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内蒙古自治区违反技术交易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184941 上传时间:2023-05-09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2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附表内蒙古自治区违反技术交易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附表内蒙古自治区违反技术交易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附表内蒙古自治区违反技术交易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附表内蒙古自治区违反技术交易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附表内蒙古自治区违反技术交易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适用情形处罚标准1订立假技术合同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技术市场主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责令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处以非法所得二倍至五倍的罚技术未实施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技术已经实施的情节较重的,责令赔偿经济损失;并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2侵犯单位或者他人技术权益未发生实际侵害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已发生实际侵害的情节较重的,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损失的,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款,直至吊销技术贸易

2、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订立假合同的;(二)侵犯单位或者他人技术权益的;(三)擅自举办技术交易会或者其他名称的技术交易会的;(四)以国家禁止贸易的技术或者淘汰的技术进行贸易活动的。3擅自举办技术交易会或者其他名称的技术交易会未收会展费用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已收会展费用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开道歉,责令赔偿参展商的经济损失;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罚款。4以国家禁止贸易的技术或者淘汰的技术进行贸易活动未开展相关技术贸易活动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以国家禁止贸易的技术或者淘汰的技术进行贸易活动的情节严重,没收违法所得,责令赔偿当事人经济损失,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