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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阳市“老有所养”五年行动计划(2008-2012年)(征求意见稿)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按照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提出的“老有所养“民生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本计划。一、“老有所养”行动计划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八届四次会议精神和构建和谐贵阳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不断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老有所养”行动计划基本原则坚持党委、政府领导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结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
2、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坚持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全覆盖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以保障低收入、“五保”和“三无”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为重点;以服务城乡老年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养老保险方针,立足社会公平,着眼城乡统筹,坚持养老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一一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道德教育,加强养老工作法制化建设。一一坚持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质量与精神生活质量相结合,在不断加强老年人生活保障的同时,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发挥老年
3、人的余热,为社会做出积极有益的工作。三、“老有所养”行动计划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一)总体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以老有所养为总体目标,进而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具体任务在现有基础上,从2008年起至2012年用5年时间推进五大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劳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为老服务工作体系;二是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每千名老年人平均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12张以上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城乡老年人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覆
4、盖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60%;四是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医疗救助体系;五是不断满足老年人在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生活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的全社会协调体系。四、政策措施(一)建立健全城乡养老保险体系1、健全城镇、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1)努力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将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实现参保职工实际缴费人数和基金征缴的同步持续增长,确保老有所养”可持续发展。从2008年至2012年
5、,每年新增城镇企业职工扩面人数不少于4万人,力争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80%,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按每年10%的比例增长。2008年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到2012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60%。(2)调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将不具备参保条件城镇国有、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突破户籍障碍,将有缴费能力的持异地户口和非城镇户口的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打破管理体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2、加快养老保险市级统筹。(1)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按照城
6、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制度、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标准、统一预算管理和统一业务流程的目标,2008年全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2)适时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推行初期,基金实行县级统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3、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确保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支持力度。市区(县市)乡三级财政要进一步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逐年提高支出比例。4、配套措施。(1)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结合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现状
7、,2008年出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意见。各级财政应确保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场所、办公条件和行政经费的投入。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应按一定的比例,配备、调整、充实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建设,在“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原则指导下,2008年实现贵阳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金保二期)上线运行。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12333电话咨询和贵阳劳动保障网的建设;加大社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和合作银行的网络互联,全面实现参保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银行代收代扣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离退
8、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二)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1、建立城乡老年人救助制度。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优先落实城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老年人慈善事业,倡导多种形式的扶老助困送温暖活动。从2008年6月起,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发放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和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护理补贴。营养补贴按90岁以上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经费由市级和各区、市、县财政各承担50%;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经费由各区、市、县财政承担。2、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服务。(1)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到2009年,各区、
9、市、县政府负责在各街道办事处和有条件的乡镇建立起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各社区和有条件的村建立养老服务站。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站的工作场所由区、市、县政府无偿提供,通过招标等形式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工作。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开展集中托养、文体娱乐、医疗康复等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站开展家政服务、日常照料等上门服务,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邻里助老服务。各区、市、县民政、物价等部门应制定为老服务的项目、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对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站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做好协调服务和必要的支持,对达不到服务标准的机构取消资格或吊销执照。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本
10、地实际制定。(2)开展多种形式社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站可作为社会福利机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提供无偿和低偿服务:一是对社区内半自理、不能自理的特困老人,提供政府购买的上门照料服务。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偿服务。对于有经济来源且需要提供相应服务的老人,根据老人需要和支付能力,按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协议服务关系,提供各类低偿服务。三是协助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针对空巢老人特别是孤寡老人的邻里助老服务,定期探视空巢老人。四是面向社区所有居民提供便民服务。(3)加强社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创造条件,分类指导,城区先行,设置社区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街道办事处要针对
11、所在社区老人实际,为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设置3-5个社区公益性岗位,组织低保人员和其他劳动者在社区公益性岗位上,具体从事社区公益性养老服务工作。二是壮大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组织青少年为主体对象加入志愿助老服务队伍,开展有实质内容的“关爱老人青春行动1充分发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鼓励和引导热心公益事业的社区居民,为老年人提供义务服务。三是鼓励和欢迎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参与到老年人服务领域,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为老服务质量。(4)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队伍在“为老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各区、市、县政府从2008年起要积极学习借鉴典型做法,鼓励大胆探索,
12、以街道和社区为单位,以街道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为平台,培育和发展一批社会公益性为老服务机构,探索“为老服务”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为老服务”社会工作人才配置机制,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建立起一支规范的社会工作者为老服务队伍,提高社区为老服务工作的服务水平。3、深化国办养老机构改革。(1)发挥国办养老机构的示范作用。民政部门要引导国办养老机构在服务项目上,从过去的以“养”为主向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文娱、精神慰藉等方面发展;在服务方式上,从集中供养拓展到分散供养、上门服务等;在用人、分配方式上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人员收入与工作业绩挂钩。(2)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国办养老机构基础设
13、施建设投入,其具体规划为:2008年至2009年,由市级财政和福彩公益金投入830万元,改扩建贵阳市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建筑面积4866平方米,新增床位62张;2009年至2012年,通过市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等渠道投入2500万元,改造第二社会福利院,新增床位300张;在2010年前,由各区、市、县政府投入资金,分别建成一所床位数100张以上的养老福利机构;争取到2012年,国有社会养老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2000张,确保城市“三无老人特困老人和紧急情况下的临时困难老人得到妥善安置。(3)建立国有福利机构财政供养对象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市财政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增长指数,提高养老福利机
14、构财政供养老人的生活费标准,使财政供养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的一般生活水平。4、加强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整合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职能,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所在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整合社区功能,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水平,到2012年,全市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5%o5、优化整合农村养老资源。2008年至2010年,由区、市、县财政分别投入100万元,完善现有六个中心敬老院的设施;2008至2012年,在白云区由区财政投入300万元新建一个中心敬老院。在建设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基础上,加强对现有敬老院的整合和改造,确保敬老院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
15、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形成以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为骨干,以乡镇敬老院为补充,以供养农村“五保”老人为重点并且逐步满足自费入院养老需求的农村养老新格局。区、(市、县)和乡(镇)两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按不低于当地农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标准,将“五保”对象供养资金纳入当地财政予以安排。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设备和管理资金,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可开展以改善生活条件为目的的农副业生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扶持。6、加快发展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鼓励和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原则为
16、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积极探索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社会化新路子。(1)项目审批政策。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发展社会福利机构设施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基建计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对符合城乡规划的新办养老服务项目,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优先审批或核准。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要及时审批。要将发展社会办福利机构作为目标任务纳入各区、市、县年度目标考核。争取到2012年,全市社会办福利机构由现有21家发展到50家。(2)项目规划政策。规划、建设部门应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将社会福利设施特别是老年人服务设施纳入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规划。规划部门在贵阳市总体规划(2007-2023年)修编工作中,合理规划布局全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