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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预防措施1 .建立周密的考务组织机构。2 .防火防盗:机房等重点区域实施中心监控,落实值班制度,并配备消防器材,确保安全。3 .防震防灾:定期检查校舍,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加固修缮,考点考场房屋必须坚固,危漏房屋一律不得安排考试,考试期间遭遇非常天气,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公告。做好考场及其周围场所的卫生、防疫检查,确保考试不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感染、中毒、疫情事件。4 .网络监控:加强网络监控,设专人在考试期间进行专项负责,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使监控系统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监控数据安全,同时加强对考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视频监控,及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5.
2、业务培训:加强对全体考务人员的培训,务必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组织其学习考务文件,使其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操作流程,提高考务人员的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7、考前检查:考前应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杜绝各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考试营造一个安全、祥和、温馨的考试氛围。8、加强门卫:应特别加强门卫工作,严禁闲杂人员出入学校,在考场周围设立警戒线,同时加强考场周围的巡查。(二)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根据考试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过程、性质、和特征,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责任事故等。1、考前和考试中,发生考生打架斗殴、故意损害考试设施、罢考或与监考人员发生冲突。处置办法:考前要
3、加强对考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自觉维护考试秩序,营造和谐的考试环境。(2)对突发事件,考点要严加防范,及时处置,将事件控制在较小范围,情况严重的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3)做好考生思想教育和安抚工作,尽快平息事端,经劝阻无效的考生可劝离考场。若因监考人员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引发的矛盾,要更换监考人员,被更换的监考人员或劝离考场的考生若接触试卷的,在该科考试结束前进行封闭。密切关注事件发展,若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或可能引起群体事件的,要立即报告公安、保密等部门,并逐级上报。必要时可对该考场(考点)进行封闭管理,保证考试顺利实施。2
4、.考前发生洪汛、冰雹、雷电、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处置办法:(1)考前一周内,要主动与气象、交通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当地天气和公路畅通情况,特别是考试期间易发生的自然灾害,应早作准备,制定方案,强化防范措施,确保考试安全。(2)考试期间如有灾害预警,要做好防灾的准备。考试结束后若发生自然灾害,要妥善安排好考生,加强与公安、卫生防疫部门联系,防止意外发生。3 .考前出现疫情等因素对考试造成影响。处置办法:(1)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和区考试管理中心报告,并逐级上报。准确统计被感染考生人数,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处置工作。若疫情属于一般性病毒或非传播疾病,可组织考生参加考试,若一时难以查清感染原因的,
5、要做好防疫和隔离工作,对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要采取隔离措施进行考试,做好相应的防疫工作。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4、考试期间各考点、考场发现易燃、易爆物品、火灾等情况。处置办法:(1)考前和考试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考点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点或将可疑物品带入考点。(2)考点发现危险物品、火灾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公安、消防等部门,及时排除险情。险情一时无法排除或危及考生安全的,经区考试管理中心或市教育局同意,可组织考生有序撤离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并安排考试。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5.考试过程发生破坏性地震o处置办法:立即停止考试,对考生立即进行疏散,
6、如发生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和压埋的情况,立即上报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及时向区考试管理中心及教育局安全稳定管理办公室报告。(2)地震期间,要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由上级部门决定考试是否更换考点,或延期推迟考试。6、考试过程中突发校园暴力事件。(1)立即启动防止校园暴力应急预案,迅速制暴,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如发生人员伤亡,拨打120请求救助,并及时向区教育局安全稳定管理办公室报告(2)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件情况。(3)事件调查处理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三)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1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针对情况,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迅速控制事态,防治蔓延,力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2、加强考场及考场周围环境的安全保卫工作,疏散人员、车辆,维护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I施救,防止事态扩大。3.学校易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针对情况,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将不利因素和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向县教育局请示报告。(四)事故调查及处理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酿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着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