且板面周边、板底出现明显裂缝;5柱因受压产生竖向裂缝,或柱表面混凝土出现局部压碎现象;6悬挑构件下挠变形,或支座部位出现裂缝。3.4.4 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中,钢构件的严重安全隐患点如下:1构件或连接件有裂缝或锐角切口;焊缝、螺栓或钾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2连接方式不当,构造有严重缺陷;3受力构件因锈蚀导致截面锈损量大于原截面的10%;4柱、梁、板明显变形;5屋架或楝条明显下挠或侧弯变
14、形。3.4.5 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中,木构件的严重安全隐患点如下:1连接方式不当,构造有严重缺陷,已导致节点松动变形、滑移、沿剪切面开裂、剪坏或铁件严重锈蚀、松动致使连接失效等损坏;2木梁、楝条、格栅下挠,或伴有较严重的材质缺陷、虫蛀等病害;3屋架下挠,或顶部、端部节点产生腐朽或劈裂;4木柱侧弯变形,或柱顶劈裂、柱身断裂、柱脚腐朽等受损面积大于原截面20%以上;5受压或受弯木构件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构件截面尺寸的1/2,且裂缝长度超过构件长度的2/3。3.4.6 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中,窑洞的严重安全隐患点如下:1边窑腿外闪;2窑洞拱券出现纵向裂缝;3窑脸严重外闪,有倒塌危险;4窑洞内部冒顶,有
15、土块、砖石塌落;5窑洞顶部严重渗水。3.4.7 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中,生土墙的严重安全隐患点如下:1生土墙根部或表面出现严重碱蚀、风化,剥落厚度超过墙体总厚度的1/4;2生土墙出现严重开裂,出现多条宽度超过10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3生土墙产生严重歪斜,其倾斜率大于3%。3.4.8上部结构出现但未达到341347条有关规定值,或出现下列一般安全隐患点时,应判定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1砌体结构房屋高度与宽度的比值在2.53。时;2房屋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承重或单层房屋采用厚度小于180mm的墙体承重;3房屋采用独立砖柱承重;4单层房屋承重墙体采用泥浆、白灰砂浆(无水泥)砌筑;5承重砌体墙根部风化剥落,有效截面削弱不超过15%;6承重砌体墙产生受力裂缝;7女儿墙采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